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一、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有哪些?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据此可知,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申请破产清算,对于困境中的公司有何益处?
(一)及时申请破产清算可以有效阻断公司负债增加,最大程度保障公司财产价值最大化。
在停止经营、资产被封的情况下,该公司已丧失还款来源,而高额贷款利息却日益发生,财产数量不变但负债却不断增加,资不抵债情形日益严重。但根据破产法规定:
1、自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之日起,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
2、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相关财产交由管理人接管;
3、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管理人有权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
4、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或停止公司营业,如继续营业产生的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费属于共益债务,随时清偿。
(二)及时破产清算,可保护公司财产以妥善安置公司职工。
该公司已经开始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停产期间生活费及由此产生滞纳金等,若不申请破产清算,该公司主要资产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拍卖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而拖欠职工的各种费用将无从清偿,必然激发社会矛盾。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因执行中止,全部保全措施均被解除,不会出现个别清偿情况,且在资产变现后,职工债权优先于普通债权获得清偿,职工权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护,有效避免出现社会矛盾。
(三)依法减债,规避股东风险。通过破产清算,债务人可依法减债,合理消亡。作为股东,其出资额虽全部损失,但可通过破产程序摆脱历史负担、轻装上阵。且根据公司法解释规定,若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还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清偿责任。
(四)对于债权人而言,尤其是普通债权人,其申报债权得到确认后,通过参加债权人会议等方式监督管理人工作,行使权力,维护自身利益,最终可以获得公平清偿,免除讼累、减少诉讼风险。
只有具备了上述申请企业破产清算的条件,企业才适合申请破产清算,否则既不符合法定要件,又不符合企业和相关利益人的利益。在生活中,一个企业申请破产清算,最好是要得到相关专业人士的帮助,这样可以避免相应的麻烦。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是什么意思一、什么是破产债权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


·清算债权债务规定有哪些?
      清算债权债务规定有哪些?一、公司的清算原因公司清算的原因主要包括:1、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而引起的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是公司进行清算的主要原因,决议解散的事由由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主要包括:(l)章程所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2)公司所营事业已成就或不能成就;(3)股东全体的同意或股东会解散的决议;(4)股东......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
      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一、破产重整的法院是怎么确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条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


·原财产处分行为在破产清算程序中的效力
      根据清算规则,清算组有权在解散清算范围内清理公司财产、处理公司未了结事务。在这个过程中,清算组会转让和处理相应的公司财产,履行清算前订立的合同甚至订立新的合同。对于这些法律行为的效力,破产清算程序是否给与重新评价?  为了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对于公司破产申请受理前财产处分行为和订立合同的效......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
      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随着互联网的兴起,您的支付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自从有了类似于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第三方支付平台,日常生活中不管是网络购物,还是实体店消费都方便许多。便利的背后支付流程到底又是怎样的呢?下面请看我们整理的第三方支付清算流程图资料。一、第三方支付流程1、网上消费者浏览检索商......


·抛弃孩子多久算遗弃罪?
      世间总不缺少铁石心肠的人,各种抛弃年老病人,抛弃刚出生的婴儿的新闻可以说经常见诸于各大新闻媒体平台。殊不知,依据我国的法律,这些人都触犯了刑法中规定的遗弃罪,依法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抛弃孩子多久算遗弃罪?详情参考下文。一、遗弃罪的概......


·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
      劳动者同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后,如果后期单位未能及时发放工资,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的话,可以向单位提出离职申请,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补偿金。这时需要劳动者向单位人事部提交一份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那么怎么写解除劳动关系申请书?接下来我们通过一......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
      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是什么?一、商品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条款约定通常有两......


·网络发达的年代,大家也都纷纷选择了在微信聊天转账或者进行交易
      网络发达的年代,您也都纷纷选择了在微信聊天转账或者进行交易。但是问题出来了,那就是不少人在微信中被骗了,微信被骗了30块举报是希望能够挽回自己的损失。微信被骗几十块钱的人不在少数,有的人可能被骗了几百上千的。但是无论多少,您都想挽回自己的损......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李力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2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
    南京刑事诉讼律师对刑事辩护有自己独特的经验和方法,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代理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诉讼律师的服务范围:刑事辩护、死刑复核、取保候审、刑事自诉、受(被)害人诉讼代理、刑事法律......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石榴园28号(已经合并至南京市第二看守所),邮政编码210004,具体地址在南京市新街口西南方向,王府大街边,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取保候审、无罪申诉罪轻辩护的。律师提示:因区划调整,南京市建邺区看守所......


·法律援助让受伤老人讨回了说法
      法律援助让受伤老人讨回了说法    2013年6月21日上午,宜阳县白杨镇68岁的残疾老人陈某独自一人先来到洛龙区.,向赵顺利..送来感谢信,对法援中心的热情服务表示感谢,后又到河南洛浦律师事务所,向卢晓昆主任送来一面“......


·镇江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多少钱?如何取保候审?
      镇江市看守所预约须知  1、律师指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委托的律师;人民法院指定的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2、会见时必须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会见涉密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还应出具侦查机关的批准文书......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逃逸
      无证驾驶撞人重伤逃逸在道路交通行驶中,有些驾驶人没有考过驾驶证或者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就驾驶车辆上路,在驾驶时发生交通事故撞人重伤后由于害怕或者逃避法律追究逃逸,甚至造成了更严重的后果。本文就无证驾驶撞人重伤逃逸作相应介绍。一、无证驾驶......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
      取保候审期满后怎么办,还会坐牢吗?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2个月,而实践中要是取保候审到期的话,又该怎么办呢?这对被取保候审人来讲是比较重要的。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一、取保候审到期后怎么办?取保候审即将到期的,执行机关应当......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该怎么写?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庭审笔录范文时间:年月日时到时地点:案号:×劳仲案字()第号案由:调解主持人:书记员:申诉人:委托代理人:被诉人:委托代理人:第三人:委托代理人:审理情况:说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想问问;就是关于同居夫妻在财产上婚姻法中怎样分割财
·你好,我请问一下教练车是公司户扣分需要教练证吗?
·徐州市*常委会副主任丁维和涉嫌受贿被立案调查
·我与2019年7月14进入公司上班,2020年10月底离职,
·房屋土地继承,在农村如果老人去世后房屋和土地会被国家收回吗?
·强制执行时查不到被执行公司账号该则么
·买车4s店不给合格证是否涉嫌销售欺
·职工下班途中事故身亡,家属该怎样争取利益最大化
·夫妻离婚小女孩给了男方能要回来吗
·我可以起诉法院吗?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