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培训协议违约金是多少 怎么计算培训协议违约金

首页>>法律知识

    一、 培训协议违约金是多少 怎么计算培训协议违约金

企业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而且不能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的界定也有明确之规定,不能凭空捏造或假设推测。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二、 合同期与服务期,该以哪个为准?


有签定培训服务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需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三、 违约金的规定是否合法

企业为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员工违反服务期的,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合同就要支付违约金?

一般情况下,服务期内如果是员工本人提出解决劳动合同,那么要主动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服务期约束,不需要支付任何违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主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属于违反服务期的约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五、 是不是在服务期间只要是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就不需要支付违约金?

果在服务期,公司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公司如果根据以下几种情形解除劳动合同,虽然是公司主动提出,但员工仍然需要支付违约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二)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五)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合同期到了服务期没有到应该以服务期为准,违约金的规定也是合法的。不管是自己主动辞职还是公司主动解雇您,都有可能支付违约金,也都有可能不支付违约金。阅读了本文,不管是公司还是公司员工,以后遇到培训违约金的的问题应该都不会一头雾水,摸不着头脑了。当然有更多的法律想要咨询,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免费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股权投资委托协议怎么写?
      股权投资委托协议怎么写?股权投资协议书甲方:(投资人)乙方:(操作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投资盈利一事,经过友好协商,现达成一致协议如下:一、委托事项甲方以自己的名义出......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
      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么私募基金在中国的起步并不算早,但是其白热化的发展,不仅带来的是中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庞大,同时也引发了一些关于私募基金的问题。近年来,关于私募基金的法规不断出台,也十分值得关注。那么,私募基金的含义以及私募基金资格认定是什......


·对复审请求应进行哪些形式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专利复审委员会收到专利申请人的复审请求后,首先应对申请人的复审......


·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
      我国《婚姻法》中对夫妻分居离婚的时间作出了较为明确的规定,只有在满足了法定的分居离婚条件后,夫妻才能以分居离婚的方式来离婚。那么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姻法规定分居时间是多久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已满两......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相关内容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3月16日,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温岭市.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2016年7月1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指控宁某某贩卖毒品罪,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


·南通经济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债务、投资理财、工程款等案件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拥有多年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为当事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南通经济纠纷律师谈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本案《借款协议书》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这主要表......


·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的累犯根据情况的不同,可以分为一般累犯和特殊累犯。对于累犯通常是指那种在前罪服刑完毕后一定时间内,又再次实施犯罪,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人。那么您知道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有哪些吗?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特殊累犯与一般累犯的区别有哪些......


·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原因有哪些?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您都要依法办事,人们的行为尤其是公职人员的行为更要符合法律的要求。我国律法规定,司法鉴定机构的工作人员,若是对当前进行司法鉴定的案件有某些联系的话,应该回避。那么司法鉴定机构回避原因的种类都有哪些呢?为您解答。一、司法鉴定......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是指违反发票管理规定,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的行为。(一)客观要件本罪在具体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可......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狗躲车,撞到路边骑电车的人,车有责任吗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侵占罪,我的手机丢了,我的手机丢了。价值2750元。捡到手机的
·你好,我想离婚,和我老公在一起已经没有感情了。可他不同意。我
·公司破产,公司要求解除合同但经济补偿金没有下文
·我朋友上个月16号在海南被抓,然后送到四川巴中,他本人是从事
·当事人女64岁,单身一人,现在居住的房子是多年前的小产权房,
·有一个朋友欠我钱 打的欠条 都是他写?该写我名字的地方也是他写?就他按的手印 拿
·可以告法院吗,我有一件民间借贷诉讼的案子
·她这样做算不算侵犯我的隐私权和名誉权。我该怎么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