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的内容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的内容有哪些 一、立案时间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2、《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4、综上,除了刑事案件立案没有规定立案时限,民事和行政案件都规定了需要在七日内立案。
二、开庭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十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进行下列工作:
(一)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
(二)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对于被告人未委托辩护人的,告知被告人可以委托辩护人,或者在必要的时候指定承担法律授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三)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三日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
(四)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立案时间和开庭时间方面的知识,主要通过介绍《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以及《刑事诉讼法》的条款来为您进行介绍,希望会对您在理解这两个时间的问题上有所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成立
      行政复议决定书何时成立行政复议也就是对已经审理的案件进行再次的审理,如果有公民认为行政主体的一些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的申请,有关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审理,审理之后就会有一个行政复议决定书,那么这个......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私人抵押借款合同范本私人抵押借款合同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____年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


·股权质押影响重组吗?
      股权质押影响重组吗?一、股权质押的基本含义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
      遇到行政诉讼时效中止怎么办?一、行政诉讼时效如何算?行政诉讼时效的起算一般是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计算,何为“知道”?法律未作相应解释,笔者认为,所谓“知道”应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相对人行为内容及诉......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相关内容
·常州讨债
    常州讨债律师代理讨债、要债要账、清债,专注于个人、公司债务纠纷、各类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的处理。★常州讨债律师谈讨债方法分析  根据我们的专业经验,在预知或发生风险后的30-90天内就委托专业律师介入,您收回欠款的可......


·南京律师在线
    南京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免费的南京法律咨询,你可以向在线律师询问法律问题,南京在线律师为您免费解答法律咨询、法律法律知识和法律法规,提供南京律师热线电话、南京在线律师qq、南京律师微信群等多种南京免费律师在线咨询方式,方便您在线免费咨询南京律师、在......


·济南市及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地址、电话、位置导航
      济南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南市经二路164号89731850地址是济南市政府西市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济南市英雄山路(0531)82078637槐荫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槐荫区营市东街22号(0531)87956160天桥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市......


·临沂刑事辩护律师成功辩护李xx抢劫案
      2015年7月25日3时许,大岭.民警巡逻至工业大道与双岭路交汇发现犯罪嫌疑人李xx,遂口头传李xx到所接受讯问,李xx对抢劫的事实供认不讳。据其交代:李xx采用捂嘴、按倒等暴力手段,劫取郑xx的白色苹果6手机一部,价值4000元,案发后赃物被追回退换受害人。【......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
      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人,公司股东变更是公司的一项重大人事变动,公司股东的变更与公司的运营没有任何关系,一旦该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也就意味该股份持有人发生了变化,股东变更需要本人到场吗?股东变更程序是如......


·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
      不管是罪犯在服刑期间申请假释,还是考察机关认为应当撤销假释,这些都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才可以的,否则的话申请假释不会得到批准,而撤销假释也会被认为是违法的。实践中,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假释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在什么情况下应......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
      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工程款的数额是非常大的,所以在拿工程款的时候,承包方都会提供一份工程款申请单,这样好方便发包方及时提供工程款,这样也可以避免纠纷出现的几率。那么,我们就为您推荐一篇工程款申请单范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工程款申请单范文......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合同,合同纠纷确权问题
·孩子的姓氏,我和老婆结婚时老婆带一男孩四个月大现在孩子要上学了怕孩子影响不好我想
·听说南京有团伙,他们说是干自愿连锁经营,他们是传销组织?
·我家拆迁,房子是我父母的,在签订拆迁协议时我和父母分户的,如
·自己开的修理铺,我修车不小心把手弄断了,现住院治疗,
·因酒驾,拘留两个月,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以判刑。开庭没有
·怎样争夺孩子抚养权以及抚养费
·侵犯商业秘密罪中的民事赔偿期限是多少
·结案案由:买卖合同纠纷,结案方式:判决,文书类型:判决书,开
·你好,我是农民工在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黄田镇一家私人老板家打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