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首页>>法律知识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标准最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一是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二是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三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
  
    具体内容如下:
  
    一、拆迁资产补偿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对于房屋、建筑物的补偿,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最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最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上海市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成新价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
  
    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被拆迁正式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元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二、拆迁费用补偿
  
    1、停产停业损失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对于“适当”的标准,何为“适当”、其计算依据、计算方法,何种情况下是“可以”补偿,何种情况下是“不可以”补偿,该条例并没有统一规定,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进行规定。在法律实践中,补偿的标准、依据常常由市一级地方政府以政策性文件规定,各地补偿标准不同,计算方法也不同,这在立法上未免是一个遗憾。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能够对停产停业损失进行更为明晰、清楚的规定,以促动拆迁过程中的公平公正。
  
    上海市则采用了“以房屋面积计算”的方法,按被拆除城市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0-400元,集体土上的房屋150-350元的标准计算,具体数额由拆迁当事人协商确定。这种计算方法虽然简便易行,明晰清楚,但其不分企业经营状况如何、经营业务如何、厂房所在地理位置如何,简单地以300-400元的范围限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范围,未免也是一种缺失公平公正的计算方法。我们认为,对于停产停业损失应当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针对企业的经营性质、经营业务、经营状况、赢利情况进行个案评估,才能确保公平的实现。
  
    2、设备搬迁安装费
  
    对于可搬迁的设备,应当本着继续利用的原则,进行异地搬迁安装,继承投入使用。据此产生的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是拆迁引起的必然损失,拆迁人应当予以补偿。
  
    3、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因拆迁而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在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中并没有详细性规定,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拆迁如果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应当根据具体跟员工的劳动合同,结果劳动法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拆迁人为了加快拆迁进度,拆迁人往往会采取速迁奖励的办法鼓励被拆迁人、承租人尽早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搬出拆迁范围。奖励费用金额的大小,由拆迁人根据拆迁实际确定,也可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实际承租人之间协商确定。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厂房拆迁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发生分离时,奖励费用应当支付给实际使用被拆迁厂房的承租人,这已经由政策性文件进行规定,也是合情合理的做法。
  
  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商品房销售面积怎么计算?
      商品房销售面积怎么计算?对于商品房面积的计算来说,目前主要是规定在于2001年由建设部发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18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套(单元)讲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商品房销售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


·婚后按揭房产如何分割
      目前,不少夫妻会在婚后选择贷款买房,精心经营属于自己的家。但是,生活总是有那么多的不如意,当感情不再时,离婚成为大多数婚姻的结束状态。此时,离婚按揭房怎么分就是最大的问题了。那么,婚后按揭房产该如何分割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一、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后按揭买房,离婚按揭房怎么分?1、婚......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书商品房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或者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所签订的,就房屋买卖有关事宜进行初步确认,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定金作为将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是买卖合同签订前买卖双方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认购书包括认购书、订购书、预定书、房号......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法律中对于婚前房屋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根据该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因此,房屋赠与合同在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一致意思表......


·域名与厂商名称的联系与区别
      域名和厂商名称(商号)都可用以区分不同的公司,具有一定的标识性和排他性,并且从理论上讲,这种标识性和排他性都是无限期的。另外,一般来讲域名和厂商名称(商号)都以注册或登记为前提。这是它们的共同之处。它们的主要差异在于,厂商名称(商号)的标识性和排他性要受......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
      农村宅基地试点有偿转让颇有些“终点又回到起点”意味。宅基地曾经有过私有并可自由买卖时期,从1949年新中国成立到1962年,农村宅基地归农民私人所有,农民拥有宅基地和房屋所有权,宅基地和房屋都属于农民私有财产,宅基地所有权与房屋所有权两权主体合一,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可自......


·摩托车无证驾驶拘留吗?
      摩托车无证驾驶拘留吗?摩托车是日常生活中一种常见的交通工具,尤其对于三四线城市以及县城、城镇上的人而言,它显得尤为重要,它是一种机动车。很多人熟知汽车的交通规则,但是对于摩托车需要遵守的交通规则却缺乏足够的意识,以致于在不知不觉中违反了相关规定,给自己的生活......


·受贿人家属退还给行贿人的款项会被追缴吗
      一、受贿人家属退还给行贿人的款项会被追缴吗?受贿人家属退还给行贿人的款项通常都会被追缴的,因为行贿款属于赃款。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权利、义务
      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下列权利:一、自由选择供货人和租赁物。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需要和供货人的信誉、能力自由选定最佳供货人和最适用的租赁物,在现有的租赁物中挑选不到最理想的租赁物,可以要求供货人按要求制作。二、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内,享......


·约定婚前个人房产加上对方名字,变更登记前能反悔吗?
      1、《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2、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
      新公司注册要多久,需要什么材料近几年来,我国政府鼓励创业,有很多关于创业的政策,现在应该算是创业的一个黄金时期,很多刚毕业的年轻人都会选择创业,那么创业就会涉及到注册公司的问题,很多创业者都会疑惑,新公司注册要多久,新公司注册要什么材料,新公司注册的流程是什......


·2023在公路飙车违法么
      在公路飙车违法么飙车,是指以竞技、追求刺激、娱乐或者赌博为目的,机动车在道路、广场、校区等地方超速行驶,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的驾驶行为。飙车是违法行为,会被处于罚款、治安拘留及吊销驾照等处罚;在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057336353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相关内容
·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
    南京假冒注册商标罪律师解答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如何量刑?办......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地图导航
      明光市看守所地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明光市明峰驾校(104国道西)......


·要约的法律效力
    要约的法律效力指要约生效后发生的法律后果。要约的法律效力分为要约人的效力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两个方面。第一,对受要约人的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其承诺而使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它实际上是法律赋予受要约人以承诺的权利。但受要约人没有承诺的......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
    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之后,并不是必然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消灭,但此时会产生一些其他后果,那么申请破产有什么后果呢?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破产宣告是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一、刑法的基本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相关司法解释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朱律师,出车事故结果没出来能火化吗,
·今后选举要延迟两!是吗,今后选举要延迟两!五一次!是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
·旧村改造中占用自己开荒屯填的土地是否有权享有补偿
·我是装修的,是一个装修公司,已经做完几了还没拿到钱,现在。他们这个推那个都不想给
·离婚诉讼要等多久才能开庭
·离婚财产分割
·父亲去世,如何与继母分割遗产!
·儿子在打工,我在老家收到通知。儿子因借给别人银行卡被带到安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