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怎么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首页>>法律知识

    非婚生子女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私生子,这类孩子的父母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因此他们在各方面都会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然而,我国法律规定非婚生子享有与婚生子同等的权利,那么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
  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负担多少、负担的方式,应根据子女的生父和生母的经济状况,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可诉请法院以判决的形式强制非婚生子女的生父依法履行抚养义务。
  2、非婚生子女的生母与他人结婚的,若继父愿意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则生父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可酌情减少或免除。若继父不愿意负担,则生父应支付的抚育费不能减免。
  3、当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母将孩子送与他人收养时,那么孩子与收养人之间形成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这时,非婚生子女由养父母抚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其生父母不再负担抚养义务。
  4、非婚生子女的生父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即要求实际抚养子女时,可与子女的生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请求法院作出处理。法院应根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原则,并考虑双方的具体情况确定由何方抚养。在非婚生子女有识别能力的情况下,还应征求非婚生子女的意见。若法院审查后确定由生父实际抚养非婚生子女,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母应负担该子女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二、非婚生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 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对这个问题,最高院有以上具体规定,即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固定收入的,二是没有固定收入的。
  当然,抚养费不是无休止的给付的,给付到子女十八岁或是可以独立生活为止。子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有些情况下子女虽成年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则父母仍要给付抚养费,例如: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指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在处理未婚生子抚养权归谁问题的时候,也是参考婚生子的抚养权规定来处理的,此时无论是哪一方对非婚生子都是有法定的扶养义务。而要是想争夺子女的抚养权,则就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自己的生活学习。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
      对于很多孩子来说,父母所给的钱被称作零花钱。而当作为父母、监护人或有抚养义务的人因为离异、等各种重大变故等不能履行抚养义务时,需要支付给未成年人一笔抚养费。需要支付的抚养费的金额怎么定是一个头疼的问题,那么最高院关于抚养费是怎样规定的呢?的我们给您整理了相关的资料。最高院关于抚养......


·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
      就算男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的,也不能代表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就是有效的,实践中经常出现一些无效婚姻或者可撤销婚姻。那么具体来说,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呢?这方面我国相关法律中是做出了规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无效婚姻法定情形有哪些无效婚姻,也称婚姻无效,是指因不具......


·怎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
      就办理离婚手续而言,协议离婚的手续较诉讼离婚来说更为简便、快捷,因此,许多人在离婚时如果没有难以调和的矛盾,一般都会选择协议离婚。但实践中会有许多夫妻由于财产或孩子的分配问题产生争议而选择诉讼离婚。那怎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手续?我们将通过以下文章为您详细说明。一、怎么到法院起诉离婚手......


·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
      重婚罪的自诉人要提起自诉,最重要的是收集证据,证明对方与他人确实在外以夫妻名义生活。要证明对方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就要靠自己搜集证据,那么,在实际案件中,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认定重婚罪需要哪些证据要取得重婚罪证据必定要从它的犯罪行为方......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想要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成立金融诈骗罪的话,那么需要对这个人的行为从多个方面进行全面的分析,而在我国的刑法分则当中将金融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分成了四个方面,也就是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以及主观要件,下面给您说说网络金融诈骗罪的构成......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债务消灭的情形有哪些债消灭的情形:一、清偿:亦即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务人清偿了债务,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债的目的达到,债当然消灭。二、抵销:是指双方互负同类给付债务,各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
      在我国什么是工程质量事故?工程是当代社会不可或缺的一种生产方式的产物,对于日常生活中的房屋、道路、桥梁、铁路等都可以广泛的包括进入其中,虽然已经借助现代的机械来建造工程,但是人力还是不可替代的,既然如此那么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就是不可避免,我们需要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主体包括哪些?软件著作权人,是指依法享有软件著作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即实际组织开发、直接进行开发,并对开发完成的软......


·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一、物业和业主是否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  物业和业主可以适用消费者保护权益法。业主和物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提供服务,同样也是属于市场消费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体就是消费者,所以,物业和业主同样适用。  二、物业和业主发生冲......


·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要多久?
      对于生活在北京的人们来说,买房前首先得看看自己是否具备买房资格。相关部门会对购房者进行资格审核,那么从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审核结果要多久?购房资格审核方式和所需材料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资料,供您了解。一、提出审核北京购房资格申请到出结果......


·员工旷工如何处罚和开除?
      如果员工无故旷工,用人单位以员工旷工数天构成严重违纪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不服企业的处罚发生劳动争议,如果员工不认可企业提供的未经员工签字确认的考勤记录,不认可自己的旷工行为,企业很有可能将承担败诉的风险。那么,企业对于员工的旷工行为该如何进行处理呢?律师建......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集资诈骗罪律师
    南京集资诈骗罪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刑事辩护,代理看守......


·宿迁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会见时间
      宿迁市看守所在支口居委会,导航宿迁..人民医院,往西开三五分钟......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
    医疗纠纷住院医师承担多少责任?一、医疗纠纷中医师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至第五十二条规定、第五十五、五十六条规定以及《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依法承担下列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患......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
    交强险赔付限次吗,是如何赔付的?根据我国法律的明确规定,我国对机动车司机都要求强制购买交强险。其购买意义在于保障机动车车主的人身安全,其次,在赔偿额度内对伤者进行救治,那么,交强险赔付限次吗?交强险在赔付时是如何赔付的?今天,我们针对这些问题......

·战时临阵脱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战时临阵脱逃罪,是指军人在战斗中或者在接受作战任务后,因贪生怕死、畏惧战斗,擅自逃离战斗岗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军人参战秩序。我军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坚强柱石,每一名军人都肩负着保卫祖国的神圣使命。我国......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黑石渡镇姜首贵买烘房欠我二万七千元,欠条写的2019年8用
·对方精神障碍,有收入能自理,可离婚吗
·我是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我想咨询一下我侄子是不是关在清远市看守
·我离婚的话、我父亲给我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男方公租房婚后买成产权,女方去世,女方家人是否可要求继承遗产?
·您好,叶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妈妈以开设*场的罪
·结局会是什么样?,律师您好:以下是我小姨死整理的资料
·在香港证券公司上班。他本人是湖北省襄阳市人。拘留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