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吗如今的医疗技术越来越发达,但是随之而来的医疗纠纷并没有减少。在医疗纠纷诉讼问题上,很多的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并不是非常了解这方面的知识。其中最常见的问题就是医疗纠纷诉讼到底有没有时间的限制?那么具体的时间限制到底是多久呢?有时间限制。在医疗纠纷诉讼中,患者在起诉时应注意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医疗纠纷诉讼有时间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应当在三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提出。确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此外,医疗纠纷医患双方的举证责任不同。医患纠纷的证据责任分配是责任倒置,具体而言,患者在起诉时应提交在医院就诊治疗、遭受损失的事实及具体数额等相关证据材料,而医院需承担证明自己在对患者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不存在过错或过失的充分证据,否则,医院就需承担对患者造成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的赔偿责任。最后,应选择最恰当的法律、法规及有针对性的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和保护自己的权利。这是因为同一医患纠纷可能发生法律竞合的问题,但依据不同的法律规定,其法律责任可能有较大区别,关键是看哪一部法律、法规,哪一具体法律条款对自己更有利。诉讼中应围绕核心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可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医疗纠纷诉讼在目前可以说是很常见的,其中最基础的问题就是患者在医疗纠纷诉讼的同时最应该掌握的诉讼时间的限制。希望本文能够对您有一些基础性的帮助,但是仍然建议您到相关的律师事务所找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法律咨询,做好一切的诉讼准备工作。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
      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一、医疗纠纷投诉的相关部门医疗纠纷投诉方法依次为:1、医院医务科2、医院办公室3、县卫生局医政股4、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5、人民法院起诉。二、医疗纠纷向卫生局哪个部门投诉,医疗纠纷处理(一)医疗纠纷处理流程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


·医疗纠纷赔偿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赔偿条例具体包括哪些内容?医疗纠纷赔偿条例第一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


·新生儿左前臂缺失医疗过错怎么办
      新生儿左前臂缺失医疗过错怎么办一、胎儿肢体缺失胎儿肢体缺损,科学术语叫羊膜带综合症,表现为肢体阻断畸形,是由于羊膜囊破裂,形成纤维索条压迫、粘连和缠绕胎儿组织造成组织水肿、出血、坏死、吸收,最后造成先天手指或前臂或腿部截肢。但从羊膜囊破裂,到纤维索条形成→粘连皮肤→缠绕肢体→造成组织水肿→出血→坏......


·医患关系是医疗纠纷吗
      医患关系是医疗纠纷吗?一、什么是医患关系和医疗纠纷1、医患关系医患关系狭义上是特指医生与患者之间相互关系的一个专门术语,广义的医患关是指以医生为主的群体(医疗者一方)与以患者为中心的群体(就医者一方)在治疗或缓解患者疾病过程中所建立的相互关系。在此,“医”既包括医生,也包括护理、医技人员、管理和后勤人......


·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在平时的生活中,关于医疗纠纷的事件并不少见,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机构与患者之间产生的纠纷。在医疗过程中,医患双方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产生争议。那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医疗纠纷的类型有哪些1、针对是否是医疗事故引起纠纷这种类型较常......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纠纷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的,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基金。  缺陷指建设工程质量不......


·抢夺罪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
      抢夺罪往往都是侵犯财产的犯罪,一般情况下是不会对被害人的人身造成伤害的,但是如果犯罪分子在抢夺的过程中,不幸造成了受害人死亡,这种行为该如何认定了?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一下。一、抢夺致人死亡是如何认定的我国《刑法......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货物运输合同模板是怎样的?货物运输合同甲方(托运人):乙方(承运人):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一、合同期为一年,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


·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
      在了解清楚了刑事案件中哪些人可以担任辩护人之后,我们还应该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对此,我国相关法律中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知识,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被告人什么时候可以委托辩护人公诉案件中委托辩护人的时间......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
    南京经济合同律师办理经济合同类案件,包括合同诈骗、合同纠纷仲裁、经济合同纠纷、买卖合同、商业合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等。南京经济合同律师熟悉经济合同纠纷、公司股权及公司收并购实务、企业法律顾问、大宗不动产交易、建筑工程款......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
    南京离婚纠纷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及诉讼代理,为离婚人士提供离婚财产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等离婚法律服务,包括离婚协议书,子女抚养、抚抚养权变更、财产分割、继承等。致力于保障当事人在婚姻继承、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处理遗产继承和财......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第一案”
      2019年7月15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受理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张某某等61人为被告提起的生态资源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一案。本案是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挂牌运行后受理的“第一案”,也是该法庭试行网上跨域立案的“第一案”。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是最高人民......


·乐陵 离婚律师田树森总结婚姻案件子女抚养的具体规定
      近期以来,田律师接待了很多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其中大部分对子女抚养存在疑虑,下面,田律师结合相应的法律规定,就如何抚养子女及抚养费如何承担等问题,做出了全面总结,以便对有该方面法律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
      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司法解释是什么假冒伪劣产品对社会和人们的身体健康都有严重的危害,所以国家对于假冒伪劣产品的打击也是非常严厉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金额有5万元的时候就构成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那么我国对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


·重婚罪有孩子怎么判,如何处罚重婚罪?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对重婚犯罪量刑处罚的时候,是没有考虑是否重婚又有了孩子。此时仍旧按照《刑法》中规定的量刑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那么犯了重婚罪的究竟该如何处罚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重婚罪有孩子怎么判重婚罪的刑事责任,犯本罪的,......


·公司给你注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
      公司给你注册需要注意什么手续?一、选择适合自己的企业类型?企业按组建形式可以分为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目前,90%以上的企业类型为有限公司(以注册资本承担对外赔偿限额),而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因投资者承担无限责任而选择这2种企业类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离婚协议上车子过户给女方,剩余贷款女方支付,现在解押手续还没办,车子的名字是我,女方现在不给每月扣贷
·撞人一死一伤,
·看守所看犯人,家属不知道应该通知不
·劳务建筑有限公司老板拖欠工资,没有合同但是有欠条,起诉的话是
·你好,双方结婚时间短暂,女方怀孕两个月时,在男方不知情情况下,自行流产,同时发现
·我的房子做了民间抵押贷款14万,房屋公证给他人了。现在我还不上贷款,贷款方也不要
·他们有没有这个权利?,夫妻之间因为一点小事吵架
·你好,请问犯了诈骗罪在哺乳期可以拘留吗?
·车主到底有多少责任
·丈夫多年不务正业,本人实在无法忍受,想起诉离婚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