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
首页
>>
法律知识
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一、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
医患纠纷中的鉴定,一般可分为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等,是否需要进行鉴定、需要进行哪种性质的鉴定,一般要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具体案情来决定。就本案而言,医疗过错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如果需要鉴定,应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和损害程度鉴定。该类案件争议的焦点往往是“医疗行为有无过错及与损害后果之间有无”,这也是认定案件事实和当事人责任的难点问题。如果这一问题解决了,案件的实体处理也就基本上有了定论。
医疗过错鉴定,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依据职权或当事人的请求,委托专门机构且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对患方所诉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为法官公正裁判案件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涉及、赔偿医学、临床医学、药理学等多种学科,属法医学司法鉴定。在医患纠纷中,“医疗过错”和“因果关系”的认定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仅凭法官的知识和社会经验去对当事人提供的病历、诊断、医学文献及其陈述而就争议事实及责任做出评判是不客观的。因此,我认为一般情况下,在医患双方就“医疗过错及因果关系”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则上应当进行鉴定。
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过程是怎样的
鉴定由专家鉴定组组长主持,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双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分别陈述意见和理由。陈述顺序先患方,后医疗机构;
(二)专家鉴定组成员根据需要可以提问,当事人应当如实回答。必要时,可以对患者进行现场医学检查;
(三)双方当事人退场;
(四)专家鉴定组对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陈述及答辩等进行讨论;
(五)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成员在鉴定结论上签名。专家鉴定组成员对鉴定结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注明。
医疗纠纷中之所以进行鉴定,这是为了能够确定是否该按照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具体给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又是怎样的,这样才有利于纠纷的处理。至于什么情况下需要作医疗鉴定,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讲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
再次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是什么?一、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格式:1、写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出生年月、职业、住址、电话等);2、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3、申请事项;4、事实和理由;5、证据材料。二、医疗事故申请鉴定步骤1、第一步是要作医疗鉴定的;这是发生和确认医疗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也就是划分责任的合法......
·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鉴定单位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鉴定单位一、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鉴定单位的内容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那么,如何认定医疗事故赔偿责任?认定又要具备......
·
广州医保怎么用,在广州如何使用医保
医疗保险作为我国重要的社会保险险种之一,主要是由个人以及用人单位两者缴纳保险费。该保险主要是为补偿职工因疾病、生育等在医疗费用上的支出。在不同地区,对于医疗保险有不同的规定。那么,广州医保缴费办法是什么,广州医保怎么用呢?律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一、广州医保缴费办法居民医疗保险费由市地方税务局委......
·
三级医疗事故 怎么处理?
三级医疗事故怎么处理?针对不同的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法律中规定的赔偿是不同的。而医疗事故的处理,其实也就是后期的赔偿问题。那么三级医疗事故该怎么处理呢?换言之,法律规定的三级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当医院与患者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就要弄清楚该如何起诉医院,向哪个法院起诉,以及当原告与被告不在同一地时,我们该向那个地区法院起诉,那么就涉及到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管辖,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级别管辖是指按照人民法院组织系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
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征地补偿标准 山西省晋城市高平市的土地共分为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山区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地:62150元/亩;旱地/园地:31075元/亩;林地:15537.5元/亩;牧草地和其他农用地:7768.7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平川区 ......
·
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时间点? 随着建筑工程业的飞
在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如何确定时间点?随着建筑工程业的飞速发展,跟工程款支付有关的相关问题不仅仅影响着发包方和承包方,更是对广大劳动人民的工资问题有着深刻的影响。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就是最常见的问题之一,那么如何确定工程款支付时间纠纷中的准确......
·
对于转让方而言,股权转让需要什么和税收相关的知识?
对于转让方而言,股权转让需要什么和税收相关的知识?一、当转让方是个人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二、当转让方是公司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1、企业所......
·
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
辞退是单位拥有的权利,也就是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实践中,单位辞退职工的情形是比较多的,由此就产生了较多的类型。那到底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用人单位辞退职工有哪些类型1、过......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扬州婚姻律师
扬州婚姻律师处理婚姻家庭纠纷,包括:协议离婚、法院离婚、离婚财产分割、婚姻财产、婚姻继承、子女抚养、离婚房产分割、离婚房产分割、离婚孩子抚养权、同居分手财产分割、涉外离婚等,扬州婚姻律师事务所的扬州离婚律师提供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法律......
·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
蒙冠斌律师代理故意伤害案件被害人要求抗诉获准
2013年7月上午被害人韦某为了阻止被告人韦某某偷运林木,韦某某及其儿子韦某发持刀将韦某捅伤、砍伤,经鉴定韦某的伤情为重伤。案发后,被害人韦某的亲属到公安机关报案,随后被告人韦某某也到公安机关自首,但在公安机关、人民法院询问和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中......
·
南京海事法院的管辖范围确定了!
2019年12月3日,江苏高级人民法院发出关于南京海事法院履职的公告:从12月4日起,南京海事法院正式履职。南京海事法院:·电话:025-12368·电话:025-12368南京海事法院管辖范围:自江苏省与山东省交界处至江苏省与上海市交界处的延伸海域......
·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政府部门在对行政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时候,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出具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然实践中也是允许撤销这个决定书的,但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到底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撤销满足什么条件?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
倒闭工厂的工人怎么办,有哪些规定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支付有哪些要求?(1)工资应当以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2)企业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企业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
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
近些年来,由于很多购房者不重视房屋产权过户问题,导致很多卖方“一房二卖”情况的出现,最终使自己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这就警示广大购房者,在买房时一定要积极办理过户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房屋产权办过户要注意什么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操作失误当事人应不应该承担责
·
臧律师,你好!看了你在山西因拆迁案例,有几个关于我们这拆迁的
·
我朋友结婚几年了、他老公性无能,离婚
·
我向公司索要的公休日200%需要证人证明吗
·
一女子婚内出轨一男的,后来离婚,男的娶其他女的结婚生子,这女
·
请问从武汉市武昌区到鄂州市看守所的长途汽车或火车的路线及车次
·
今起领取退休人员丧葬费需要什么证明,有什么新规定?
·
您好,请问贵法院今年暑假招收实*法学生吗?我是华南农业大学人
·
家人卖假冒商标产品被派出所抓走了,事情严重吗?
·
丧偶女有一女,离婚男有一女由前妻抚养都是农业户口可否再生一胎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