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童工能做什么工作,哪些工作童工可以做

首页>>法律知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原则上用人单位是不能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童工。但实践中也是存在例外情况的,那童工能做什么工作?换言之,什么单位能招录童工?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童工能做什么工作
一般情况下禁止企业非法使用童工,特殊情况下如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被招用的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确身心健康,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文艺、体育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的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体育行政部门制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确需招用未满
16周岁的未成年人。须报经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其它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学徒工,无论学徒工是否获得经济收入,均应视为违反法行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国家关于禁止使用童工的有关法律规定,责令其改正,并给予行政处罚。
二、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何处理
一般来说年满18周岁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但是我国法律还规定,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查验劳动者是否年满16周岁,否则可能会因使用童工而被罚。禁止使用童工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做法,我国也明确禁止使用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第94条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规定,单位擅自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如下法律责任:(一)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有劳动保障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国务院制定的《使用有毒物品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之日起,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0000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三)童工患病或者受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负责送到医疗机构治疗,并负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四)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用人单位还应当一次性地对伤残的童工、死亡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赔偿,赔偿金额按照国家工商保险的有关规定计算。(五)拐骗童工,强迫童工劳动,使用童工从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使用不满14周岁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严重伤残的,依照《刑法》关于拐卖儿童罪、强迫劳动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上可知,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它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而这也就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的例外情形,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一、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2、协商一致性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


·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劳动者因故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关系时,需提前向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对于提前多久递交申请,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也有明确规定,而且辞职者也有义务与接替者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迟迟不审批辞职申请,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一、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


·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本身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约定好的工资数额,那么在支付的时候就应当足额发放。但实践中,却经常出现用人单位扣减员工工资的情况。从法律角度来看,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单位扣减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吗我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克扣劳动......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一)协商解除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
      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一、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的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是单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履行下列职责:(一)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二)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三)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四)对仲裁活动......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
      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一、反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哪些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获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反担保是相对于担保而言并在既存本担保关系的基础上设立的。作......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
      由于北京工作机会多,吸引了大量外来就业人员,其中很多人是通过租房来解决住宿问题的。租房就得同房东签署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有些人并不认真看合同条款就签了,导致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自己处于不利地位。那么如何写好租房合同?下面我们结合一篇北京房屋租赁......


·互联网世界中被骗的人真的是不少,不少人被骗的还不止一次,有的
      互联网世界中被骗的人真的是不少,不少人被骗的还不止一次,有的人通过微信聊天,和陌生人成为朋友,信以为真,甚至还发红包和转账,最后发现自己上当受骗。报警处理是很多人选择的方式之一,但是微信被骗,警察会办案吗,只要报警就会处理,但是具体怎么办案......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
      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有哪些一、存单质押贷款到期后果如果存单质押贷款到期,贷款机构会直接从存款中扣除,并且记录你的信用记录,造成不良征信。不良信用记录主要有两大负面影响。1、是对借款人今后贷款有影响;2、对借款人的信用活动有影响。信用记......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2023年山东省最全最新看守所联系方式、地址、位置导航
      山东省最全最新看守所联系方式、地址、位置导航:济南☎济南市看守所0531-85081940▼济南市历城区仲宫镇店子村/仲宫镇政府二仙办事处☎历城区看守所(第二看守所)0531-88686022▼历城区鲍山街道飞跃大道钢城新苑南门/钢......


·离婚继承律师:起诉离婚诉状样本是怎么写的
      离婚在我们现在是种很常见的现象,而向.提起离婚诉讼时需要起诉人实际提供相应的起诉材料比如离婚起诉状。但在我国大部分离婚的人基本都是..次离婚加上平时对于法律不太关心并不太了解离婚起诉状,那起诉离婚诉状应该如何去写的呢?吴丁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


·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
      我国《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一定范围内的亲属是不能结婚的,因为近亲之间结婚不仅在道德上会存在风险,所生育的子女患病的风险还特别大。那到底法律中规定的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哪些亲属之间不能结婚民法典禁止结婚......


·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
      想要从银行贷款买房,但是首先必须要考虑利息的问题。很多人都知道按揭贷款,但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房贷利息到底是多少。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究竟这个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呢?详细内容不妨通过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贷款买房的利息怎么计算银行贷......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
      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一、债权人起诉的证据有哪些债权人起诉需要的证据有: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2、有担保......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刘律师您好,您接农民工在工地受伤的案件吗
·有人知道建筑业工程挂靠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吗
·丈夫出轨,跟别人老婆现已怀有小孩,我要怎样取证他们事实属实
·我想离婚,想要孩子抚养权可是对方不同意
·*烦问一下我爸从小父母离异和姑家一起长大。我今38岁也从来不知道我爷还活着前为了
·常州劳动法,本人在某纺织厂上班,一天上12小时两班倒
·学校缴费单丢了。财务处老师说我没缴费,让我去找单子。
·付款后没有我要的白色就逼着我要黑色,车子很多地方烂
·离婚时说好不阻挡看孩子现在阻挡想重新起诉要回孩子抚养权
·你好我咨询一下盗窃罪怎么判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