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两地分居的夫妻,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

首页>>法律知识

    通常,距离让感情变得淡薄,所以,我们经常听到两地分居的夫妻因为感情问题,而产生了离婚的念头。那么根据我国法律国定,两地分居的夫妻,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分居多久才能离婚

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起诉到法院离婚。对于分居多久才可以离婚,法律是没有规定,不论分居多长时间,如果双方都不提出离婚,婚姻不会自动解除的。如果起诉到法院离婚,分居满2年,法院会支持离婚。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的14项情形中与新《婚姻法》不抵触的情形具体包括: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两年(原《意见》规定为三年,与《婚姻法》相抵触,故修正),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二、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

分居多久法院才会判离婚这个问题,我国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通常是夫妻分居两年,但并不仅此一个条件。只要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就应判决离婚。

婚姻法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的情形为: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如何证明夫妻已经分居两年

1、如果对方认可,则无需举证;

2、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3、可以保留相应的租房证明,以租期来证明;

4、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但是还未满足上述条件的时候,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因为离婚会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的相关问题,所以建议您咨询的在线律师,他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相信您都有所了解,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因此,如果想要使用土地就需要获得相应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使用权的获得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有了土地使用证才可以合法的使用土地。那么,南湖文苑从住宅的居民和房产商角度而言,南湖文苑有土地使用证吗?请继续阅读了解......


·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是国家政府在征用了居民使用权的土地,应该给被征地者的法定补偿。各地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状况的不同,征地补偿的标准也不相同,且每年都会有新变化。今天,就来给您讲一下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河南省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和使用的意见》......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
      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土地出让,是现在最流行的一种形式,说明土地具有可用其他性的价值才会出让,所以您很关心土地出让金返还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查询整合了很多资料,那就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土地出让金返还的流程等相关知识。一、土地出让金的返还流程(一)土地出让金的的返还流程:1、土地在具备出让条件后,由国......


·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
      现在,对于宅基地的概念人们越来越熟悉了,但是有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仍然有许多,其中,作为拥有城市户口的人,很想知道:城市户口的子女对于农村宅基地可以继承吗?针对这个问题,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详细地解答,希望您能仔细阅读得到您想知道的答案。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土地使用权的一部分,当然归当地的农村经济组织......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虽然土地是不能随意的进行买卖的、转让的,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所以可以说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变更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进行变更,当然也不能随意的进行变更,那么什么是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变更的程序是什么样的?一、土地使用变更土地使用权变......


·履约保函格式范本怎么写
      履约保函格式范本怎么写履约保函格式范本编号:致:(受益人)鉴于:本保函的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贵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或申请人收到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即将与贵方签订(以下均简称“基础合同”)。为了保证申请人充分履行其在基......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企业如果想扩大生产,修建厂房,首先得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然后才能在土地上合法的修建新厂房。在我国,国有土地归国家所有,法人和自然人只能通过出让和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我国对国有土地使用也有相......


·果园经营管理承包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__县__乡__村__组,以下简称甲方;  __县__乡__村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


·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
      对于员工来说,一个公司的福利与环境直接影响着员工是否能够长久的在这个公司工作,而有些时候往往还没了解这个公司环境的待遇如何就直接上岗工作了,但是在工作中发现与自己预期所想的不符,那这个时候刚工作想辞职入职需要一天吗?我们整理了有关的答案,您阅......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
      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中标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贵州分行律师代理服务供应商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是于2012年6月设立,是一家以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资企业、民营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和专项法律服务为主,传统诉讼业务为辅的法律服务专业机构。现有专职执......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抢劫案件 当事人获刑一年半
          武汉刑事辩护律师成功代理一起抢劫案件当事人获刑一年半    案情简介:    2015年夏天,被告人张某某经预谋在武汉市武昌某区某手机专卖店,趁被害人彭某不备,利用购买手机之机将......


·验资证明资产的评估报告需要哪些材料?
      验资证明资产的评估报告需要哪些材料?企业在发展在扩大,需要注册新的资本。注册资本之前首要的就是进行验资,进而出具验资证明资产的评估报告,真实反映出公司的基本资产状况,为下一步的投资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但您对于验资证明和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了......


·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
      财产公证分为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公证,两者在内容和法律后果上没有区别,且均是对双方的财产归属进行认证。我们在下文中将对“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进行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婚内财产公证费用的标准办理事项:公证收费公证费是公证机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一、当事人举证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提供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房东她是不是有权收回房?
·煤气灶炸了怎么走法律程序
·可以要求收回房子吗,几年前
·户籍所在地怎么查
·想离婚,想找个好点的离婚律师
·我想打嬴别人欠我的借款,有把握收回吗?那个人嘴上说好还钱,但
·欠工钱15万元不给,恶意逃避
·他项权证做抵押后是否还在本人手里
·麻烦您,南阳市看守所电话是多少?谢谢了
·公司产品应需要改了工艺,可是公司没有把文件和职业指导书下发到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