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刑事回避制度回避效力适用的人员有哪些?(一)审判人员: 《高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的审判人员,包括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二)检察人员:《高检规则》第三十二条 本章所称检察人员,包括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和助理检察员。(三)侦查人员: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据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采取的有关强制措施,进行案件侦察的工作人员。(四)相关人员:参加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记录人、书记员、翻译员、鉴定人、司法警察。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三、回避制度的复议情况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作出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后,应当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如不服本决定,有权在收到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书5日内向原决定机关申请复议一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决定机关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刑事回避制度在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对于相关制度的适用人群,一般都是与司法审理有关的工作人员,其目的在于维护司法的公正,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
      生活中,有些人遭遇盗窃,也不报案,总是自认倒霉;有些人当场抓住了盗窃分子,却不将其扭送到公安机关,而是对行为人处以私刑。造成这种局面的很大一个原因是人们分不清盗窃行为与盗窃罪。那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盗窃罪与非罪可以怎么认定对某些具有小偷......


·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
      滥伐林木达到一定标准的就会构成《刑法》中规定的滥发林木罪,那么您知道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吗?而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之间又有哪些区别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滥伐林木罪是刑法中的多少条《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


·诽谤罪如何判定,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提到诽谤罪,相信您并不陌生,其是我们实际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犯罪行为。通常情况下,诽谤罪的构成需要达到法律规定的要件,才能构成犯罪。针对这一内容,为了让您对其有更清晰的认识,以便维护自身的权益,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诽谤罪如何判定,具体的内容是什么?请往下继续阅读了解。诽谤罪如何判定,......


·持刀伤人公安局未拘留合法吗?
      持刀伤人公安局未拘留合法吗?持刀伤人公安局未拘留是不合法的,持刀伤人应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报警后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后果予以治安处罚。如果受害人认为公安机关有包庇不作为的,可向其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或举报。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有两种以上违......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
      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指哪些?从法律条文上看,民法典并未对民法通则抚养的亲属中的直系亲属进行修改,故而公民可以参考民法通则的规定,确定自己的直系亲属。一、民法典直系亲属范围《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上的法定直系亲属按顺序依次为:配偶、父母、......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
      退休年龄最新规定有哪些?退休年龄,是和我们每个人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也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一个话题,最新,也是出台了很多关于退休年龄的新规定。那么,您对于退休年龄最新规定都是了解多少呢?其实,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标准的,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
      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一、犯罪既遂的种类有哪些呢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罪。结果犯的既遂,不仅要求有犯罪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缺少危害结果,犯罪的客观方面就不具有完整性或者说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就不齐备。结果犯......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国有企业在我国一般规模都比较大。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国有企业进行改制。国有企业进行改制之后,必然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说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应当如何处理。很多人就想要知道国有企业改制资产处置的方式包括哪些?那么,......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
      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一、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多少?车祸强制险误工费最多赔2000元,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


·在过去的一年,苏州的房价上涨速度很快,给很多人买房增加了压力
      在过去的一年,苏州的房价上涨速度很快,给很多人买房增加了压力。苏州政府审时度势,出台了严格的限购政策,从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及购房资格上面做出限制,目前,只有苏州户籍的居民可以买二套房。那么,苏州二套房首付交多少?下面我们结合当地政策告诉您。一、苏州二套房首付要......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都有哪些?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条国家对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程序提前收回,并根据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的实际年......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
      房产证抵押贷款没还清可以出售吗?贷款没有还清的情况下不能办理更名如果是按揭贷款还没有还清的房子,进行个人交易的话,是不能办理房屋产权更名的。那么什么时候才可以办理呢?需要等到贷款偿还完毕之后才可以换取新的房屋产权证。换证需贷款行提供证明按揭买的房子需要......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相关内容
·江宁公司律师
    南京市江宁区公司律师在公司债务处理、股东权益、公司重组并购方......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搬迁新址
      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将整体入驻溧水区社会矛盾......


·劳动合同的变更
    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订立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一个独立的阶段。  合议庭应当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最后陈述的权利。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

·确立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解除?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入职之前,双方会签署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得到保障,也会约定劳动期限。在劳动期限届满后,若任何一方后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且维持现状的,表明已经确立事实劳动关系,此时,若一方与解除劳动关系,该怎么办?事实劳动关系的解除情形有......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在一起四年没有结婚证,育有一女。这四年期间的财产我可以分吗?
·你好,我想咨询下,一个朋友17年就借我的钱,都到现在还没还
·孩子五岁因俩人没有感情离婚,女方没有工作,一直是父母在照顾,男方不关不问,男方家没有母亲只有爹,哥嫂
·事故,已私了,能起诉对方无证驾驶吗?
·我公司和甲方公司签订合同做业务后,甲方一直拖着佣金不结,后
·中国婚姻法对二婚出轨女人的财产怎样来分割的
·没有证据怎么办。,我和我丈夫在2004年同居
·强制拆迁,别人花钱雇佣我一个朋友把别人的房子用装载机给拆了!事后才知道是强制拆迁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