长三角律师网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如今,随着教育的普及和法律系统的日趋完善,您对“刑事诉讼”和“证据”两个词一定不陌生。但是您是否知道“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它又有哪些特征?下面,就由
的我们来为您解说与此有关的内容。
一、刑事诉讼证据的概念是什么
1、刑事诉讼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2、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础,刑事诉讼的过程实际是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运用的过程。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但司法实践中关于证据认定方面的一些困惑仍未得到彻底解决,影响刑事诉讼效率与公正。3、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证据法典,但我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证据制度。对证据的概念,只有刑事诉讼法作了定义。刑事诉讼法第42
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1)物证、书证;(2)证人证言;(3)被害人陈述;(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5)鉴定结论;(6)勘验、检查笔录;(7)视听资料。4、诉讼证明主体是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诉讼证明的目的是为阐明诉讼中的争议事实。诉讼证明只在审判阶段发生。诉讼证明受证明责任所影响或支配。诉讼证明是一种具体的诉讼行为,直接受各类诉讼法律规范和调整。5、刑事诉讼证明是指国家公诉机关和诉讼当事人在法庭审理中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审判机关提出、运用证据阐明系争事实,论证诉讼主张的活动。6、证明标准的概念:指法律规定的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所要达到的程度上的要求。7、证据是刑事诉讼的核心和基础,刑事诉讼的过程实际是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以及运用的过程。在这次刑事诉讼法修改中,刑事诉讼证据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一) 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想象、猜测和捏造的事物。(二) 相关性:又称为关联性,是指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实质性联系,从而对案件事实有证明作用。(三) 合法性:是指证据的形式、收集、出示、和查证,都由法律予以规范和调整,作为定案根据的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采证标准,为法律所容许。综上所述,刑事诉讼的证据在一件案子中承担着至关重要的位置。它是证明犯罪事实的唯一依据也是司法公正的基础。但是,刑事诉讼证据有许多不同的组成因素,更甚至它还有许多复杂多变的种类。因此,的我们建议您可以询问我们优秀的律师来更加了解与之有关的法律内容,以便于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
      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在当今社会,有不少关于一些违法犯罪的问题,每天几乎都在上演着悲剧,当这些犯罪分子犯法后会进行立案,案件受理后便会有相关的通知书,那么您知道刑事案件受理通知书是怎样的吗?接下来,请跟随的我们一起去进行具体的了解。一、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案件通知书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经济或行政诉讼案件的起诉......


·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
      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投标方支付保证金,出现法律规定不退还的情形,招标方是会没收保证金的。但是一些招标方为了私利,诈骗投标保证金,那么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诈骗罪吗诈骗投标保证金构成了诈骗罪了,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二......


·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入狱多长时间能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
      近年来电信诈骗的问题常常可以在电视媒体中看到,不知道是加害者的聪明或是计划的周密还是受害者的贪婪,导致越来越多的人深陷在电信诈骗当中。其实电信诈骗只是诈骗罪中很小的一部分,诈骗有很多类型,那么国家对于诈骗罪到底是如何定义的呢?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新刑法对诈骗罪的解释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诈骗罪可以假释吗,诈骗罪是否可以假释
      假释针对的是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一种有条件地提前释放犯罪分子的制度,是一种人性化的制度。但罪犯在服刑期间要想获得假释的话,就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那么诈骗罪可以假释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诈骗罪可以假释吗?《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


·支票兑现的主要方法有哪些
      支票兑现的主要方法有哪些?现在的电子支付发展的非常迅速,很多商家都已经采用了这种方式来进行交易,但是考虑到风险等种种因素,还是有很大一部分的的商家、企业等等尤其是比较大型的公司还是采用支票结算,然后合作方需要到银行进行支票兑现,那么什么是支......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
      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一、欠款纠纷可以如何解决欠款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特殊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判决。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如企业到期足额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还银行贷款、支付供货厂......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
      在城市间房屋的买卖并不少见,特别是房地产行业高速发展后,房屋买卖的交易量更是有所攀升。但是城市的房屋买卖并不适合于我国的农村地区,那么农村社区房屋买卖政策都有哪些呢?购买农村社区房屋都得满足什么样的条件呢?下面就由的我们针对此问题做相关介绍......


·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立案时间和受理时间的相关法律规定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中的立案时间1、民事诉讼立案时间一般为七日内。2、《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地址、联系电话、申请援助指南
      镇江市法律援助工作起始于1998年,十多年来取得显著成效,法律援助案件逐年递增,目前全市已建立市及辖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并发展了社会律师及志愿者近千人,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各层面、管理较规范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镇江市法律援助中心......


·淮安市有几个看守所?地址在哪里?
      江苏省淮安市除了一个市看守所之外,负责关押淮安市...、淮安市...清河区分局、清浦区分局、淮阴区分局、工业园区分局、新城分局等拘留或执行逮捕的人员及其他需要关押在此处的人员。在各个县和楚州区均有独立的看守所。★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


·管制刑期是多久,法律规定管制有多长
      刑事处罚中的五大主刑都是有刑期规定的,当然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法律中规定的刑期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管制刑期是多久吗,具体又是如何计算的呢?接下来,我们针对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管制刑期如何计算《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


·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每天都有很多人出售二手房,也有很多人购买二手房。为了避免日后发生纠纷,在正式交易前,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提前弄清楚房屋的产权问题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对于共有房产的买卖要更为谨慎。那属于共有房产的情形有哪些?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


·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需要有一定的责任划分机制,一般情况下各省都会针对自己省内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归纳一下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问题,希望可以对您了解江西省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规则的有关事情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本人在互助土族自治县买了一套房子被骗,寻求帮助!
·出了一点小的交通事认定书没签字车辆能申吗
·你好,听吨以下资格证作废,那么现在在增驾B2的还有用吗?
·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请求劳动监察投诉流
·我想离婚,想咨询婚姻纠结这个问题,
·劳动纠纷,如果您不擅长法律知识
·到底法律怎么规定的律师费。请给解释
·欠我的钱现在电话语音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
·房东这样扣留我押金行吗?
·企业破产后,职工的安置金问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