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家明令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签发空头支票
首页
>>
法律知识
国家明令禁止签发空头支票,但是仍然有人顶风作案,签发空头支票。那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空头支票?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为票据债务人?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空头支票空头支票,是指支票持有人请求付款时,出票人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可供合法支配的存款不足以支付票据金额的支票。 票据法规定支票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即不得签发空头支票,这就要求出票人自出票日起至支付完毕止,保证其在付款人处的存款账户中有足以支付支票金额的资金。对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签发空头支票骗取财物的行为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票据法规定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二、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否为票据债务人空头支票的付款人是票据的债务人,只是他在银行的账户金额不足以给付票据的金额。三、对空头支票的处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签发空头支票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有关问题的通知》:1、规定对空头支票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通知》明确实施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主体为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处罚依据和标准为《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签发空头支票或者签发与其预留的签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骗取财物为目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处以票面金额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的规定;《通知》明确空头支票的罚款,由出票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罚款代收机构主动缴纳,逾期不缴纳的,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采取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要求银行停止其签发支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措施。2、建立了空头支票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制度。为了加大对空头支票监管的力度,人民银行分支行建立签发空头支票“黑名单”制度,并将有关违规信息定期向同一票据交换区域内的银行进行通报。3、明确监督管理的职责。人民银行总行负责空头支票处罚制度的制定和监督执行;人民银行分支行负责本辖区内空头支票行政处罚的组织实施;出票人开户银行负责报告签发空头支票违规行为、代为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等;罚款代收机构负责罚款的收缴。4、强化了违规责任。《通知》根据事权划分,规定了罚款代收机构、出票人开户银行和空头支票的出票人三方的违规责任。罚款代收机构对空头支票罚款收入占压、挪用的,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出票人开户银行不报、漏报或迟报出票人签发空头支票行为的,由人民银行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情节严重的,追究其高级管理人员及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于屡次签发空头支票的出票人,银行有权停止为其办理支票或全部支付结算业务。空头支票是明令禁止的行为,触犯了就必然会受到处罚,所以您还是不要作空头支票。因为,空头支票可能对支票的持有人来讲,他可能无法行使自己的权利,支票无法兑现,从而遭受巨大的损失,影响自己公司的运营等。以上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有关空头支票的知识,如果您还想知道更多知识,可以致电.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的说法是否正确
在离婚案件里面,因为婚姻关系里面的涉及太多需要结局的法律问题,特别是财产,财产分配时的根据就更加重要,那么离婚财产分割是以买时价格分这种说法是否正确呢?我们来了解下。一、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按照申请离婚时的价格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
·
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有哪些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往往就子女抚养权问题产生争议,此时有可能出现争夺抚养权的局面。那么,要是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话,此时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争取抚养权所需的证据包括哪些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
·
应该如何写分家协议 最新分家协议范本
在分家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各人分得的财产等作出协商约定,而为避免日后出现纠纷,此时要求签订书面的分家协议。那么对于当事人来讲应该如何写这个分家协议呢?现在,我们收集了相关范文,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一、农村分家协议书协议人:(一)________(姓名),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
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
夫妻二人感情不和,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向法院起诉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条件,那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其实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是要符合相应的条件才行。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起诉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吧。一、起诉离婚的需要什么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的条件包括:1、当事人双方领有结......
·
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离婚会有哪些赔偿
婚姻是人生中的大事,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都需要做足准备,那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很多离婚中,存在过错方,而过错方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那离婚会有哪些赔偿?关于这两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需要做哪些准备当双方的共同生活无法维系,离婚就成为唯一选择。不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
·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
最高医患纠纷司法解释是什么?第一条因赔偿权利人认为医疗机构实施的医疗行为致患者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不当损害,起诉要求医疗机构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指“赔偿权利人”,是指接受医疗服务的患者、依法由患者承担扶养义......
·
分居后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
很多夫妻在感情破裂离婚之前会两地分居,很多夫妻都会觉得分居时两人互不相干,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自然属于己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分居后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居后的财产算不算共同财产夫妻感情不和或其他......
·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3术语和定义3.1重伤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包括重伤一级和重伤二级。3.2轻伤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
·
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
期房因为它较为便宜的价格而更受普通民众的欢迎,购买期房就需要办理期房抵押,在这个过程中又需要缴纳各种各样的费用,这不禁让您产生怀疑自己是否受到了欺骗。期房抵押费用有哪些,办理期房抵押应注意哪些问题?在这里,就让来为您回答这些问题。一、期房抵......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
威海各市区看守所地址、联系电话、导航
威海市看守所在哪?威海市看守所怎么走?怎么去威海市看守所?威海市市区及市县区的看守所整理归纳如下:威海市看守所0631-5192918威海市环翠区/威海市水务集团矿泉水公司文登市看守所0631-8452976文登区世纪大道168号/中邦天福国际度假......
·
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
最高院已批复同意设立江北新区法院,新成立的江北新区法院会搬迁到江北核心区的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中.南京市江北新区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知识产权服务大厦位于江北新区鼓楼医院江北分院对面,其中1号楼包含区法院业务用房......
·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时候,固定劳动合同里面需要填写用工时间,很多劳动者并不知道这个时间怎么填写,那么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间可以约定吗?固定期限......
·
如何认定主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
如何认定主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后怎么处理无效合同是指已经成立但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那怎么认定合同无效呢,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并没有注意相关事项,而订立了无效的合同怎么处理?接下来,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如何认定主合同无效所谓无效合同,......
·
分居之后的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要是只是分居,而并未离婚的话,那么在分居期间,即使双方已经没有居住在一起,财产归各自使用,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也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分居之后男方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我国现行《婚姻法》未对......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怎么分股,技术入股时应将技术股委托评估
·
我想找一个律师帮我向法院写一下诉讼
·
是以医疗事故还是其他问题起诉?谢谢!
·
我在上班的路上被车碰了,怎么办?
·
员工病假工资怎么扣除,计算公式应该怎么列出
·
律师你好我想咨下女方诉讼离婚要求平分财产,首先要具备什么条件
·
您好!我想咨询下警方已通知我们请律师
·
没有交通指示灯的十字路口我是主干道由东向西行驶对方车辆由北往南行驶撞到我车后门和后轱辘中间对方驾驶员
·
财产问题,我结婚后经营起了一家服装店
·
要生育二胎还要做到什么,我们夫妻二人均是农村户口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