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首页>>法律知识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究竟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其实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具体规定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是对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进行了列举,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哪些行为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分别做了规定。其中,第四十六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5)剽窃他人作品。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了下列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3)未经表演得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看完上述内容后,相信您已经知道哪些行为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了吧,对此我们就可以推断出,哪些行为是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如果您还想进一步了解相关内容,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律师,我们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耐心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
      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法律中规定,专利权是需要经过申请、审查之后才有可能获得的,那么对专利权的保护是不是就是从被授予了专利权开始呢?究竟法律中规定,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时候开始保护专利权专利权的保护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的核......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
      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实用新型也是我国专利分类当中的一种,法律对其的保护最长为10年,而不管是在申请该专利还是之后,专利权人都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实用新型专利费用是多少1.申请费:实用新型:申请费......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
      怎样申请商标转让一、怎样申请商标转让商标转让人和商标受让人签定转让协议后转让行为生效,但转让手续并未完成,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转让自转让申请被商标局核准并公告后,受让人才享有商标专用权。具体如下:1、卖方保证该注册商标是该注册商标所有权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卖方保证提供的文件的真实......


·商标买卖流程是怎么样
      商标买卖流程是怎么样一、商标的含义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
      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一、民间借贷合同要公证吗公证与否,取决于双方约定,并非法定必需程序。当然,合同办理公证有两大好处:1、公证机构的介入有助于为当事人起草、修改、完善合同,弥补当事人相关法律的不足,审核其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合理性,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有效防......


·作品的著作权与所有权可以分离吗
      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是指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的客体是有体物。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其客体是无体物,即作品。例如,画家将自己的一幅画送给他人,如果没赠与该画的著作权,那么,受让人只对这幅画享有所有权,而......


·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咱们的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在结婚之前就会选择购买房屋,但是有的人也是在结婚之后才开始购买房屋的,那么这个时候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新婚姻法婚后购房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
      一、泄露个人信息多少条有罪根据法律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或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向其出售或提供个人信息的,不管多少条都有罪。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达到五......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内容是什么?
      广东省是我国产业工人最集中的地方,劳动人口多,同时,办理劳动保障事务的代理机构也不少。当地为了对这些代理机构进行管理,出台了《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那么该“办法”有哪些具体内容?下面我们一起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吧。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


·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利用其影响力进行受贿,构成犯罪,即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那具体来说应该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也就是说,认定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标准是什么?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一、如何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认定......


·关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不管消费者怎么警惕,总是难免中了房产企
      关于合同中的霸王条款,不管消费者怎么警惕,总是难免中了房产企业的招。对于这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我们不禁要问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而要是发现购房合同中存在霸王条款的话,此时又该怎么办?一、买房合同中霸王条款有怎样的效力(一)哪些条款属于霸王条款......


·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
      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可能需要被告就原告在起诉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通常情况下是要写一份答辩状的,与此同时在答辩的过程中也有要注意的地方。那到底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答辩要注意什么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佛山市看守所
    佛山市看守所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石湾大雾岗路,邮政编码:528000......


·句容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费用、取保候审程序
      句容市看守所地址在江苏省镇江句容市华阳镇句卓路句容市公安......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 ?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
      房屋建筑工程质保期为多久?建筑完工以后,各方面的基础设施都需要有一个质保期,不能说还没用多久就出现了什么问题,这样的话对广大市民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为了规范各建筑工程的质保期,我国特制定了质保期的标准,不达标准的话,是不会让使用的。对于房......


·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满足了法定的情形,则就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您知道,在实践中该如何计算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1、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
      劳动关系的证据应该如何收集一、如何收集证据证明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用一些文字,主要罗列一下,在平时的职业生涯中,如果去收集证据,如果收集对自己更有利的证据:1、搜集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最好有单位盖章)、职工花名册。如无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星期天老师带同学到剑阁旅游的时候把脚骨折了。现在没法上学在医院住院,老师和学校
·我在健身房健身的时候膝盖受伤了,去医院花了块钱,我要求健身房给我赔付医药费,他们一直说走保
·职业高中艺考网上报名时报考专业类别与原所学专业名称填的不一样怎么办?
·我要起诉一个人欠我四万块钱有转账记录没有欠条只知道名字和电话号码。住址和身份证号码都不知道可以起诉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计划生育问题,谢谢
·怎样确定犯人还在朝阳第一看守所
·我们自己该怎样去维护我们的权益了?
·你好律师,石门县所解乡麻纳裕村村民刘xx从2011年至今年共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