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房屋租赁税取消了吗

首页>>法律知识

    在外工作的人,很多都在为了买房而奋斗。在未购房之前,只有租房住。而房东出租房屋,依照法律需要缴纳房屋租赁税。去年房屋租赁手续费取消了,那么房屋租赁税取消了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解疑答惑。
  一、房屋租赁税取消了吗
  没有取消,依然要缴纳。
  二、房屋租赁税新政策
  房屋租赁税收新政策2016,房屋租赁税计算方法。2016年3月23日《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高速公路。3、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5、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6、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三、房屋租赁税简介
  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和税务部门的委托,对房屋租赁征收租赁管理费。租赁管理费和房屋租赁税都是以租金?
  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标准组织征收。“房屋租赁税”应是由房东缴纳,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东一般将这部分负担转嫁给了租客。房屋租赁税里面含了多种税项,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总之,房屋租赁税没有被取消,只是取消了房屋租赁手续费。并且房屋租赁税的新政策也颁布了,将会实现新的房屋租赁办法。对于房东来说,房屋租赁税占房租比例的4%到15%不等,所以租房的利益也不想像的那么大。以上,就是我们关于房屋租赁税取消了吗的介绍,如果您还有相关方面的问题,可以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农村房屋买卖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注意事项?
      房屋买卖在生活中是很常见的事,但是农村房屋的买卖并不像普通的商品房那样只要支付足够的房款就可以随意购买,农村的土地利用都有严格的限制,房屋所占用的宅基地划分都是按照户划分的,一户一宅,今天我们为您解答农村房屋买卖条件。一、农村房屋买卖的条件:在农村宅基地的房屋,《土地管理法》......


·对于未经竣工验收的房屋实施占有属于合法占有吗?
      本案买受人是基于合法有效的《购买协议》占有案涉商铺,案涉商铺虽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系根据出售方的交房通知正常办理接房手续。其次,买受人接房后将案涉商铺出租,可以证明案涉商铺已经具备了正常使用的条件,故可以认定买受人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购买二手房,但他们不知道二手房买卖中,房屋一般会有哪些瑕疵,更不知道若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要如何解决。房屋瑕疵一般包括数量瑕疵和质量瑕疵,但主要指质量瑕疵。至于怎么解决房屋的瑕疵问题,下文将为您详细的阐述。一、购买的二手房有瑕疵怎么办在二手房买......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
      买房时有人为了少缴税而去签阴阳合同,也就是黑白合同。所谓阴阳合同就是买卖房屋时签了两份合同,一份是买方和买房真实的成交价格,另一份是在建委网站上前的合同,买卖房屋时交税是按这一份合同上的成交价格来交的。签订阴阳合同可以少缴税,但是有可能会产生纠纷。二手房阴阳合同纠纷如何处理?一、......


·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看上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但是对于某些事项又协商不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


·什么是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如何计算?
         举证期限,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审理......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
      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合同管理在是合同签订之后进行存档管理的一个过程,合同管理是很重要的,合同管理还可以减少合同纠纷,对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都是具有重要的意义的,那么对于合同管理的内容包括哪些呢?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撤销权和形成权?
      什么是撤销权和形成权?撤销权与形成权是民事诉讼中十分重要的权利,撤销权通常出现在债权债务关系当中,形成权通常则是单方的意思表示。那么这个两种权利到底应该如何理解?下面,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知识。一、什么是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又称“撤销诉权”或“废罢诉权”,是指当债......


·民事诉讼法留置送达是什么,什么是公告传达
      民事诉讼法留置送达是什么,什么是公告传达民事诉讼上诉后法院对其进行审批自然会通知双方到场开庭解决问题,不过法院对于民事诉讼的传达有许多种方式,一般人们都不会有全面的了解,所以在这方面往往有许多人就会遇到问题,如果不及时了解这些内容的话可能会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


·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
      如果夫妻在感情确已破裂,而且没有进行调解和好的余地的话,那么是可以进行起诉离婚的,而起诉离婚和其他的诉讼案件一样是有一定的诉讼程序的,而起诉离婚起诉状便是起诉离婚的第一步,而很多人对起诉离婚的起诉状不知道怎么写,那么起诉离婚起诉状格式是什么样的?离婚起诉状......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和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权决定的机关应当在收到书面申请后7日以内作出是否同意的......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
      民法总则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民法典》债权诉讼时效较之前有哪些变化新增条款1、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
    南京交通肇事罪律师提供涉嫌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刑事辩护。提供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区分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裁判观点
      【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    刘同发、刘......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贴出招领公告,也就是为一些遗失物寻找主人。与遗失物有一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遗忘物,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财物失窃的现象。那么,遗忘物以及遗失物能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呢?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


·离婚决心已定,顺利离婚的方法
      1、争取协议离婚如果夫妻之间有协商的可能,一般建议达成离婚协议后双方共同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样对于双方和孩子来说,影响都小一些。2、积级寻求法律帮助如果协商无望,及时寻求法律帮助是非常必要的。至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利弊,为后面的诉讼......


·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集资犯罪的主体可以是个人,也能是企业,如今在公安机关查获的案件中,很多都是企业犯罪的。群众投资企业被骗取钱财后,要及时到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要立案侦查。那么,企业类非法集资的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一......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从典当公司用房产做抵押贷款,贷了5
·镇里不让我村主任拿村委公章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在哪里?我哥哥出国谈生意被拘留,被警察直接
·丈夫不给生活费,要如何申诉?有两个小孩,完全没有劳动能力!
·把我姑妈一人放在家,现在己不能自理,我该怎么办?表哥表示无语。国家对这种管不管?
·岗位被调整,并降薪,被迫离职。这种情况能不能上告?
·受卖车的朋友邀请,我在4s店定了一台车,当时朋友说,交1000定金可以000元优惠,然后到时候不
·请问: 刑事案件从案件发生到终结,通常需要多少时间?期间,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