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首页>>法律知识

    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在实践中,合同一般都由两份构成,双方都签字之后一人一份,按照约定时间生效。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现合同存在问题想要起诉合同无效,但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又遇到了合同原稿遗失的情况应该怎么办?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下面,让的我们为您解答。

一、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只要合同满足以上的情形之一,无论有无合同原稿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如何诉讼确认合同无效?

1、法律规定,只有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有权认定(确认合)同无效。

2、在合同纠纷诉讼中既使诉讼当事人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也有权依职权认定合同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法发[2009]19号会议纪要若干问题的请示之答复》([2009]民二他字第21号)答复:债务人未对不良转让合同的效力提出异议,但案件事实和相关证据情况能够引发人民法院对不良债权转让合同效力产生合理怀疑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审查不良债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合同效力问题是个法律问题而非事实问题,是法院依职权认定的内容,尽管在诉讼中双方均认为合同有效,法院亦可认定合同无效,这并不违反法定程序。

3、一般情况下,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主体,只限于合同当事人。但是,恶意串通签订合同损害第三人利益的,第三人有权提起确认合同无效之诉。

4、确认合同无效(绝对无效)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认为,无论从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的性质(实体法上的形成权)还是从无效合同的立法目的进行分析,抑或从诉讼时效制度的立法目的角度分析,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但是,相对无效合同的撤销权,当事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要受合同法第55条规定的1年除斥期间的限制。

三、合同无效的后果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可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如下:

1、返还财产。

返还财产,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返还财产有以下两种形式:

(1)单方返还。单方返还,是指有一方当事人依据无效合同从对方当事人处接受了财产,该方当事人向对方当事人返还财产;或者虽然双方当事人均从对方处接受了财产,但是一方没有违法行为,另一方有故意违法行为,无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有权请求返还财产,而有故意违法行为的一方当事人无权请求返还财产,其被对方当事人占有的财产,应当依法上缴国库。单方返还就是将一方当事人占有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返还给对方,返还的应是原物,原来交付的货币,返还的就应当是货币;原来交付的是财物,就应当返还财物。

(2)双方返还。双方返还,是在双方当事人都从对方接受了给付的财产,则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都返还给对方接受的是财物,就返还财物;接受的是货币,就返还货币如果双方当事人故意违法,则应当将双方当事人从对方得到的财产全部收归国库。

2、折价补偿

折价补偿是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赔偿损失

根据《合同法》第58条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

(1)有损害事实存在

(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这是损害赔偿的重要要件。

(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依第58条的规定,双方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即适用过错的程度,如一方的过错为主要原因,另一方为次要原因,则前者责任大于后者;此所谓过错的性质如一方系故意,另一方系过失,故意一方的责任应大于过失一方的责任。

因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损失,另一方当事人对此有过错时,应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这种赔偿责任是基于缔约过失责任而发生的。这里的“损失”应以实际已经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应当赔偿期待利益,因为无效合同的处理以恢复原状为原则。

4、非民事性后果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除发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民事性法律后果外,在特殊情况下还发生非民事性后果。

《合同法》第59条具体规定了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发生追缴财产的法律后果,即将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所取得的财产追追缴回来,收归国家或返还给受损失的集体、第三人。收归国有不是一种民法救济手段,而是公法上的救济手段;一般称为非民法上的法律后果。依《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对《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的解释,应追缴财产包括双方当事人已经取得的财产和约定取得的财产,体现了法律对行为人故意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范的惩戒。

所以,对于“没有合同原稿能起诉合同无效吗”这一问题的答案是可以起诉的,但是在法庭审判中,证据非常重要,能否起诉成功还需要其他辅助证,要构成有效的证据链。如果您不知道该如何有效搜集相关证据,可以在线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他们将根据具体情况为您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易货有哪些方式?
      易货贸易合同审批是怎样的?易货有哪些方式?一、易货贸易合同审批目前我国已开放基本全部商品的易货贸易,无须再进行审批,而易货贸易合同管理基本上采用手工方式,对签订的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履约时间、履约批次、数量、过货口岸、运输方式,不同贸易伙伴顺逆差等,分别进行手工记录归类、工作量大,难以做到及时和准确......


·合同效力是什么?什么是有效合同?什么是无效合同?
      合同效力是什么?什么是有效合同?什么是无效合同?一、基本概念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


·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原因及后果
      委托代理合同终止原因及后果委托代理合同是合同中的一种,它与其他的合同一样,要经历成立、履行、终止等等阶段,那么委托代理合同终止的原因及后果是什么呢?我们今天将较为全面为您普及一下相关的法律常识,请阅读下面这篇文章了解相关的知识。一、终止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一般原因和特殊原因。一般原因是指一......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上海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中的格式条款,防止滥用格式条款获取不正当利益,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格式条款是指格式条款的提供方(以......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
      承揽合同违约金比例最高是多少?一、承揽合同违约金(一)概述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违约金的标准是金钱,但当事人也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标的物为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具有担保债务履行的功效,又具有惩罚违约人和补偿无过错一方当事人所受损失的效......


·专利一词,大家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
      专利一词,您都不陌生,是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权益。对于不经专利人同意私自善用的,这是违反法律的,那么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呢?平时我们应该怎样注意,我们为你解答。一、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假冒专利罪,是指违反专利法规,假冒......


·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
      随着机动车辆的增多,交通事故也经常发生,那么出现交通事故后怎么处理呢?一般情况下,事故现场会比较凌乱,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情绪也会不稳定,但是一旦事故发生,一定要保护好现场,按照相关部门处理流程应对。接下来的我们就为您叙述一下交通事故的处理......


·情侣分手后应该怎么给分手费
      分手费产生于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过程中,所以,男女之间的不同人身关系自然就有不同的分手费类型。因为分手费种类的不同,那现实中,情侣分手后应该怎么给分手费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情侣分手后......


·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运作模式是怎样的1、风险投资基金:投资人将风险资本投资于新近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新兴公司,在承担很大风险的基础上,为融资人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培育企业快速成长,数年后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相关内容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位于秦淮区红花街道广洋社区罗家场,位置比较偏辟,周围都是农田菜地,可以从大明路进去,或者从南边岔路口宏运大道向北进去,大约2公里左右,如果需要刑事律师帮助,可以联系律师帮助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是江苏省公安厅直属行政机构,地址设在六朝古都、江苏省会南京,详细地址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绿园宾馆后面),邮政编码210019,绿园宾馆是江苏省..办案专点,宾馆的后院,就是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看守所靠近江东门、汉中门大街,......


·银行承兑汇票买卖风险案例 北京金融票据律师
      近段时间,经侦大队陆续接到有些单位和个人反映:由于私下交易银行承兑汇票(俗称“购买银行承兑汇票”,即在支付一定的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利息后,在无任何贸易行为的情况下,向持票人购买银行承兑汇票的行为)而造成巨额损失的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相关市民高......


·南通经济律师处理民间借贷、欠款债务、投资理财、工程款等案件
      南通经济纠纷律师办理债权债务、民间借贷、投资理财、合同纠纷等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案件,拥有多年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为当事方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南通经济纠纷律师谈本案借款合同的性质:本案《借款协议书》属高利贷性质的借款合同,这主要表......


·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合同书
      出租方:        (简称:甲方)  地址:       电话:  承租方:  地址:       电话:  为了发展特区的经济建设,提高单位或个人房屋的使用率,现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租赁合同,合......


·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原告就被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民事诉讼中原告就被告是依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
      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随着医疗技术的进行,医疗事故发生的概率在逐渐降低,但还是有些地方发生许多医疗事故,这给患者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根据患者的情况,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然,医疗事故是需要鉴定的,那么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有哪些?我们在下文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机动车在禁止鸣笛的路段而又鸣笛了会受处罚吗?
·我老公下班途中被电瓶车撞伤,责任认定书对方全责,但对方现在不
·我在工作期间被酒店的经理打伤应该索赔多少
·现在只知道他被关在安顺平坝看守所,也不知道是哪一个看守所,名
·我想请你做代理律师,请问你的号码是多少
·没有结婚证想分开有孩子两岁由奶奶带女方从来不抚养也不
·荆州市犯交通肇事罪的人关在哪个看守所
·房产继承婚后分割
·大拇指受伤怎么赔偿,在厂里上班手拇指受伤
·现在我该做些什么呢?,前几天因有人持x故意伤害我导致我头部受伤而凶手又畏罪潜逃了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