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
首页
>>
法律知识
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一、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第一种观点是: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第二种观点是: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仍可以适用。理由是:《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我们观点的我们认为,合同无效,除非合同中有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仍然有效的约定,否则违约条款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无效后,可以追究违约方的过错责任。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一是,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二是,因合同无效返还由该合同取得的财产;三是,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责任。但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无效合同中关于违约金条款,是先有约定,违反约定才会适用本条款追究违约责任,现在“约定”无效了,不存在违约的情形,那么自然也就不可能适用本条款。无效合同自始无效,违约条款在无效合同中也自始无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无效一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的条款的效力不受影响,但除非明确规定合同无效违约责任条款在合同无效后仍然单独有效,否则是无效的。以上即是的我们为您总结梳理的合同无效后违约条款是否依然有效的相关内容,若还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在线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
对于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可能很多人都无法准确地区分这两个犯罪,不得不说他们之间是存在一定相似之处的,但他们还是有很多不同点。那究竟挪用资金罪与挪用公款罪有何不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根据本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
·
借款担保书范文是怎样的
借款担保书范文是怎样的借款担保书范文致:A银行(作为下述债权人的代理人)B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拟借款作改造(“项目”)之用。由A银行所安排的银团,同意向借款人提供_________贷款。A银行作为代理行及安排行及各贷款人(其名称详列在下述贷款协议附表一)在_________签订贷款协议,贷款人同意按贷款协议的规......
·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法规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及相关法规所谓的撤销权呢,其实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与他人实施处分其财产的行为危害自己债权的实现时,可以申请撤销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进行需要一定的条件做依据,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条件是什么呢?以下,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要行使撤销权必须具......
·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
企业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本委托收款授权书范文一:致:_________________公司我单位因业务需要,现委托________公司作为我单位合法委托代理单位,授权其代表我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工作。该委托代理单位的授权范围为:代表我单位与你单位进行代开发票和代收款活动有关的事务。在整个代开发票和代收款过程中,该代理单......
·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
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一、借款不还是否会构成犯罪借款不还是否构成犯罪,要看它是否满足构成诈骗罪的条件,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点: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
·
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
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股权投资公司是做什么的非证券类股权的投资及与股权投资相关的咨询服务(闲置资金只能存放银行或用于购买国债等固定收益类投资产品!)。股权投资企业的运作模式:1、募集资金;2、确定投资企业:1)初步接触:通过面谈、电话、邮件等多......
·
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
当今社会,离婚率逐年增加,只要男女双方感情破裂,觉得很难在一起生活,就可以选择离婚,离婚不再像以前一样是丢人的事情。离婚后,会都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就行分割,由于种种原因,在分割时难免出现纠纷。双方同意离婚财产有纠纷怎么办?下面我们为您收集整理......
·
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以后,财产关系相对确定下来,取得房产而非房产登记人的一方需要办理房屋过户,这就涉及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离婚后房屋过户怎么办理。为了使得房屋过户过程更加顺利,离婚后房屋过户需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离婚后房屋过户怎......
·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的法律定义
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是指国家允许自由流通的属于出卖人所有的物品。《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或者限制转让的标的物,依照其规定。”下列性质的物品,是不能成为买卖合同中的标......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
应当离婚的代理意见获法院支持
代理某女起诉某男离婚案代理意见一、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应准许离婚。1、在婚姻基础方面,原、被告夫妻双方婚前缺乏了解,被迫草率结婚。原告在双方相互缺乏必要、足够了解的情况下草率与被告登记结婚......
·
台州律师翁利亚办理一起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交通事故案
原告:刘某委托代理人:翁利亚,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浙江省某配送公司被告:太平洋财产保险某支公司案由:2012年1月6日,原告在椒江区某路口,与被告一公司员工驾驶的车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
·
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放弃继承还用还债吗
关于遗产债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仅仅是指被继承人生前合法所有的债务,对于这部分债务,即使如今公民已经去世,但也是要用其遗产进行清偿的。不过我们还是要先了解一下规定的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一、遗产债务有哪些种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我国税......
·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 标的是合
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一、合同标的内容包括哪些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是一切合同的必备条款,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1、合同标的是多种多样的,一般地有以下4类(1)有形财产指具有价值和......
·
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房屋的买卖问题,几乎是我们每个人都要经历的事情,也是受到您广泛关注的一个问题。那么,您知道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呢?全款买房和贷款买房的政策有什么区别吗?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供您参考。哈尔滨二手房买卖要花多长时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结婚四有一个3岁和7个月的女儿,前丈夫一家人对我殴打,现在我想离婚咋办
·
您好,我小姨妹在一家网络直播公司上班,现不知道什么原因被抓,
·
和对方不在一个地区,对方借钱未按要求还款。和对方是朋友,通过
·
前几天开小货车撞了限高杆,车子受损,限高杆没事,所以就开车走了,现在收到交警处罚
·
检察院要求核实我的证言是怎么回事,有影响san
·
你好,我于2019年12月在半边山下微信端定了314日的名
·
韩律师好,对方故意拿着铁杠打人致人身上多处伤骨折和头上缝了6
·
手指受伤评残,左手中指缺少一小部分请问能平几级
·
复印件,去公司上班,去公司上班,公司需要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
·
律师你好!我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我有四个女儿去年一个男的骗了我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