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投标活动投标书是要约吗

首页>>法律知识

    投标活动投标书是要约吗投标书,在招标活动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一个项目成功的出发点。联系实际生活我们会发现投标书具有针对性、求实性以及合约性。对此,有人会产生疑惑,投标书到底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属基于这个问题,我们认为首先应该认清两者的本质区别,将会在下文对“投标书是要约吗”进行回答。
投标书是要约吗?
要约是订立合同的必经阶段,不经过要约的阶段,合同是不可能成立的,要约作为一种订约的意思表示,它能够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产生一种拘束力。尤其是要约人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必须受要约的内容拘束。
1、要约与要约邀请、承诺的区别?
(1)要约邀请是指一方邀请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而要约是一方向他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2)要约邀请不是一种意思表示,而是一种事实行为。要约是希望他人和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3)要约邀请只是引诱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在发出邀请要约邀请人撤回其中邀请,只要未给善意相对人造成信赖利益的损失,邀请人并不承担法律责任,以下四个法律文件为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4)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从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不得加以拒绝。承诺在国际贸易中,也称“接受”或“收盘”。
2、在招投标中,要约、要约邀请、承诺分别代表什么?
招标是要约邀请行为,投标是要约行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的一方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确定中标人。
3、要约功能:
《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自要约实际送达给特定的受要约人时,要约即发生法律效力,要约人不得在事先未声明的情况下撤回或变更要约,否则构成违反前合同义务,要承担缔约过失的损害赔偿责任。需明确一点,到达是指要约的意思表示客观上传递到受要约人处即可,而不管受要约人主观上是否实际了解到要约的具体内容。例如,要约以电传方式传递,受要约人收到后因临时有事未来得及看其内容,要约也生效。
4、投标书是要约吗?
根据以上定义,结合投标书的法律特征,投标书是要约。探索了要约、要约邀请以及承诺的本质区别,我们会发现投标书属于要约,希望我们精心整理的这篇针对“投标书是要约吗”这个问题的法律知识解答能够给各位小伙伴实际可靠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您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获得详细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合同注意事项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2、包含了施工项目的具体名称,工程的简要概况。3、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


·单方面离婚财产分割应该怎么处理?
      婚姻意味着两个人的爱情最终有了归宿,意味着两人将以一个家庭的身份在社会上生存,结婚后,夫妻共同创造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有。但在在速食爱情的当下,我们的婚姻变得越来越不稳定,离婚现象越来越普遍。夫妻双方在协商离婚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抚养......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
      保险费能留置权担保吗?生活中每一个人都会向保险机构购买商业保险,没有商业保险的个人也一定有社会保险,在您向保险机构或者中介机构缴纳保险金的同时,您可以享受到保险费。保险费的权益可不是拿到手的现金这么简单,它可能还能留置权担保,那么保险费能留置......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913441761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
    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泰冯路58号,靠近泰山新村,俗称“南京市泰山新村看守所”,联系电话:025-110邮政编码:210032。南京市浦口区看守所会见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南充律师邓显峰代理尹某被无故变更工作岗位案,依法维权11多万元补偿!
      申请人于1993年进入XXX玻璃瓶有限公司工作,分别担任厨师、叉车工、成品库管员、库管员兼调度员及储运主管工作,并于1994年2月在加入工会、成为工会会员。2010年11申请人被借调到被申请人单位工作,先后担任物控主管、物流部经理职位。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2010......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
      劳动..是否成立应如何判断?【案情简介】任某在甲公司从事拔鸭毛的工作,每完成一只提成0.24元,每天结算应得提成数额,每月累计后公司于次月通过银行向任某发放。    任某在从事该工作期间,不参加公司考勤,按计件提成,但不到......


·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流程如何
      离婚后财产要进行分割,房产十分重要,那么离婚后房子过户费用如何计算,费用又该由谁承担。这一系列都是离婚夫妻会考虑的问题。但不同的房屋费用和流程都有不同,因此我们将在此为你解释各种类型的房子过户费怎么算,希望对您有帮助。房屋过户又分为继承过户......


·商标变更时间及手续
      商标变更时间及手续商标经核准注册以后就跟营业执照一样,如果注册人或者注册地址等其他事项一旦发生了变动就需要向商标局申请进行变更登记,那么申请商标变更需要多久,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商标变更时间及手续的具体内容。一......


·个人申请司法鉴定怎么申请?
      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遇到疑难证据难以分辨,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通过专业手段来证明证据的效力。那么个人申请司法鉴定怎么申请?申请司法鉴定程序是怎样的?我们整理了有关知识,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下。一、个人如何申请司法鉴定?根据《司法......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住户大门被打坏物业管理应该负那些责任
·婚姻法律咨询我像法院提出离婚我对象出我走八年提出什么样要求我
·你好,前夫因涉黑判了七年半,现在关押在鞍山市第一看守所,离婚
·在工地受伤,你好我想问下我是在工地上班的时候受伤了好了后留下疤现在我想去掉可以找
·超市开业抽奖十元一次客人买19.8只能抽一客人一下拿两张
·你好,己经到法院起诉解除合同,还需要按合同时间点继续履行合同吗/span>
·被人东西砸到,眼角流血,缝了针,没太在意,一个月后视网膜脱落,想起诉他,法医说时间过得太久,不能伤残
·我家房屋016月装修完,因城市建设0160-11月进行评估这样合理吗san
·离婚4岁孩子归谁
·你好律师,我老公不知道出什么事了,现在也不知道在哪里被刑拘,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