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

首页>>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申诉受理法院是哪一个
  
  ()、部门管辖
  
  1、公诉部门管辖。《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6条规定:“起诉部门管辖不服人民法院死刑终审判决、裁定尚未执行的申诉。”具体实践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裁定从核准生效后到实际执行前尚有7天时间,在核准生效后和实际执行前提出的申诉,由公诉部门管辖;而实际执行后的申诉则由控申部门管辖。不服终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在核准前提出的应由公诉部门管辖。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判决或裁定一经核准,则立即生效并应立即执行,核准后不服提出的申诉则应由控申部门管辖
  
  2、监所部门管辖。《关于办理服刑人员刑事申诉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范了监所部门在监管场所接到服刑人员申诉的办理方式。即监所部门接到服刑人员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的刑事申诉后,应当进行认真审查。对于经审查申诉理由不成立,原审判决或者裁定正确的,应当将审查结果答复申诉人,并做好息诉工作;对于经审查,认为原判决或者裁定有错误可能,需要检察院立案复查的,应当移送作出原生效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检察院控申部门办理。
  
  3、控申部门管辖。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和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的申诉均由控申部门管辖。具体为:
  
  (1)不服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2)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3)不服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申诉;
  
  (4)不服《刑事诉讼法》修改前检察院作出的免予起诉决定的申诉;
  
  (5)不服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6)不服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7)不服法院已经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
  
  (二)、部门管辖之特殊规定及不服不立案的管辖问题
  
  1、部门管辖之特殊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的规定》第32条第1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可以交主管业务部门立案复查。”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对同级法院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有错误可能,应当交审查起诉部门复查。因为在这类案件中没有申诉人,所以,这类案件不属于刑事申诉案件,不应当由控申部门管辖。如果检察长是从申诉人的申诉中发现的错案,则应当由控申部门复查。当然,若此类案件作为交办案件,部门管辖的确定应按照检察长批示精神来办理。
  
  2、不服不立案案件的管辖问题。对于不服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应当由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同时,高检院刑事申诉厅对此还提出具体意见:
  
  (1)不立案,表明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没有进入诉讼程序就不存在诉讼终结问题,不属于控申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对不立案决定作出的复议决定,不属于“人民检察院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控告人对不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故此类案件应适用复议程序,不能适用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
  
  (2)对下级检察院已经按照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办理并发出《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的不服不立案案件,控告人仍不服的,上级检察院应指出下级检察院适用程序上的错误,不能按照刑事申诉案件复查程序再行复查。
  
  (三)、级别管辖
  
  1、一般规定。《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8、9、10、11条对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的级别管辖作出了明确规定。
  
  2、特殊规定
  
  (1)不服检察院处理决定的申诉,原则上先由作出处理决定的检察院审查处理。对越级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应将申诉材料交有管辖权的下级检察院办理。
  
  (2)被害人不服检察院不起诉决定7日内提出申诉的要由上一级检察院管辖。如果被害人、被不起诉人均在7日内同时提出申诉,应由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检察院直接管辖,进入复查程序。若被害人7日内申诉,公安机关同时提出复议的,先由同一级检察院复议,上一级检察院等一等,然后再立案复查。
  
  (3)不服下一级检察院复查决定的申诉,上级检察院应予受理。只有在必要时,上级检察院才可以将自己管辖的申诉案件交下级检察院复查,或直接复查下级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
  
  (4)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关于做好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申诉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第3条规定:对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一般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直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可以交该检察院受理;如果属于案件疑难、复杂、重大的,或已经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同级人民检察院办理后仍然坚持申诉的,上级检察院应当直接受理。即各级检察院控申部门不不服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管辖范围主要是不服同级人民法院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5)当事人对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由原作出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法院的同级检察院管辖。人民法院的“驳回申诉通知书”不属于刑事判决或裁定,不能改变原生效刑事判决、裁定的审级。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刑事案件申诉管辖的相关知识,如果您子啊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请您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
      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我国规定的拘留其实有很多种的,就包括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等。其中的刑事拘留属于一种强制措施,也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的。那法律中规定的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刑事拘留时间一般是多久公安机关对于......


·济南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敲诈勒索罪是侵犯财产型的犯罪,我国法律对敲诈勒索罪的量刑做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但是由于每个地方的经济水平不同,在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上也有所差异。我们将为您介绍济南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供您参考。根据我国《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


·法律中规定管制的刑期为多长时间?
      管制属于刑事处罚主刑中强度最轻的一种,而一般被判管制的,也不会实际羁押犯罪分子,而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当然,管制也是有刑期的,自然不能无限制的社区矫正下去。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为多久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管制是什么意思管制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对犯罪分子不予......


·刑事责任年龄定义是什么
      在刑法中,刑事责任年龄的重要性在于它判断某一行为人应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承担多大的刑事责任。那么,什么是刑事责任年龄,刑事责任年龄定义又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刑事责任年龄定义是怎样的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法律规定行为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必须......


·离婚时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男方离婚后不给抚养费吗?
      不论婚姻关系是否存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都负有不可推卸的抚养教育的义务和责任,这既是最基本的人伦道德规范,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的要求,在具体实践中,对于夫妻离婚后子女如何抚养的问题,要么双方达成协议,要么由法院判决,但最后结果一般是孩子随夫妻中一方生活,另一......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依法配备、配置枪支人员,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对枪支实行严格的管制......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犯罪分子在罪大恶极时,则可能会被依法判处死刑。虽然有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但我国依然保留了死刑,对于故意杀人等犯罪,死刑是最高刑。不过,法律中规定可以免除死刑的情形有哪些呢?在可能会被判处死刑的情况下,犯罪分子如何争取免除死刑?对于这些问题......


·合同传真件有效吗,合同传真是否有效
      合同传真件有效吗,合同传真是否有效一、合同传真件有效吗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同时该法第三十三条又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
      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会有什么影响?现在您购买商品房一般是用于居住、出租或者是投资倒卖赚取差价。但是,商品房由于是不动产,价值高,要购买的话也须投入大量的资金,如果一旦发生差错就会给房主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生活中您购房的时候可能会出现商品房无土地使用证的情况,那这......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
      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随着冬天的来临,因为雨雪的原因,有些人为了走进到甚至会进行逆行。所以路上的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也是不断的提高了,这对我们的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那么如果是电动车逆向行驶撞电动车该怎么办呢?我们带着这个问题一起往下了解了解吧。一、电......


·卫生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
      (60)卫防钱字第207号一、总则1.为了防止中暑、保障工人农民的身体健康、不断地改善劳动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本办法。2.本办法适用于工业、交通运输业及基本建设工地的高温作业和炎热季节的露天作业。小型厂矿和田间作业的防暑降温工作可参照本办法......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
    珠海市第一看守所在广东省珠海市梅溪,珠海市香洲区景晖路公安城......


·潍坊刑事律师:持刀抢劫案成功辩护
      ——不劳而获思想作祟,持刀抢劫被判刑责一三年一月份,我办理......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
      1、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非法经......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是指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本罪的客体、主体、主观要件方面与颠覆国家政权罪均相同,此不赘述。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一、合同争议可以申请仲裁吗?合同纠纷发生后,争议的任何一方均可按照双方在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向选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仲裁要符合下列几个条件:1、有仲裁协议。仲裁协议既是当事人授权仲裁机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要离婚的话,女方什么都不要,就净身出户的,两个小孩,一
·你好律师,有家的房产太复杂,心里难过的很
·我家房前盖小区,12层的,离我家南墙7米,对我家有多大影响,影响大了能起诉吗?
·关于房屋购买合同的纠纷,你好!和售楼处签订的房屋认购书
·双方结婚后没有结婚证已经协议离婚后现在涉及到孩子的抚
·俺着是刑事案件一审开过了,定的涉恶太冤枉了,两个罪名一个是开
·未到退休年龄就病逝了,丧葬费和抚恤金怎么领?保险该怎么退?
·您好,我2016月份入职 2017月份离职 期间一直没有签劳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