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首页>>法律知识

    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要偿还吗

在夫妻婚后,可能一方背着另一方对外有所欠债,而此时对于不知情的一方来讲,是否需要承担清偿义务呢?可能很多人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但具体却不知道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解答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的问题。

一、婚后债务一方不知情需要偿还吗

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包括是否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此时都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1、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的判断标准:

(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果夫妻有共同举债之合意,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

(2)是否为夫妻共享,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主要表现为是否为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夫妻是否分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应视其为共同债务。

2、 参照上述判断标准,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可以大致分为如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话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债务;

(2)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夫妻从事正当的文化、教育、娱乐活动,从事体育活动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投资经营,也包括夫妻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归家庭共享的情形。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夫妻协商确定共同负担的债务,即使该债务带来的利益并非婚姻共享,也应纳入夫妻共同债务。

三、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投资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或者协议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台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于共同债务,约定有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但是这种约定不能当然的及与债权人,对债权人没有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7、其也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还存在一些例外情况:

(1)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

(2)债权人与夫妻一方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3)夫妻对婚后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

上述三种情况下,一方主张为夫妻个人债务的且有证据支持的,法院会判决属于夫妻个人债务。文章开头举得小案例,即是夫妻一方与第三人恶意串通的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作为妻子的一方只要有证据证明是恶意串通的,就可以不用担心多出来的债务了。

对于夫妻婚后的债务,不管另一方是否知情,只要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那么就应当承担清偿责任,但如果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话,则就不用进行偿还。我们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
      众多银行的贷款产品中,邮政贷款怎么样一、邮政贷款的优点:1、贷款方式多样:即可申请抵押贷款,又可申请信用贷款,还可申请担保贷款。贷款方式多种多样,可供你多样选择;2、贷款利率不高:邮储银行直接办小额贷款,会比到其他机构办贷款的贷款利率低一些;3、贷款额度可变:根据你的不同的需求及条件,可获得不同额度......


·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
      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一、上市公司债券有哪些1、短期企业债券、中期企业债券和长期企业债券短期企业债券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中期企业债券期限在1年以上5年以内,长期企业债券期限在5年以上。2、记名企业债券和不记名企业债券如果企业债券上登记有债券持有人的姓名,投资和领取利息时要凭印章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转让时......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
      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公司为了长远的发展,适合时代的要求发行了公司债券。公司债券也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投资方式,因为其收益率高,吸引了很多人购买投资。大多数的投资者可能只了解投资方式,怎样选择,怎样购买。但是却不一定真正了解公司债券的内涵,那么,公司债券是什么意思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二。一、概念公司债......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
      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一、利息很高的借条有效力吗对于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首先我国法律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一般来讲,在没有其他特殊情况下借条是有效的。对于借条利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得高于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但借条载明的利息如果过高,且已经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则借条关于利息约定的部分......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吗
      公司债券属于有价证券吗?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一、实质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


·两地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
      如果夫妻双方想要结束在法律上的夫妻关系的话,可以通过离婚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很多夫妻在离婚之前就感情不合导致分居的,那么夫妻两地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离婚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夫妻分居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
      宣告失踪的主体失踪多久才能宣告失踪?失踪的主体就是失踪人,为了不让失踪人的财物受到损坏,根据法院的宣布找到代管人管理失踪人的财物,从而保护失踪人以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那么宣告失踪的主体要在失踪多久后才能宣告失踪?要走的法律程序有哪些?为您解答......


·端午节违章严查情况
      端午节违章严查情况据分析,近3年端午节小长假道路交通事故呈现以下特点:一是自驾车出行增长迅速,一般事故死亡数逐年上升。二是节日期间恶劣天气事故占比高、风险大。三是低等级公路、城市道路事故多发,县乡道路事故死亡数逐年上升。四是端午节首末日以......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辩护词
      一、辩护词之无罪辩护开庭前,我们认真、仔细地研究了本案的全部卷宗材料,会见了被告人,同时咨询了一些法律理论、实务界专家学者,更加明确地认识到起诉书指控作为工人的被告人钱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缺乏事实根据,适用法律明显不当,因此,起诉书认......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浙江 林鑫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解答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准是什么?详解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强险等法律知识,专业律师在线免费解答交通事故赔偿法律咨询。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其它交通事故赔偿......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临沂朱律师成功辩护当场死亡三人特别重大交通肇事案,判处缓刑
          【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5日10时许,史某某驾驶牌号为鲁QD5131的豪恕牌重型特殊结构货车沿高新区解放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解放路与俄黄路路口右转弯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王某某相撞,致王某某及其电动自行......


·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地址:天津开发区一大街电话:13802001907从总体上讲,下列两种情况下应当聘请律师:  一是从事一般的民事活动,主要指公民、法人依法处分自己的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利。如:权利的取得、转让、交易、许可......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
      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在如今的社会中医患之间的矛越来越大,医疗纠纷的事件频有发生,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我们应该怎么做?最新医疗纠纷处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以及医疗纠纷中涉及到的其他内容都是令我们头疼的问题,由为您普及法律常识。医疗纠纷处理流程根据《医......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
      公路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常见的交通运输方式有公路运输、水路运输以及航空运输。由于运输的交通方式不同,对于货物的安全保障也不同。相比较航空运输来说,公路运输的的问题比较多。由于交通事故的发生,货物会面临损毁等情况。那么,公路运输损害赔偿的规定有哪......


·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您都知道国有财产不可侵犯,但是怎样的行为是侵犯国有资产呢?在法律规定中,有一条罪名是私分国有资产罪。那么您是否清楚的知道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的客观条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呢?今天我们和您聊一聊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帮助你进行深入了解。......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可不可以向交警警方事件调查结果
·您好,想问一下,*场房贷被抓会不会被判刑?然后如果是他的妻子
·10年的欠条能诉嘛,16年的欠条·人一直失踪·能追诉嘛
·两个人同时打的我,就抓一个判刑了,也陪我所有费用了,我可以我
·你好陶律师,我在金融平台被骗,因急需退款资金,所以不得已答应
·我以前上了好几工作丶又找个工作上班一个多月让我办离职丶我能不能办失业
·五个人一起喝酒,结束后二人开车回去导致死亡,其他三人责任怎么
·你好,我有位债主被关进去了,不知道他判了几年,您能知道告诉我
·我是來自台灣我先生的堂哥關在福建省南平市看守所如何從台灣
·协议离婚不成要想走诉讼离婚我具提该走哪些步骤?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