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

首页>>法律知识

    网络版权如何保护,怎样保护网络版权网络版权即网络著作权,是著作权的一种,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互联网时代的来临,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造成了一定的困难,网络版权存在的保护难度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在本文中介绍了网络版权如何保护,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希望对您有所启发。
一、网络版权如何保护?
我国目前关于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法律主要有4个,依据这些法律可以对网络版权进行保护。
1、《著作权法》。
修正后的《著作权法》规定了信息网络传播权、技术措施和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等著作权人的权利。
2、国务院《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3、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并实施的《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4、WTO规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TRIPS协议)》及两个“因特网条约”《WCT》和《WPPT》。
网络著作权由于其自身的特点,被侵犯的可能性较之传统的著作权要大很多,在信息时代,越来越多的作品通过网络的途径为大众知悉,如何对网络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防止其遭受侵权行为的侵害成为重要的课题。传统的著作权保护手段同样适用于网络作品的著作权。如加强立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在完善法律的同时还要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利用行政手段及诉讼、仲裁手段保护著作权人的相关权利。还可以通过有关行政机关的执法活动,加强对网络的日常管理,减少侵权行为活动的空间;加强个人对于著作权的保护方式,在发表、上传、复制、摘抄作品时注意保存证据等等。
二、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

1、将网上作品擅自下载并发表在传统媒体上
这种行为具体指未经网络作品权利人许可将网络作品下载并于传统媒体上传播的行为。
2、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将传统媒体上
发表的作品在网站上传播即未经原文学艺术等非数字化作品的版权人许可,将其作品数字化登载于网络上向一切网络用户公开的行为。将该种行为确定为侵权行为,是因为将原来非数字化的文学艺术作品数字化,无论其采用何种手段数字化都不是创作,不具有独创性,这只是原作品的存在形式和传播方式发生了变化,并不影响原作的版权人对该作品享有的权利。
由于网络技术的特点,出现了几种特殊的侵权形式:

1、链接行为。
关于链接行为是否是一种网络上的版权侵权行为,目前在学术界存在争议。从理论上讲,链接是指使用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编辑包含标记指令的文本文件,在两个不同的文档或同一文档的不同部分之间建立联系,从而使得访问者可以通过一个网站访问不同网站的文件或通过一个特定的栏目访问同一站点上的其他栏目,它被视为互联网得以运行的基础性特征。
2、网页作品的著作权侵权。
网页设计的好坏对于各大商业网站来说至关重要,一个制作精良的网页会迅速提升网站的访问率,进而提升网站的知名度,带来更多的广告收益。但是,设计一个好的网页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而复制、剽窃一个网页却极为容易。所以,抄袭他人网页的行为时有发生。以上就是对于网络版权如何保护,以及怎样的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的解答。由于互联网的一些特性,对于网络著作权进行保护确实存在着一些困难,这不仅需要有关机构加强立法和监督的力度,也需要我们网民的合作。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向有关部门举报,这些手段都能够更好地保护网络版权。另外,网民也有必要了解哪些行为属于网络版权侵权,防止因为法律知识的缺乏而做出违法的行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著作权质押合同范本是怎样的?著作权质押合同出质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质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_年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号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投资的著作权作质押,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第一条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乙方依贷款合同向甲方......


·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商标在经过注册申请之后,并不是就一定有效,实践中很多人在注册了商标之后,才发现原来商标权是无效的。那么导致商标权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商标权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
      商标认证多少钱及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商标认证的价格如果寻找代理商的帮助话费可能略高,大概在1500——2000元左右,代理商的帮助可以让您省不少心。如果您想自己去申请的话,花费大概在800元。商标认证限定本类10个商品或服务项目,10个以上(不含10个)每超过一个,另加收80元。自2013年10月1日起受理商标注册费,纸件商......


·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和处罚有哪些内容?
      我们经常在警讯中看到打击假冒伪劣产品,有很多地区专门制造和贩卖伪劣产品,他们这种行为侵犯对方的专利权或者商标权,导致消费者买到伪劣产品,欺骗消费者。他们一般情况下会仿冒对方的产品,贴上对方的标签,然后利用对方的名气进行高价销售,这种行为是犯罪。今天我们就“假冒专利罪的认定和处罚”进行相关介绍。一、......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
      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一、商标权的摊销期限是多久?《税法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筹办费应自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不少于5年。土地使用权应作为无形资产单独计算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期,凡合同有年限规定的,按合同规定的年限摊销,无合同规定的,按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所以,商标权的摊......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根据一些约定的特定事项所签订的协议,一旦签订后就具备了法律协议,当事人双方就有权利和义务去履行所约定的内容。而对于一些免责的内容,合同中通常会制定出免责声明,那合同免责声明范本是怎样的呢?下面是为您提......


·探望权如何实现?
      1、 随着离婚案件的不断增加,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要求探望子女而引发的纠纷也越来越多。我国婚姻法虽然明确规定了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却会遇到许多问题,执行起来也比较困难。探望权就其性质而言,......


·将与争议无实际连接点的法院约定为管辖法院,该约定管辖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22)最高法民辖27号民事 裁 定 书法院论述:本案系互联网借贷引发的合同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
      法律是如何规定变更合同主体之诉?一、合同主体变更的情形所谓合同变更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说法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代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为当事人提供离婚诉讼、婚姻家庭纠纷处理等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指导您尽快解决离婚纠纷,尽量多分财产,确立子女抚养优势,财产分割方案,力求将离婚案件带给双方、子女及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南京离婚律......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刑事辩护律师:被骗了多少钱可以报警立案,怎样能追回钱
      现在网络诈骗越来越多,而且手段千变万化,被骗取的少者上百,多者上万的,那么网络诈骗要达到多大的数额公安机关才会予以立案呢?根据刑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就可以构成诈骗罪。吴丁亚律师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网络被骗多少金额公安机关......


·南京债务纠纷律师:他人欠钱不还怎么办?要钱策略
      借钱时是孙子,还钱时是老子。债务人不还钱怎么办?南京债权债务律师现结合自己办案的经验和大家谈谈怎么把钱要回来。、      要带的东西:起诉状、你的身份证复印件、对方的身份信息(身份证号码和家庭住址)、欠条或借条、银行转......


·父母出全资为子女购房,离婚时房产归谁?
      1.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这种情况,并非理所当然归另一方所有。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非登记方,即出资父母的子女,有权要求分割房屋。当然,若是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另一方所有或双方有其他约定的也是可以的。2.婚前一方父母出资,房......


·团伙盗窃罪可以取保吗,取保候审的程序是怎样的
      我们都知道,盗窃罪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情节轻微,一般情况下家属是可以申请对其进行取保候审的,但是如果是团伙盗窃的情形下,犯罪嫌疑人还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帮助您做一个了解。一、团伙盗窃罪可以取保候审吗取保候审,是《中华......


·怎么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
      怎么确定旅游服务纠纷管辖法院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根据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二条规定,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双方协商;2、向消费者协会、旅游......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抓了,现也在看守所,这样的情况会不会判刑?
·淮安市破获一起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交通事故案 和工伤案有意者加Q
·您好!我现在遇见一个有关劳务的纠纷!这个单位去月份我们开始合作,截止今已经之久。去的
·肇事者酒后驾驶车辆撞死夫妻俩人后逃逸
·社会福利企业是否征收土地?
·离婚了能证明是另一个人的吗?
·可否起诉人人网,在人人网中有80人人豆的余额有一天晚上11点多
·我的朋友A,说是他朋友B急用钱,B我也认识,从我这里借走三十万,也没打借条。说0181
·你好吴律师我收到一份法院传票,麻烦你帮我看一下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