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条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驳回诉讼请求的法条有哪些驳回诉讼请求的法条有哪些1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必须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且该诉讼请求应有具体的事实、理由支持。但立案庭在受理案件时,并不可能对原告陈述的“事实”作实质性的审查,该“事实”实际上尚处于一种待定状态,与通过开庭审理后查清的据以作出裁判的事实未必一致。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民事诉讼基本原则,原告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否则应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因此,如果在审理过程中,原告不能提供证据,而人民法院依职权也调取不到支持原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据时,则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2 、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只有有法律依据的诉讼主张,人民法院才能予以保护,没有法律上的支持,法院则必然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例如原告的诉讼请求超过了被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部分,因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其超过部分的诉讼请求将被驳回;另如被告依法应承担某种责任,而原告却提出要其承担他种责任的。对这些类似情形,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被告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的条款,在判决被告承担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3、原告错误地主张法律关系错误主张法律关系是指原告在起诉时提出的诉讼请求与案件事实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法律关系。由于当事人不可能都具备较深的法学理论水平,往往对案件事实的法律关系性质难以确定,通常是以常理认为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而不可避免提出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这种错误的法律关系主张将因案件本身事实证据与诉讼请求不具关联性,而导致原告必然败诉,其诉讼请求必然被驳回。4、原告超过诉讼时效提起诉讼对于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及《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均有详细的规定,即“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时效届满后(包括特殊诉讼时效),原告丧失的仅为胜诉权,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以上就是的我们为您介绍的有关驳回诉讼请求的法条。其中的不同法规已经针对不同的情况而又不同的规定,这些都需要您去了解。依据法律条款,这样才能避免被驳回从而获得更高的胜率。以上内容由提供,您可以继续向我们寻求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
      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跟随一方生活,如另一方想要变更抚养关系,需要满足很多条件才有可能变更。我们在下文中就将对“抚养权转让的原则”进行相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抚养权转让的原则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有两类人需要设立监护人,即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因为他们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有一个人来保护其合法利益。那么其中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是谁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


·八小时以外工作如何认定?
      一、出差适逢双休日的问题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此时本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因为买卖双方的对立关系,双方都会紧紧抓住对方违约的地方来向其索要违约金,但是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则有法定的条件规定,那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有哪些,合同的违约金又应如何支付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南京合同法律师
    南京合同法律师拥有合同案件办案经验,针对合同订立、合同履行、合同终止、合同纠纷等问题。代理合同纠纷案件,为当事人解决买卖合同、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法律事务,为涉及合同诈骗犯罪案件提供刑事辩护。★南京合同法律师谈合同签订注意细节......


· 淄博律师张建成功辩护污染环境案
      污染环境罪是最近几年开始频繁涉及到的新罪名。孙某某因涉嫌倾倒废硫酸而被淄博某.刑拘,.以污染环境罪提起公诉,孙某某家属委托淄博张建律师为其辩护。同案的其他三名案犯均向办案单位缴纳了数十万元的罚款,而孙某某因家境贫寒未缴纳分文。经淄博律师张建的积极......


·广东省东莞市各级法院和法庭的管辖范围、地址、咨询电话及位置导航
      东莞市法院设置有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辖三个基层.,分别是东莞市..法院、第二法院、第三人民法院。三个基层法院下设21个派出人民法庭。各法院、法庭的地址电话信息及管辖范围:东莞市人民法院:·电话:12368·电话:12368......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
      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一、车辆损失鉴定要注意什么问题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


·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有哪些
      存款保险条例内容有哪些一、存款保险条例的内容1、偿付限额50万元人民币考虑到中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存款保险条例(草案)》将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人民币,约为中国人均GDP的12倍,远高于国际一般水平。据测算,偿付限额设......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我们一般都是要进行交通事故认定的,然后双方根据认定的结果来进行赔付。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办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流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对方不赔偿怎么......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请问要从哪里着手,从哪方面要钱
·你好,我需要查询一下离婚协议,有诉讼文件,请问哪位律师可以帮
·江苏新沂警方破获亿元网络传销案
·在工厂因工伤致死是怎么赔偿的?
·你好,我老乡借了我几千元钱,有八年多了没还,最近找他要钱,他
·俩人,争了两句嘴,在没有预防的情况下,踹了两脚,病情非常严重
·您好,请问是否有些在逃人员的名单不是网上公开的
·我儿子在不交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下能上户口吗
·关于孩子的事情我想起诉
·找路边店安平台护栏,工人坠落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