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

首页>>法律知识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一、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
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盖公章本身是一种传统的订立协议文书的方式,和自然人按手印的道理一样,一旦形成文书,只需要拿出文书即可证明双方之间的合同意愿。在合同文书上加盖公章,是一种低成本的证明,在交易过程中有很重要的意义。因为大量的契约文书,对盖了公章的文本都是被认可的,争议往往就发生发生在具体履行行为上,而这种认可本身,恰恰就来源于那枚小小的公章,所以,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
二、公章的作用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国外公司有公章,但签订合同不一定要用公章,可以用合同章,但为保险起见最好用公章,一般与国外公司签订合同最好有第三方担保机构(银行,保险,或金融类等),因为国外的那些企业资质和资料,很难辨别真伪,这样双方都有安全保障。
以上就是国际贸易合同盖章必须用公章吗的详细资料,相信您应该明白国际贸易合同必须要盖公章的重要性,简单来说国际贸易合同盖章盖公章的作用是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是低成本的保证,更是双重保障。除了公章之外,还需要财务专用章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
      赊销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哪些一、赊销合同的签订需注意的几个要点:1、合同最好由本企业起草拟定,如果对方是强势企业,要求执行他们的文本,尽量协商对一些可能会发生歧义的内容加以明确。2、合同的必要要素必须齐全,其他要素尽量明确,不要忽略细节,如:数量、单价、金额要一一对应,换算一致,且计量单位要明确定无......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
      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哪些在我国合同的种类有很多,常见的有租赁合同、居间合同等等,在委托办理房屋的过程中往往需要和中介签订居间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还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那么居间合同订立方式需要注意些什么,又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居间合同订立方式注意事项有哪些1.居间人往往利用......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
      合同违规开票违约责任有哪些?一、供应商用虚开的发票来替代真实发票企业经常会遇见这样的情况,一些供应商在提供货物后,称自己无法提供发票,便提供其他发票用以抵扣。而很多企业认为这些发票是真实的,最终也能够实现抵扣并入账,所以都默许并接受这种行为。企业都很清楚,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但自己如果没有直接从......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
      解除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具体是怎样的解除合同的情形(一)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解除合同。当事人可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当条件成就时,合同解除。(二)法定解除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2、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


·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
      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一、合同实际履行超过了有效期怎么处理违约各方分别按各自具体违约形态的法律后果分别向对方承担相应责任,亦即不适用过失相抵原则。所谓过失相抵,是指对损害的发生或扩大权利人亦有过失时,法官可按过失比例将损害在权利与义务人之间进行分摊,以减轻或免除义务人赔偿责任的一种制度,......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
      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一、民事诉讼上诉期限过了怎么办搜集证据,提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


·私募基金监管政策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监管政策是怎样的?私募基金监管政策(1)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以官网披露的情况为准中国基金业协会不再出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中国基金业协会此前发放的纸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证书、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电子证明不再作为办理......


·吸毒处罚条例有哪些
      吸毒处罚条例有哪些(一)、行政处罚条例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
      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他人就自己的专利实施了侵权行为的,多数情况下都会给专利权人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日后追究侵权人法律责任的时候,就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对方作出赔偿。不过该怎样确定专利侵权赔偿数额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怎样确定......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杨某诉周某变更抚养权..纠纷
      案情介绍:2009年3月19日,杨某(女)与周某协议离婚。约定婚生子周小周由被告抚养,抚养费由被告自行负担,双方协商由杨某照顾孩子四年,周某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500元。离婚后孩子一直由杨某抚养照顾,周某未尽抚养照顾孩子的义务。为此,杨某要求周某支付孩......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情简介:    W机电公司对J公司及其汽车修理厂拥有所有权、出资、经营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来看,W机电公司系J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实......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管理人信息披露制度是什么?一、披露要求1、根据《披露办法》第三条,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按照中国基金业协会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以下统称基金合同)约定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我们理解,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披露同时要符合协会......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
      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并不是所有的合同在签订之后就会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那么就是当然无效的。那在合同在无效之后将在就一定要返还财产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合同无效后返还财产吗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的基本原......


·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
      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一、雇主承担什么侵权责任?雇主对雇工行为的侵权法律责任,可根据雇工行为的侵害对象分为两类。第一,雇工行为造成第三人的损害。第二,雇工行为造成自身的损害。不论上述哪种情况发生,雇主都对其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什么情况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伙企业合伙人借款给合伙企业,需要什么手续?
·在山东济宁买的电视还没发货,能退货吗
·我儿子今15岁,和同学闹玩给人用水果x扎伤,我一直给付医药费。住院16天已经伤口
·我是在工厂上班的女工,干的是全检员的工作,因过了不良品,被退回了劳动派遣工司,能得到赔偿吗,我没有写
·您好律师,我在裁判文书网上看到您做过栖霞区借名买房的
·我是黑户了,有人找我说帮人转贷,然后给我70万,是什么意san
·工伤,老板不愿赔偿
·身份证被偷在深圳可以补办么?程序是怎样的?
·法官拿到原件该签字吗,2个问题:1.宣判前法官要求原告上交原件
·事情描述: 2020年4月18日,周六,阵雨转中到大雨,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