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首页>>法律知识

    何为交通肇事罪中的重大事故?
  
  一、交通肇事罪的三类情形
  
  1、犯罪情节一般的
  
  通常是指造成1人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的;或者是1人以上重伤过,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或者是造成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额较大,起点在3万元到6万元之间的。因这些犯罪情节较轻,一般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肇事后逃逸就是肇事者明知自己的行为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为逃避责任而逃离现场的,这是一种特别恶劣的情节。至于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是指造成2人以上死亡,或造成人身和财产直接损失额,起点在6万元到10万元之间;酒后驾车和无证驾车而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这些属于影响更加恶劣的情节,一般会判处3年至7年有期徒刑。
  
  3、逃逸致人死亡
  
  在社会中造成的影响特别恶劣,被害人长因肇事者逃离现场而无法得到及时抢救导致死亡,这是最恶劣的情节,应判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什么是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
  
  交通肇事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的区别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交通肇事罪是性质不同的刑事犯罪,两者在犯罪行为发生的场所、犯罪主体、侵犯的客体等方面存在区别。
  
  三、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四条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四、重大责任事故罪量刑标准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
  
  (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者屡次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明知没有安全保证,甚至已发现事故苗头,仍然不听劝阻、一意孤行,拒不采纳工人和技术人员的意见,用恶劣手段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等。
  
  (3)事故发生后,行为人表现特别恶劣。如事故发生后,不积极采取抢救措施抢救伤残人员或防止危害后果扩大,只顾个人逃命或抢救个人财物,使危害后果蔓延扩大;或者事故发生后,为逃避罪责,破坏、伪造现场,隐瞒事实真相,嫁祸于人。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
      儿童车祸休学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一、儿童车祸休学赔偿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2017年车祸评残赔偿标准有:(一)医疗费用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如化验费、检查费等)注: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二)误工费赔偿金额......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
      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一、商业车险赔付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在公费医疗范围内,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是谁都不想发生的事情,尤其是那些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是十分惨痛的,也是我们最不想看到的。那么,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呢?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理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怎么处理要看事故认定书,死者和......


·非法集资的募集行为如何认定?
      非法集资活动最大的特点是在没有经过相关单位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售卖、融资、集资等行为,我们知道非法集资行为一般是伴随着企业通过募集等方式进入融资发生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怎样的方式,对非法集资的募集行为如何认定?非法集资的募集行为的认定方式:一、是否公开募集私募......


·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怎么办
      诉讼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自然需要当事人双方都能够出庭,否则的话可能导致夫妻之间的事情无法说清楚,但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本人不到庭的情况,原告或者被告不到庭的情况都有。那此时要是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该怎么办?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诉讼离婚本人不到庭......


·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是什么
      社区矫正是自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正式实施的,一般针对被判管制的罪犯,才会同时适用社区矫正,将社区教育与刑事处罚相结合,更有利于罪犯进行改造。但社区矫正也有具体的对象限制,那究竟社区矫正的对象范围是什么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社区矫正的......


·聘期内想跳槽应该怎么办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一般对劳动合同的期限都是做出了明确的约定的,而这个期限其实也就是我们说的聘期。通常是在聘期届满之后,劳动者才会换另外的工作。但也有在聘期内想跳槽的情况,那此时要怎么办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聘期内想跳槽应......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合同范本的内容是什么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甲方(承包方):乙方(分包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承包人和分包人双方就分包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


·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有哪些?
      目前,毕业的大学生逐渐增多,再加上往届没有找到工作的毕业生,就业成为一大难题,那么在初出茅庐的毕业生来说,劳动合同时毕业生的保护伞,可以保护毕业生的合法权益,那么劳动合同法对毕业生的影响是什么呢?下面我们为您整理编辑。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铁饭碗”,毕......


·2023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
      嫖娼派出所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


·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要的法律规定
      关于民事诉讼的诉要的法律规定诉要,又称诉讼请求,是指原告通过人民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诉的种类不同,诉讼请求也不同。给付之诉的诉讼请求是交付某项财物或者为一定的行为;确认之诉的诉讼请求是对某一法律关系的确定;变更之诉的诉讼请求是改变或者消灭某种法律关系。......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江苏 夏骏艺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052927793
⊙相关内容
·江苏省看守所
    江苏省看守所,江苏省公安厅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清河路9号(江......


·福州市所有区县看守所的地址、电话最新一览表
      福建省福州市区有3个看守所,下属县各有一个看守所,详细地址如下......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
    重庆最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土地征收补偿是对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被政府征收后的一种补偿,各地的补偿标准由地方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定制,各地的补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重庆市作为直辖区,其征地补偿标准又有什么区别呢?接下来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重庆最新征地......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
    人事保管合同纠纷哪些单位可以保管?我们知道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档案只是档案都是单位之间交接,自己很少看到自己的档案,从小学开始就开始建立档案,最后的档案就是大学的档案,之后会进入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但有的时候会出现一些纠纷,那人事保管合同纠纷......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
    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一、车辆自燃险交强险赔偿吗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越易自燃的车越不愿投保虽然保险公司有“自燃险”,但大部分车主没有购买。由于车辆自燃险不属于“交强险”的范围,投保自燃险的车主很少。五年后为车辆投自燃险的车主几......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计划生育问题,谢谢
·退伍军人,我是09年从石家庄大专入伍的
·朋友用自己账号借款分了期可以起诉让他一次性结清剩余欠款吗?不
·老大分家不同意,现在房屋市值一百八十万
·求助~离婚咨询
·二轮摩托车过户手续费得多少钱
·如何能知道个人档案在什么地方?
·朋友被强*了,不知道该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