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持枪抢劫判几年,如何处罚持枪抢劫

首页>>法律知识

    《刑法》中对抢劫犯罪的行为规定了八种从重处罚的情节,其中就包括了持枪抢劫。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持枪抢劫判几年吗?实践中又该如何认定持枪抢劫行为?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持枪抢劫是怎样认定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其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从这一司法解释可以看出,持枪抢劫除了直接使用枪支作为抢劫的暴力或胁迫手段外,还包括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以此作为威胁被害人手段的情形。关键问题在于是否包括玩具手枪等假枪的情形。上述司法解释指出:“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枪支”的概念和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以下简称《枪支管理法》)的规定。因此,随身携带玩具手枪等假枪,虽然可能和真枪一样对被害人起到精神强制作用,但是毕竟事实上不可能损害他人健康或生命,即并无现实的危害性,不适用该加重构成的规定。行为人使用自行改造、制造的土枪,能否包括在内?这尚需具体分析,关键在于所持的枪支能否发射金属弹丸并具有一定的杀伤力。这一特征也是《枪支管理法》中所规范的枪支的基本特征。所以对于持有机件已经损坏而无法使用的废枪进行抢劫的,不能视为“持枪抢劫”,否则,无异于等同于“持械抢劫”,是有违罪刑法定精神的。行为人虽然携带有枪支,但并未向被害人显示,也未使用、携事枪支行为与劫取财物之间没有任何主客观联系的,则不能适用上述的加重构成。
二、持枪抢劫该如何判刑
如果代为人以假作真,如手持仿真枪等,则也不属于这种情形。持枪抢劫的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大,对公民人身权利包括健康权、生命权的威胁也很大,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而且行为人的持枪行为本身往往已构成本法第128条规定的非法持有枪支罪。若行为人所持的枪支系非法制造、买卖、盗窃、抢夺、抢劫而来的,则不仅应追究其持枪抢劫的刑事责任,对其非法制造、买卖、盗窃、抢夺、抢劫枪支的行为也应认定为相应的犯罪,实行并罚。持枪抢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综合以上内容分析,要是行为人是属于持枪抢劫行为的话,那么此时的处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见,我国对持枪抢劫的处罚还是比较严厉的,因此我们建议最好是委托一位专业的律师来为您进行辩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
      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一、什么叫做高利贷?高利贷利率标准是什么?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根据法律规定,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
      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有哪些一、企业跨国并购后所面临的风险1、并购企业与被并购企业之间容易在权利安排、利益分配、发展战略、管理方案、文化背景等方面出现不协调。2、跨国并购筹资涉及到很多的经济政策和法律问题,如商业法、金融法、证券法、公......


·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
      在高房价的时代,遭遇一房二卖后,继续履行合同对于购房人较为有利,简单地双倍返还定金对售房人较为有利。所以作为购房者都会希望能进行履行合同。那在法律上,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一房二卖后可以继续履行吗......


·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
      微信和QQ等社交工具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们为人们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同时,它们也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网络诈骗的工具,许多人防范意识不强,通过微信扫描陌生二维码等行为极容易被骗。那么,微信被骗了400网警抓吗?我们来了......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泰州律师谈债权债务案件中唯一住房的处理方式
      马某某拖欠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的债务,其只拥有一套评估价值为67万元的房产,如果拘泥于马某某生存权的保护,对房产不做拍卖处理,则所涉21个债权人300多万元债权的实现将遥遥无期,不利于债权人合法权利的保护和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反之,如果拍卖马某某的......


·北京律师谈公司内部借款纠纷不属于民间借贷
      原告石某某系某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职务为总经理,被告杨某某曾系该单位的员工。2010年5月4日,杨某某书写借条,该借条载明:今收到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2010年6月24日,杨某某书写借条,该借条载明:今借到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最新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昆明市征地补偿标准(修订)》,各市政府下发相应的征地补偿标准,并确定时间开始执行。  云南省曲靖市宣威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双龙、宛水、西宁、虹桥、来宾、板桥......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
      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一、医患纠纷法律法规有哪些?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9月1日起施行)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2002年9月1日起施行)3、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2002年9月1日起施行)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在对他人的人身造成伤害后,做出的赔偿除了物质方面的还有可能涉及到精神赔偿。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精神抚慰金赔偿,那么这个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家暴产褥期妻子,该如何起诉离婚
·我和老公?2结婚,婚前他人不错,对我爸妈也不错,可结婚后马上就变了,大男子主义,
·您好,拖欠农民工还耍赖怎么处理呀
·工伤理赔,十级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
·夫妻自愿离婚,离婚协议书怎么
·能向对方要住宿,伙食及交交通费吗?
·结婚5,丈夫一直在外地打工,我一个人抚养孩子没有上班,现在因为一点小事,他们提出离婚,去买的新
·瓦工在私人家做,做活期间出现突发性病而死亡
·因网骗诈骗罪刚满十八岁会判几年
·债务方面的,欠条今日欠李丽三万元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