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变更合同除斥期是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变更合同除斥期是多久? 一、除斥期间的含义。
除斥期间,又称预定期间,是指法律规定某种权利预定存在的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不行使权利,预定期间届满,便发生该权利消灭的法律后果。 《合同法》第47条(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48条(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二、可变更合同的撤销权的除斥期间在法律上的相关规定。《合同法》第54条(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55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2)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合同法》第74条(债权人的撤销权)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驶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75条(撤销权的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合同法》第192条(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驶。
第193条(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以上是关于变更合同除斥期的全部内容了,从上文可知,不同条件下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是不同的,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您必须在该期限内行使才行,假如您对此仍然很疑惑,我们建议您向我们的专业律师咨询,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实际情况做出更有针对性的意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
      诉讼期间能解除合同吗?在进入诉讼阶段后,对诉讼发生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情况,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认定。在一审诉讼期间发出解除合同的函,并不能改变诉讼前已经确定的合同效力及履行状态。在诉讼过程中行使合同解除权,以对抗合同相对方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请求,有违诚信原则。根据《合同法》第六条“......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
      合同效力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具体表现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合同效力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这个“法律效力”不是说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说由于合同当事人的意志符合国家意志和社会利益,国家赋予当事人的意志以拘......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
      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一、合同到期对方未履行合同且联系不上怎么办?报警处理,可能涉嫌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能够追回赃款的,是最理想状态。不能追回赃款的,可以起诉签署合同的另一方,要求承担赔偿责任。二、合同诈骗罪1、什么是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
      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合同履约保证金比例是多少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
      投保人没有签字可以解除合同吗?一、投保人未签字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投保人或者投保人的代理人订立保险合同时没有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而由保险人或者保险人的代理人代为签字或者盖章的,对投保人不生效。但投保人已经交纳保险费的,视为其对代签字或者......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
      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商标权在被他人侵犯的时候,当事人可以选择诉讼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需要先确定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侵犯商标权的管辖法院是哪个(1)因......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判令工程结算纠纷适用的诉讼时效是多长?一、工程结算纠纷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结算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自该权利被侵害时起算,具体表现为发包人怠于履行结算义务的违约......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 ?
      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鱼塘征收补偿是怎样的?一、鱼塘征收补偿的标准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金(是给土地所有权人,即该村集体组织);安置补助费(使用人的安置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参照你们鱼塘的实际收入损失进行赔偿)。(一)土地补偿金?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常熟市看守所
    常熟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练塘镇鸳鸯桥开发区华强北路,是常熟市...看守所。常熟市看守所设有33个青少年人员监室,位置导航:从常熟市区乘坐公交216路,过了建华转盘1000米,..个红绿灯下车往北500米左拐就到。律师提示:常熟市看守所......


·南京市秦淮区看守所律师会见手续、时间、取保申请步骤
      南京市秦淮看守所地址:秦淮区罗家场66号。法律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为其辩护,犯罪嫌疑人在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律师可以依法行使其会见通信权。当嫌疑人被拘留在看守所的时候,其他人是不能进行会见的,只有律......


·违法证据排除之无罪辩护
      陈XX、邹XX等五名被告人因诈骗一案于2013年2月25日被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期间一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经当庭查看侦查录像,辩护人确定该被告人在侦查期间受到侦查人员违法取证的事实。故以违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之辩护意见,并且在排......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
      在高楼不断耸立的今天,建筑物的高度和密度都在逐年上涨。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和工人都是随处可见的行业和公民。同时建筑工程施工工作也是纠纷高发的一个行业,因为建设工程施工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安全性、技术性等,使得在发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后管辖权的确......


·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
      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一、民间借贷中约定的违约金效力怎样民间借贷是否可以约定违约金,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要确定民间借贷违约金的效力,必须要对违约金的性质即违约金是补偿性还是惩罚性进行分析。我国法律对违约金性质的界定......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该怎么进行
      国际贸易合同履行的程序该怎么进行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因其具有跨国性而比国内贸易合同的履行复杂得多,其中包括费用的支付,运输问题,保险问题,海关检验以及索赔的事项等等。具体内容如下。一、开立信用证(一)申请开证(二)信用证的传递和修改1.信......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是物业服务于中铁十局三建公司,有要账人员酒后来要账,大砸前
·家里人被福州市永泰县公安局抓了,能知道关多久吗
·借钱的欠条,和别人借的钱
·罗律师好!你的联系电话?
·(开发商)欠(包工头)人工费导致(农民工)工资无法落实。(开
·我老公是还信用卡的,上个月23他说有急事要去大陆叫我老公帮他把下个月的账也帮还完,他好上大陆,我老公
·我己经辞工到期4个月了,厂己经到了4个月没有开了,厂里只剩下
·盗窃犯判多少年徒刑
·你好!周末上班吗?我是从外地去,能提前了解一下吗?
·我在南沙区大岗新联新村中铁项目部,分包泥水工头工资不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