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临时工工资以及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首页>>法律知识

    临时工在中国还是占据很大一部分的群体,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临时工的工资得不到保障,而且很多临时工也不知道怎么缴纳工资个税,那么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是怎样的呢?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临时工工资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一、临时工工资个税计算 ?
  
  
  1、按工资薪金计算
  
  临时工、季节工,与企业签定长期或短期劳动合同或协议,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以下简称“国税函〔2009〕3号通知”)的规定,其工资薪金允许在税前扣除。
  
  需要提供的资料:企业应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协议)文本、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注意按照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话,不征收营业税,企业不需取得发票。
  
  2、按劳务报酬计算
  
  如不符合工资薪金在税前扣除的条件,属于劳务费在税前扣除,必须满足按照劳务缴纳个税,同时需要取得发票。劳务报酬个税计算公式如下:
  
  签劳务合同的话,800以内不用扣税,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但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5万元的部分,按照30%的税率缴纳;超过5万元的部分,按照40%的税率缴纳。因此,劳务报酬所得实际上适用20%、30%、40%的三级超额累进税率。
  
  二、临时工工资相关规定
  
  2013年7月1日起,我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新政最大的亮点是,明确规定了被派遣劳动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并赋予人社部门依法开展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的权利。
  
  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无论什么用工方式,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来执行。
  
  《最低工资规定》第二条指出,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第三条规定,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补发所欠劳动者工资,并可责令其按所欠工资的1至5倍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以上就是关于临时工工资个税的具体计算方法了,不过有些地区由于区域等因素影响可能或多或少会有一些不同,如果您对此还有其他的疑问或者需要这方面的法律咨询或者帮助的话,可以直接联系我们网的律师,我们会全方面的为你们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的规定住宅工程在我们的生活十分常见,由于住宅工程最后都是供人居住的房屋,因此,在工程质量方面需要格外注意。施工单位应当保证住宅工程的质量,否则会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生命威胁。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河南省的实施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凡本市......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
      工程质量评定单位评定程序是什么建筑工程完工以后,并不能直接投入市场进行使用,因为对于工程质量,相关单位会依据国家的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以后,才可以被使用。其实,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也是和我们自己的生产生活密不可分的。所以,各单位在进行对工程质量评定的时候,也是十分小心谨慎的。以......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是很重要的,在提出了认定申请之后,当事人也可以自己对比一下认定条件。那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工伤认定条件有哪......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


·不定时工作制合同到期后双方继续履行的,能否按照标准工时制认定权利与义务?
      1、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我国现行工作时间种类分为标准工作时间和特殊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是由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从事工作的时间。它是工时制度的主要形式,也是计算其他种类工作时间的依据。我国标准工作时间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依据是1995年国务......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
      企业银行融资流程是什么?在企业进行发展的过程中,由于企业的业务方面的扩张,很多时候需要进行融资。融资的话由于涉及到的金额都是比较巨大的,因此必须要按照相关流程进行。企业可以选择到银行进行融资,也可以选择专业的融资机构。企业银行融资流程主要分为如下几个步骤,必......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
      破产清算的原因一般是什么一、企业破产清算的原因在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公司进行超负荷运转时,就可以倒闭。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是企业倒闭的直接原因。但是,企业倒闭的真正原因是经营不善造成亏损所致。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一、银行无抵押免担保贷款的条件有哪些?目前无抵押贷款每家银行都可以办理,办理无抵押小额贷款,需要是中国公民,同时要满25-55周岁这个区间范围;现居住的住址要满6个月,在当地工作必须满半年;同时最最重要的是信用卡还款记录良好,且当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现将《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哪些
      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哪些?名誉是对一个人的综合评价,每个人都享有名誉权,而且名誉对很多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实践中,大部分人对是否侵犯了名誉权并不了解,所以,我们在下文简要分析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侵犯名誉权的行为表现方式......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
      天平高速公路天水段征地补偿条例当地政府为了加强与其他省市的联系,加快当地的经济发展,会决定修建公路、铁路、桥梁等,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施工单位出于节省人力、物力以及财力的考量,难免会征收属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天平高速公路的修建就征收了不少土地,被征收的朋友对天平高......


·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谁
      虽然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是在犯罪主体上面,这两个罪规定的都要求是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那么您知道脱逃罪和破坏监管秩序罪的主体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详细了解。一、脱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实际上无罪的人能否成为脱逃罪的主体?......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泗阳县看守所
    泗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中路。律师......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张三向银行借贷,李四用名下的房产作抵押,李四在抵押合同上签了......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设计
          1、分类管理与分级管理并行        (1)、分类管理:可以借鉴政府部门文件的分类管理制度,按不同涉密重要等级将各类文件进行分类,对相关文件、信息资料进行归类存档处理。  &......


·协议管辖违反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44条的规定,选择我国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不符合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我国法律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办理。有关案件已经由有关人民法院受理......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
      建设合同纠纷案件的诉讼主体有哪些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通常为建设工程的发包人和承包人。人民法院应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具体确定该类纠纷案件当事人的诉讼地位。2、因拖欠工程款引起的纠纷,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转包而由实际施工人起诉承包人......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劳动合同。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婚假,符合晚婚龄(女23周岁
·再审案件,在审理到结案有无期限规定?
·主要就是,朋友欠我5000元没还,我是江苏的他是江西的,有转
·我老公向波于2019,3,19号因涉嫌敲诈勒索他人财物400
·我想雇名侓师,帮我要钱
·你好,车是三分期,现在十个月了,想卖掉,一次性还请贷款,可以
·开发商违约我怎麽才能拿到违约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