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生活工作中,如果他人对你的名誉权进行了侮辱、诽谤的,那么就会构成名誉权侵权,此时要是你想追究对方的责任,则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了名誉权侵权。那么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侵犯名誉权的举证是怎样的
(一)侵权事实的有关证据:1、以文字或音像制品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载体。2、以口头形式侵权的,提供证人证言或有关证明材料。3、以其他形式侵权的,提供相应证据。(二)、侵权后果的有关证据: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2、造成精神损失的,提供相应证据。(三)原、被告若为法人,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四、需委托他人代理诉讼的,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侵犯名誉权的行为有哪些?
(一)侮辱
侮辱是指故意通过言语、文字或者行为举止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行为的主观状态应当是故意,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行为举止,也可以使上述集中方式的混合。《民法通则》第101条后端规定,禁止用侮辱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民通意见》第140条规定,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捏造事实公然筹划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以书面、口头等行使诋毁、诽谤法人名誉,给法人造成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法人名誉权的行为。
(二)诽谤
诽谤是指故意或者过失地散布有关他人的虚假事实,导致他人名誉降低或者毁损的行为。诽谤的主观状态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其方式可以是言语、书面文字或者其他任何使虚假事实散布开来的方式。《民法通则》第101条后段规定,禁止用诽谤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三)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
新闻单位根据国家机关职权制作的公开的文书和实施的公开的职权行为所做的报道,其报道客观准确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其报道失实,或者前述文书和职权行为已公开纠正或拒绝更正报道,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因提供新闻材料引起的名誉纠纷,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应区分以下两种情况:(1)主动提供新闻材料,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2)因被动采访而提供新闻材料,且未经提供者同意公开,新闻单位擅自发表,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对提供者一般不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虽系被动提供新闻材料,但发表时得到提供者同意或者默许的,致使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在对侵犯公民名誉权进行举证的时候,证明不同的事实,那么当事人需要提供的证据就会不同,具体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阐述,希望这些内容对你有所帮助,您如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网站相关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情况,为您解决实际问题。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还没有文章
·
破产债权的申报条件及程序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提交债权证明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报人应当提交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债权证明。申报的债权有财产担保的,应当提交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登记申报的债权时,应当记明债权人名称、住所、开户银行、申报债权......
·
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
合同签订时间是否影响合同效力一、合同成立时间的法律规定根据《合同法》对合同成立时间的法条规定,应为合同各方最后一方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如该合同履行任一方有证据可以证明最后签章的签注日期,则以该签注盖章之日为合同成立日;若无,则鉴于履行行为......
·
五险一金税法扣除比例是多少?
一、五险一金税前扣除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缴纳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8%,个人缴纳2%;3、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7%,个人缴纳0.3%;4、公积金单位缴纳%,个人缴纳8%;5、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个人无需进行缴纳。6、公积金:单位:7%、个人......
·
抢劫毒品是否构成抢劫罪
常见的抢劫犯罪,一般行为人抢劫的都是财物、包括手机、现金、首饰等等,但实践中,也有人会抢劫毒品。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行为人抢劫毒品的是否也会构成抢劫罪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吧。一、抢劫毒品构成抢劫罪吗1、毒品可被看成一种特殊的财物......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重婚罪被免除刑事处罚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李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李某某重婚一案,经过阅卷开庭,同被害人及时调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后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加上本案的发生是由于民事离婚诉讼没有顺利解决双方的问题,导致本案的发生,综合考虑,积极辩护并参与调解,后被告人被判......
·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以及如何处罚
酒驾与醉驾的区别以及如何处罚 醉驾将以危险驾驶罪量刑 对于醉驾行为,《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
·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合同一旦被认定为无效,那么合同当中的大部分条款都会归于无效,当然也是有一些条款还是有效的。那么此时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是否还有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有效吗在合同......
·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
社会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个体户经济的发展,其为全社会的经济发展作了很大的贡献,个体营业执照是您营业的必须手续。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多久,之前存在有效期的规定,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不断的进行改革,对营业执照的有效期也重新进行的规定。我......
·
标准版离婚协议书范本
标准版离婚协议书范本标准版离婚协议书范本男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_________,汉族,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妻子怀孕多月,被打,被赶出家门,眼看这婚姻过不下去了,想人流
·
欠债不还,情况恶劣,怎样才能叫他还钱?
·
我是否可以向公司索要这笔理赔?
·
婚姻纠纷和债务纠纷想咨询一下
·
法院会判我们离婚吗,老公得了甲亢
·
谁能帮帮我?,我和我丈夫是2004年结婚的
·
应该划給儿子的宅基地证上是父亲的名字是否侵犯了儿子的
·
人身伤害侵权赔偿
·
我想复婚,我离婚了,我离婚了,是我出轨老公知道后和我离婚的。
·
单方面毁约,合同签了第二天我方合同上注明了:3)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因乙方家政服务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