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车祸后保险理赔多久 一、车祸后 保险理赔多久
交通事故理赔期限是指保险条款规定的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的请求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这两种期限在保险条款中有如下几种表述:
1、国内航空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第十七条规定:
在承运人会同收货人作出货物运输事故签证时起,被保险人如果经过180天不向保险人申请赔偿,不提供必要的单据、证件,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2、一些人寿和健康保险条款对保险事故通知都作了类似的规定: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7日内(或5日或10日内)通知保险人,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保险人增加的勘查、调查等项费用。
3、机动车辆保险条款(2000)第二十八条规定:
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索赔时效是指法律规定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享有的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或给付保险金权利的期间。如保险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年不行使而消灭。
二、交通事故理赔须准备的资料
(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 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 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 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 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二) 交通事故证明具有诉讼及代理资格的证据
1、 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书(加盖公章)。
2、 原告委托他人代为诉讼的,应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事项、权限、期限及联系电话,并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为执业律师的,应提交执业证复印件。
3、 原告为香港居民或涉台、澳及其他地区、国家的当事人委托国内执业律师代为诉讼的,应按照司法部的规定经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师办理公证委托手续。
(三) 证明双方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证明诉讼请求的证据
1、 交通肇事损害赔偿诉讼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书、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或调解终结事故等证明材料
2、法医鉴定材料、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书或伤残重新评定书。
3、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
4、 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
5、 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知道车祸后保险理赔时间多久,希望能够帮助你解决疑惑。而在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的时候,也需要提供相应的材料,这些内容我们也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你提供一些帮助。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该怎么办?
      按照道理,交通事故发生后责任方要根据事故认定书主动承担赔偿责任,可是有些情况下,责任方就是不出面解决,也不赔付。那么我们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不赔付时,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关系到受害方的切实利益,下面我们给您介绍一下。一、交通事故对方主责一直不出面怎么处理?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交通事故中人们也越来越关注精神损害赔偿这类问题,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今天小牛就来为您介绍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请您继续阅读下文~一、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赔偿1、2001年3月10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


·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
      一、个体户五险一金的缴纳比例?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2、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3、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4、工伤保险0.8%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二、个体户五险一金怎么交?1、个人交社保一......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一、交强险的赔偿范围有哪些1、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投了保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往往会涉及到对伤者伤残的鉴定,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然后再对事故做出进一步的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一般是多久呢?可能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分析介绍。一、交通事故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商品房交房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一、商品房交房要满足怎样的条件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建设部制定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通常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名称、地址、规划许可证号、......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
      合同生效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提起日期可以吗一、合同生效日期可以在合同签署日期前吗合同生效的时间,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合同当事方签字(盖章)认可后即生效。但对于合同约定的具体行为事项的生效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合同生效日期在合同签署日......


·立功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
      立功与自首一样,属于我国法定的酌定处罚的情节。而通常在被认定为立功之前,还要具体区分是属于一般立功还是重大立功,不同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那到底立功后的法律后果是怎样的呢?本文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立功作为我国刑法规定的从宽量刑情......


·外资并购的形式
      《并购规定》允许外商对中国境内的并购交易可通过股权收购或者资产收购来完成。一般而言,外国投资者需综合考虑包括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政府许可、交易时间和交易结构对税赋的影响等在内的各种因素,慎重选择可行的收购方案。(一)股权收购在股权收......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倡导理性解决离婚问题,为和谐家庭的建设保驾护航。南京离婚律师致力于婚姻领域案件,常年提供婚姻家庭、婚姻继承、婚姻诉讼等方面法律服务。南京离婚律师代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包括离婚财产、财产分割、保全、抚养等婚姻诉讼。为当事人处理......


·郯城县李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案件,都取得当事人满意的结果
      2012年12月2日11时50分许,被告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滨河生态路自南向北行驶至事故地点,因未确保安全驾驶与原告吕某驾驶的小轿车相撞,致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此事故经郯城县交警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吕某不负事故责任。原告向.起诉要求......


·贩卖毒品罪成功辩护(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被指控贩卖毒品64.84g,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2016年3月16日,宁某某因涉嫌贩卖毒品罪被温岭市.刑事拘留,同年3月30日被逮捕,2016年7月11日温岭市人民法院指控宁某某贩卖毒品罪,向温岭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宁某......


·罚金适用于哪些人
      在我国,罚金是一种财产刑,同时也属于附加刑当中的一种。实践中,罚金的适用对象往往是您容易忽略的问题,那我国法律规定罚金适用于哪些人呢?此外,很多案件中,除了会判罚金,有的还会被判没收财产。那么,一般情况下没收财产的范围是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


·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
      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意思,如何进行公示催告?一、票据公示催告是什么意思票据公示催告是指人民法院根据票据原持有人的申请,以公示的方法,催告不明的票据利害关系人在一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报票据权利,逾期无人申报,人民法院即判决宣告票据无效的程序......


·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分子对死亡结果抱有一种希望或者放任无所谓的态度;而过失杀人罪并非主动,而是在不在意的情况下杀人,对死亡结果持否定态度。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到底怎么区分?下面我们会告诉你!一、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两者的显著......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民间借贷担保贷款
·承诺书的效应问题,就是之前签订了一份承诺书
·如果离婚房子,小孩能跟我吗
·借款他们要我支付保证金才下款是真的吗
·我朋友以卖手机为由在网上骗取了被害人6200钱他老家是
·凭一张五年前一纸白欠条无故冻结夲人工资卡多吋,这是什么行为望
·你好韩律师我有个私人的纠纷想和您电话咨询一下方便留您电
·民办幼儿园园长免责任协议
·欠款1600元,说要群发亲戚朋友,还要上门收款,吕志连小带鱼欠款近期安排上门收账,欠款照片群发亲朋好
·这种案件一般的处理结果是怎样的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