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是怎么算的
破产,您应该都是听说过的。破产需要向法院申请,而且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但是,进行破产申请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那费用是怎么算的呢?债权人需要缴纳破产费用吗?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看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的问题。
一、债权人需要缴纳破产费用吗
按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费用,不应由债权人支付,破产费用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二、破产费用的计算
1、破产诉讼费用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30万,详情可咨询债务人所在地法院。
2、破产费用:包括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等,相当多且复杂。
3、破产费用拨付原则:优先拨付、随时拨付、足额拨付。
4、如破产企业连破产费用都无法支付,法院会终结破产程序;根据企业不同性质具体情形具体分析。
三、破产申请法定程序
1、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2)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4、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5、破产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通过我们上面的介绍,相信您现在对债权人申请破产费用都有了一定的了解。债权人是不需要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费用是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为依据来进行计算的。另外,我们还为您介绍了破产的法定程序,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
担保人能申请债务人破产吗?一、哪些人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法院宣告破产解散。破产申请人有四类人:1、债务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
·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
在存款保险制度下,银行破产最多赔几万?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直白点说,存款保险制度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纳存款机构向该机构缴纳保费,形成一个存款保险基金。未来,一旦投保机构破产无法经营、被撤销或者被接管,存款保险基金机构就能用存款保险基金的钱代偿储户。那么银行破产......
·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是什么一、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新《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二、关于不能清偿的界定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
·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
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有哪些一、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民诉法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
·
企业破产申请书范本
企业破产申请书范本通常,企业因为经营不善,导致所欠的债务在规定的时间不能偿还,并且公司所有的资产都不足以偿还债务的情况发生之后,企业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破产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申请破产会用到企......
·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
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协议书怎么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第三条......
·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劳资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劳动合同法》也取消了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终止条件的规定,只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终止。《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没有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如何续订的问......
·
通过劳动关系认定证据进行维权
劳动关系的法定认定证据首要文件就是劳动合同,由于劳动者属于弱势群体,受雇于用人单位则应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关系的健康行使。但是由于大多数用人单位企图方便操纵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提出不合理的薪酬,就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当然,为了保护劳动......
·
安装工程合同
于19__年__月__日,联洋航运有限公司(简称甲方),与蓝天船用设备有限公司(简称乙方),签订安装主机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12V-400ZC型主机。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________港口。 3.工程范......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
乐陵律师田树森对离婚案件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总结
近来,乐陵律师田树森接待了很多就离婚案件进行法律咨询的当事人,大多都异口同声的问道,如何才能离婚?这个问题在法律层面来讲,是个很难具体回答的问题,但是涉及到个案,结合相应法律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是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
·
常州律师成功代理“一房二卖”纠纷案,成功索赔
马某某的楼房拆迁,按照有关拆迁安置政策,马某某将获得一大一小共二套安置房作为补偿。在尚未实际取得安置房的情况下,马某某之妻王某某决定将其中大的一套出售给刘某某。刘某某、王某某还订立了房屋买卖协议,付款方式为刘某某先付购房定金,其余款在刘某某......
·
价格欺诈如何处罚,价格欺诈有哪些
价格欺诈如何处罚,价格欺诈有哪些?一、什么是价格欺诈行为?《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这种价格违法行为通常称作价格欺诈行为,又称欺骗性价格表示,是指经营者利用......
·
假释如何申请,假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犯罪分子如果在服刑期间认真悔过,表现良好,在满足了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申请假释的,那你知道如果要申请假释,应该如何申请吗,它的相关规定有哪些?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你答疑解惑。一、假释如何申请中队(分监区)摸底--服刑人员本人书面......
·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
如何收购企业?包括哪些环节?企业收购对于企业提高实力、扩大规模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手段,企业收购过程比较复杂,涉及到前中后各个环节,那么如何收购企业?各个环节有哪些注意事项?我们整理了有关企业收购方面的法律知识,我们通过下文一起做个简单了解。......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 张律师 我有个案子是民间借贷案子我债权人标的
·
经济纠纷,三千元可以达到立案金额?
·
我们可以拿多少钱,我哥哥在西藏工伤八及
·
我有一份合同,只约束乙方,没有约束甲方,能生效吗?
·
我直行对方过马路我撞到他尾部了、该判谁的责任?
·
耕地交易问题
·
如果委托你们帮我上诉怎么收费san
·
二胎证 房产 抚养义务
·
温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厂里的工人在工作期间因到饭点去外买饭时被
·
有关公益性岗位人员突发疾病死亡,但不知道如何解决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