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

首页>>法律知识

    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怎么判刑?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本罪与它罪的区分(一)本罪与一般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行为的界限一是主观要素不尽相同。前者行为人在主观上都是出于故意,而且具有牟利目的;而后者在主观上是否出于故意还是过失,有无牟利目的,均不影响其构成。二是情节是否严重不同。前者具有“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等情节;而后者则不具有这些情节。三是危害社会程度不同。前者严重侵犯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健康权利甚至生命安全,对社会危害较大;而后者一般仅给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消费者健康权利造成一定侵害,对社会危害相对较小。(二)本罪与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界限两罪同属食品方面的犯罪,在犯罪客体、主体及主观方面都是相同的。两罪的主要区别为:一是行为方式不同。前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后者在客观上表现为实施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二是构成标准不同。前者属于危险犯,即行为人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须达到“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程度,才构成犯罪;后者属于行为犯,即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销售明知是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既遂。三是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的犯罪对象范围较为广泛,其包括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一切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后者的犯罪对象仅限于有毒、有害食品。对于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显然是属于对人体造成损害的行为,犯罪分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行为,一般是为了获得非法利益,相关情况的认定,是根据销售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后, 是否造成了严重恶劣的情节后果来进行认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处罚规定是什么组织考试作弊的会被处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新刑诉法中传唤和拘传内容有哪些?
      新刑诉法中传唤和拘传内容有哪些?一、关于口头传唤1、现行刑诉法规定了书面传唤的形式,而新刑诉法增加的口头传唤,是对传唤犯罪嫌疑人方式的一种必要补充。与书面传唤不同的是,口头传唤有紧迫性、简易性、规范性的特点。2、口头传唤按照条款的规定理解,应该是在现场发现犯罪嫌疑人后,由侦查人员......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
      法院对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罪如何裁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广播电视台、站(包括有线......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
      绑架罪判处死刑的情况包括什么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绑架人的绑架行为与被绑架人的死亡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行为人对该死亡主观上至少有过失的罪过,如果被绑架人的死亡与绑架行为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那么该死亡对于行为人而言是意外事件。如,被害人自己吸烟引起火灾被烧死,不能......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
      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分总公司工作分公司签合同是可以的,但是责任承担由总公司负责,分公司并非独立法人,该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1、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


·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一、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
      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一、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是多少?加拿大商标注册费用:7500元,注册加拿大商标所需资料:1、提交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国籍;2、提供商标的中文或外文名称,如客户的商标未曾在美国当地使用过,需要预备“使用意向证明书”3、提供20份清晰商标图样......


·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
      最近一段时间,经常可以看到一些地方贴出招领公告,也就是为一些遗失物寻找主人。与遗失物有一个非常相似的概念是遗忘物,两者之间是有区别的。在现实生活中,经常会发生财物失窃的现象。那么,遗忘物以及遗失物能不能成为盗窃罪对象呢?遗失物与遗忘物与盗窃罪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结婚生子是一个人的最大的事。但是如果是未婚生子,在我国泽河传统观念相违背。只是随着社会的变化,对此类事情的包容度逐步提升。但对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则引起了很多人的注意。可是,未婚子女抚养权的规定是怎么样的?请随我们一起来看一看。未婚子女抚养......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必须买保险的依据是什么?1、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


·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夫妻要是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此时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作出处理。尤其是在对财产进行分割的时候,很多人都不知道其实是有一定原则的。那么离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有哪些呢?以下是具体介绍。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原因是什么现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不能缺少高新技术企业的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是具备创新和发展潜能的企业,比传统的企业更能具备活力,更能接受新鲜事物,已经成为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企业都是需要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也是不可避免......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
      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现在部分农户进城务工将自家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进行种植,部分没有土地的城市人口想要投身于农业机械化种植致富,于是就出现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那么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该怎么写呢,请跟着我们来看一下。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盐城市看守所
    盐城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区东郊、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会见手续、会见时间和条件
      南京市溧水区看守所位于溧水永阳镇栖凤南路8号电话025-5724563......


·在我国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
    房产被抵押查封的这种情形,多半都是债权人申请了法院强制手段,即将要对这套被抵押的房屋以拍卖或者其他方式处置。总而言之,已经被查封的房屋肯定在房子的产权以及使用问题上是受到限制的。可能对于房屋被抵押查封能买吗的这个最基本的问题都搞不清楚的人真......

·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如今买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缺乏防范意识的公民买卖房屋时稍有不慎,就会跌入陷阱之中。面对鱼龙混杂的买卖市场,签订买卖合同时可不能马虎,其合同有分有效的情况和无效的情况。那么,如何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无效的情况又有哪些?下文是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无......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
    过年7天假加班工资倍数是多少?按照3倍工资发放,根据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每人最多能判几年,团伙盗窃价值150万的物品
·我想知道,骨折以后,出院回家养病,单位工资发放到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关于强制执行
·黄律师好,我前几年找您过,有关讨债之事
·30%责任怎么陪尝………开车人上了夜班又开车出来买菜撞到我爸
·请问一下律师,因贩x罪八号转入看守所,律师可以帮单独见一次吗
·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叔叔是在看守所里面吗?我们才知道的想去看
·试用期的转正单子可作为合同,依据吗?本人干了9个月的工作时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