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寻衅滋事罪是从旧刑法中流氓罪分化出来的一个罪名,天然带有“口袋罪”的缺陷,近年来饱受质疑和诟病,争议非常之大。那么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内容,马上为您进行解答。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体是怎样的
关于本罪的犯罪客体,学界一致认为是社会秩序。但如何具体理解社会秩序,则存在分歧。有二种较有代表性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场所秩序。持这种观点的学者对公共场所的理解也不同。有些学者认为,公共场所就是指人员相对比较集中,人们生活比较频繁的地方,如商店、车站等。另一些学者则认为公共场所就是人们共同生活的场所,它不仅包括人员集中,人们活动频繁的地方,还应包括人员分散,人们活动不多和不经常活动的地方。如小街、荒郊等,人们可以在那里从事生产、工作、休息等活动,自由往来而不属私人所有,这也应属于公共场所。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秩序就是公共秩序。这里的公共秩序是指根据法律和社会公德确立的公共生活规则所维持的社会正常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非公共场所秩序。我认为第二种观点能比较正确地反映寻衅滋事罪的客体特征。关键是如何正确理解公共秩序。
二、寻衅滋事罪客观行为方式有哪些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刑法采取了列举式立法模式,具体行为如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情节恶劣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造成恶劣影响,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肘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行为人只要有上述四种情形中的任意一种,就构成寻衅滋事罪。关于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内容其实也就是社会公共秩序,但在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理解上面却存在了两种不同的观点。详细内容,你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以上就是我们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整理出来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故意杀人要判几年?怎么量刑的?
      故意杀人是您比较常见也比较关注的重大犯罪,同时也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犯罪。那么和古代的“杀人偿命”“一命换一命”的观念相比,当今的打击犯罪方式的观念已经改变,杀人也不一定会判死刑。那么,如果不判死刑,故意杀人要判几年?一、故意杀人的法律规定《刑法》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严重的处死刑......


·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抢劫罪就是指通过暴力强制性夺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在我国抢劫罪是要受到法律的处罚的。但是每个省对于数额认定的标准是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看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吧。一、广西壮族自治区抢劫罪数额认定标准是怎样的广西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关于转发〈最高人民法院、最......


·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
      行为人要是被认定犯盗窃罪的话,此时一般是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实践中,也有可能出现从轻量刑的情况,那到底盗窃罪从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从轻量刑的情节有哪些盗窃罪量刑,又称刑罚裁量,是指根据刑法规定,在认定盗窃罪的基础上,对犯罪人是否判处......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针对不同的损害程度,对行为人的量刑是不同的。其中造成轻伤的处罚是相对较轻的,那么此时是否能适用缓刑呢?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资料,告诉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一、故意伤害致人轻伤可以被判缓刑吗《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


·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大,怎么认定抢劫罪数额
      对于抢劫犯罪,既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同时也对其财产权造成了损害。而在对抢劫罪定罪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考虑犯罪数额的,但如果是量刑的话,那么就要知道抢劫所得的数额属于哪个标准。那么您知道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大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抢劫罪多少算数额巨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


·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条件有哪些?
      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条件有哪些?一、私募基金外包牌照办理的条件(一)经营状况良好,其中开展私募基金份额登记服务和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的机构实缴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二)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内部控制有效;(三)经营运作规范,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


·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
      事业单位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样的(一)自2011年8月1日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调整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


·冻结资金追回,用什么方式?
      冻结资金追回,用什么方式?一、什么是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1、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2、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3、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二、什么是冻结资金?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


·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一、解除合同后公司拖欠工资员工的处理方法1、与单位协商被拖欠工资,建议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不过,这类争议的协商最忌讳不顾一切的大吵大闹,这往往适得其反。所以建议在与单位协商前要先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充分的理论......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事务所
    南京离婚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领域,熟悉各类离婚案件处理,对离婚财产调查和分割、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伪造债务的处理、子女抚养权抚养费争议、婚外情及家庭暴力取证与赔偿、遗产继承等经验。南京离婚律师擅长处理诉讼离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南京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了!
      2019年12月3日,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南京海事法院履职的公告:从12月4日起,南京海事法院正式履职。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范围:自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至江苏省与上海市交界处的延伸海域......


·苏州合同债务律师,合同违约赔偿、债务清欠、合并重组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借款、欠款事件频繁发生,在还款日到期后,债务人借钱、欠钱不还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债权人忙于讨债的同时,苏州债务律师团队借此提醒几点,望对债权人有所实用:  1、解决此类纠纷的方式有多种多样,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诉讼......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
      微信是现代生活必不可少的社交工具,可是用的人数越多,骗子也出现在其中。有些不是很懂微信的人,就很容易遭到骗子的攻击,一不小心就损失了金钱。平时我们被骗了钱也要3000才能立案,可如果在微信被骗了,要多大数目可以立案呢,微信被骗3000能立案吗?我们......


·决定逮捕和逮捕的执行
      决定逮捕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对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作出逮捕决定。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的案件时,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由侦查部门填写逮捕犯罪嫌疑人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送交本院审查批捕部门审查。......


·间接证据的概念是什么?
      间接证据的概念是什么?一、什么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按照民事诉讼证据与证明对象的关系来划分,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间接证据,就是指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事实,但能和其他证据联系起来,共同证明和确定案件事实的证据。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我是买的那种居名户口房子40多了现在己成危房拆建有补助吗?
·是不是在我结婚5年后就自动转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我怎么起诉要哪些准备
·你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5年,前4年公司没有给交社保,工资是让
·刚刚忘了告诉你,现在改冻结着对方11亿的土地出让金,还有对
·你好,老板合伙人向我借了1200元,还了500元,还欠700
·因为攀枝花市没处理掉,现在搞的我已经自己是那种网逃,但是我已
·亲戚借了钱,是银行转账的,现在不承认了怎么san
·法律见证书无效找谁赔,03年时
·堵博被拘留十五天,家属能去见面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