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负责精神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当行为人精神发生错乱、神志不清时,我们总喜欢说人家是精神病,而是否属于法律意义上的精神病,则还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才能确定。那么一般负责精神病鉴定机构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负责精神病鉴定机构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规定,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实践中为开展精神疾病的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地级市,应当成立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负责审查、批准鉴定人,组织技术鉴定组,协调、开展鉴定工作。

鉴定委员会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司法、卫生机关的有关负责干部和专家若干人组成,人选由上述机关协商确定。鉴定委员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置若干个技术鉴定组,承担具体鉴定工作,其成员由鉴定委员会聘请、指派。技术鉴定组不得少于两名成员参加鉴定。对疑难案件,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难以鉴定的,可以由委托鉴定机关重新委托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二、精神病鉴定包括哪些内容?

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民事案件的当事人;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劳动改造的罪犯;劳动教养人员;收容审查人员;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第三百零三条 强制医疗的程序

  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精神疾病鉴定要包括以下内容: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

2、确定被鉴定入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从上文的介绍中可以知道,一般精神疾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是由各地的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委员会进行。关于负责精神病鉴定机构的内容,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什么时候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如何算
      一、何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形:(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


·盗窃罪如何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窃行为常见多发,为人民痛恨,所以刑法对其进行了严厉规制。实践中,在对行为人处罚之前,我们要先判断其是否构成此罪。那么盗窃罪如何定罪呢?我们从定罪数额和构成要件分析,帮助你进行了解。一、盗窃罪定罪数额是多少《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
      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随着中国市场地位的提升,企业的海外并购逐渐成为其拓展市场,提高国际知名度,拓展产业链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时候,针对不同的目的和发展规划,会采取不同的并购类型和方式。那么,企业海外并购的类型有哪些呢?它们的......


·撤销权消灭的形式有什么,什么情况下撤销权消灭
      撤销权消灭的形式有什么,什么情况下撤销权消灭一、撤销权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或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的撤销权的......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律师无罪辩护又获得成功!
      近日,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张建主任历时一年进行的一起无罪辩护终获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情。    当事人王某2011年为某公司在社会上进行集资,后某公司集资数额巨大物理偿还,公司老板及下属员工均被采取刑事措施。王某也被以......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
      夫妻双方的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近年来,新婚姻法也就是婚姻法的相关司法解释,对夫妻双方在离婚时财产的分割作出了相应的规定,有效的解决了夫妻离婚的财产分割问题。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婚姻法中关于离婚财产分配的规定有哪些。《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如何理解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所签订的合同,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才能成为要式合同。又有哪些合同属于要式合同呢?借款合同是要式合同吗?接下来我们来为您来介绍一下借款合同是不是属于要式合同。一......


·劳动仲裁的反诉
      所谓反申诉,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中,被申诉人针对申诉人的申诉,依据同一仲裁程序对申诉人申诉,仲裁庭对反申诉人的申诉与申诉人的申诉合并审理,以达到抵消申诉人申诉目的的制度。它的构成条件是:第一,反申诉只能是被申诉人对申诉人提起;第二,反申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赵女士在某保险公司职场跳晨操时,突然摔倒昏迷,经120送三院
·鲍律师你好,我亲戚要找一名刑事案件律师,向您请叫一下。
·租凭的厂房房管处不允许放有冲力的机器
·老婆出去一年多电话设置了,我可以起诉她吗
·我们公司在苏州吴中区有一员工做了7年左右现在离职了,公司是小
·我该怎么办?,我是一个已婚妇女有人纠缠我不放拿我家人的生命威胁我离婚我该怎么办?
·货发给客户,客户慢慢不给钱,我要起诉
·你好我问问女儿得不到财产也得养老吗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手机被盗,手机被盗后向手机运营商提供手机序列号运营商是否可以帮消费者把手机锁死?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