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

首页>>法律知识

    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对于侵犯商标权这种行为,根据不同的情况会造成不同的法律结果,那么对侵权人的处罚也就是不同的。那么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的?具体又有哪些法律依据?我们将会为您详细解答这两个问题。侵犯商标权判定依据
  (一)假冒注册商标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包括:(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假的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包括:①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②假设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二)销售假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销售金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三)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高法院、高检院司法解释,“情节严重”的情形有:(1)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2)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 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3)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有:①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十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五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③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以上就是侵犯商标权犯罪法院怎么判定的内容。实践中侵犯商标权的行为并不必然构成犯罪,因此各位需要做出相应的判断才行。如果确认构成犯罪的话,那么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对于更具体更详细的法律解答,您可以咨询在线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争取最大的利益。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
      商标变更需要多久?有哪些手续?一、商标变更的时间1、商标局自收到变更申请后十五日内发《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2、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变更《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3、《核准变更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变更注册的生效日期,收到《......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
      公司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和原则一、商标注册转让的含义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商标转让一般有以下几个形式:合同转让、继受转让、因行政命令而发生的转让。1、将注册商标转让给他人的,应当到商标局办理注册商标的转让手续。2、......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
      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申请专利要好多钱知识产权当中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著作权,在进行申请注册的时候都是需要申请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的,当然不同类型的专利规定的费用不同。就拿其中的专利申请来说吧,在我国各地的收费其实是一样的,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济南专利申请费用是多少。专利申请过程......


·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
      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不但对专利法增加和修改的内容做了进一步的细化规定,而且对专利法实施细则本身的规定也做了诸多的修改。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内容,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专利法实施细则全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


·可以追加未届认缴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为被执行人
      公司股东在认缴出资期限未届至即转让股权,应视为其以行为明确表示不再履行未届的出资义务,属于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形,依申请执行人申请,应追加其为被执行人。1.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与其认缴出资的时间无关。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的......


·受贿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一、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被告能否成立?一、在仲裁中,仲裁委能否担当被告关于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起诉,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的作法,最高人民法院1988年10月9日《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复[1988]50号),1989年8月10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动关系异常重要这是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事实,同时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还会经常听到一个概念就是事实劳动关系,谈到事实劳动关系,可能很多人都比较困惑,不太清楚事实劳动关系和劳动关系之间的区别,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什么叫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接下来我们将......


·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
      在商品房交易中,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有很多种,有的是漏水起皮等小问题,有的是沉降等结构性的大问题。对于不同的质量问题购房者可以选择的维权方式有所不同。那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哪些质量问题可退房赔款(一)若业主......


·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是多长时间?
      起诉离婚与其他诉讼纠纷一样都存在一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如果诉讼时效期间经过,当事人就需要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影响,亦即对方就享有由此产生的诉讼时效期间经过的抗辩权。因此,当事人应当重视时间上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起诉离婚房产分割时间的相关规定。一、起诉离婚房......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
      农村的土地性质是集体土地,村民拿到宅基地使用权后,会在上面修筑自建房。其中有些村民会离开农村到城市生活,这时可以将自建房卖掉。农村房屋买卖不同于商品房,有严格的要求,不是谁都可以买农村房屋的。那么农村自建房屋买卖的条件是什么?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具体了解下吧......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相关内容
·温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温州市看守所地址在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度山村,北靠大罗......


·周汝东律师办理再审阶段成功案例
      受理.: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20)冀民申6511号。代理......


·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
      在当代社会,是一个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国家切实保障人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其中,劳动者的权益更要重点进行维护。在现实生活中,为了维护劳动者权益,我国也对此进行了一些法律规定。那么,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劳动关系......


·出租人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首先,看合同中有没有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合同有约定,则按合同约定来行使解除权。其次,如合同中没有约定,则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出租人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况:(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


·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
      夫妻双方离婚后,没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要给有抚养权的一方一定的抚养费,旨在能减轻抚养孩子的压力以及能让孩子能够健康成长,但是假如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在失业状态判决抚养费该怎么判呢?是否能少给甚至不给抚养费呢?一起来看看我们的看法。一、失业状态判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那我该怎么办呢?,我是平常是个上班的!我一亲戚打电话过来说去趟市区!跟着我就去了
·房屋转让合同
·签署放弃孩子的所有权利包括探视权,并且公正处公证过。这个协议在法律面前是否成立
·因安全事故致工伤可否获取双重赔付
·吉律师你好,没有离婚可否起诉要孩子的抚养费?
·紧急情况下搜查后需要补办搜查证
·请问贩卖冰x10g以下最多能判几年刑期?
·我是一名白酒运营商的业务员,因我市场未维护到位造成了厂家扣除公司当月费万元需要提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