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使用假币做担保违法吗

首页>>法律知识

    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犯罪行为也越来越先进,有人利用科学技术,制造假币,然后卖给行为人使用,那么行为人使用假币做担保违法吗?这个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使用假币做担保违法吗?

这分为两种情况:

1、假币持有人在不知所持有的货币为假币的情况下使用假币不构成违法犯罪。

2、明知是假币还用来做担保的,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则构成了使用假币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

二、使用假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使用假币数额达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及以上,并且是明知是假币而是用,才构成犯罪,否则就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使用假币罪的“数额较大”指假币总面额达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三、使用假币处罚是怎样的

根据《刑法》 第172条的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该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的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 五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使用假币罪量刑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持有、使用,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9.8 法释[2000]26号)第五条规定,明知是假币而持有、使用,总面额在四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总面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总面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使用假币做担保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明知是假币还使用是一种违法行为,数目达到一定的标准就构成了使用假币罪,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保护人民币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应负的责任,不使用假币,可以有效减少甚至是杜绝此类犯罪现象。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期限是多久?一、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一般来说这是与贷款或借款时,订立的合同所决定的。如果贷款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保证期限的,则贷款担保人的有效期限在主债务履行期满后6个月结束;对于在贷款合同和前款中就保证期限有明确规定的,则又......


·涉外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
      不管是国内的普通婚姻,还是涉外婚姻,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肯定都有财产。万一双方感情破裂要离婚,都涉及到财产分割这一问题。那么,涉外离婚财产怎么处理?涉外婚姻中的财产有可能在国内,有可能在国外,那涉外离婚财产如何进行分割?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工商局办案程序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每个人对于工商机关都很熟知,工商局与每个公民的生活都息息相关,但是您对于工商局办案程序恐怕都不是特别了解,那么法律是工商局办案程序的,以及对证据有什么要求,我们为您解答。  一、工商局办案程序  按照《......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诉讼流程是怎样的?近几年来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带动了我国旅游业的发展,旅游业蒸蒸日上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问题,比如旅游合同违约等问题。旅游合同违约直接向法院起诉,视为民事违法行为。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诉讼的流......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电话、刑警大队电话是多少?
    南京市各区看守所、刑警大队电话号码是多少?怎么联系?最新电话号码大全。提供江苏省看守所电话、南京市一看、二看、三看、玄武区、秦淮区、鼓楼区、建邺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浦口区、江宁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的看守所电话等,南京刑事律师......


·成都夏卫强律师为您提供专业优质法律服务!
      在夏女士诉秦先生一案中,原告夏女士一审败诉了。而主要原因呢,是她太大意了,觉得自己有证据,很简单!于是,在起诉前她花50元钱在法院对面咨询了法律工作者,得到的答复是肯定能赢,又花50元由其代写了诉状,由她姐姐(非律师,没有学过法律)出庭。......


·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建律师无罪辩护又获得成功!
      近日,山东新空间律师事务所张建主任历时一年进行的一起无罪辩护终获成功,为当事人洗刷了冤情。    当事人王某2011年为某公司在社会上进行集资,后某公司集资数额巨大物理偿还,公司老板及下属员工均被采取刑事措施。王某也被以......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
      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怎么制定的?一、湖南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是如何制定的?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


·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的原则主要有以下五项:第一,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二,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四,......


·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
      现实生活中,很多老人会早早写下遗嘱,确定好财产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在自己身故后,子女为了争夺遗产而伤了感情的情况出现。不过,在老人过世后,如果老人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没有遗嘱时怎么分遗产可以根据法定继承来......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关于房产继承问题,我父亲跟继母结婚快20年了
·我丈夫与我家公一起做生意,赚的钱用来建房,房子的名字是我家公的,请问如果我们夫妻
·私人老板钱欠我2万
·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鉴定机构不接受单方委托?对方不配合有办法吗?
·承包的口粮田被他人占用
·你好,杨律师,我想咨询一下,有人欠我运费打了个欠条到七月份就
·别人的车在我名下,怎样注销
·抚养费婚生子成且独立生活日止,他现9出了,没上学了。我还要在付抚养费吗
·农业用拖拉机在转场过程中停在马路边被后边电动车撞了,电动车人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