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

首页>>法律知识

    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留置权作为一种法律约束,在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合法占有债务人留置的动产,且有权享有对该动产的有限受偿权。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留置权的使用有着它的特殊应用性。那么,在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留置权的效力:
留置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置物保管费用和实现留置权的费用。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债务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人有权收取留置财产的利息。所收取的利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利息的费用。留置权人负有妥善保管留置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留置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债务人与债权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在合同中未约定的,债权人留置债务人财产后,应当确定两个月以上的期限,通知债务人该期限内履行债务。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质权与未登记抵押权并存时,质权人优先于抵押权人受偿。
二、行纪合同中留置权的使用
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因此行纪人对委托人有报酬请求权,即使双方未约定报酬的亦然。如果委托人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行纪人对委托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行纪人享有留置权。委托人向行纪人支付报酬超过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的,应当承担逾期不支付报酬的责任,此时行纪人对占有委托物品享有留置权,并以留置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留置物的价款中优先受偿。如果留置物经过折价、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了委托人应支付的报酬,剩余部分还应当归委托人所有,如果结果不足以支付行纪人的报酬,行纪人还有权利请求委托人继续清偿。如果委托人与行纪人在行纪合同订立时已经约定,不得将委托物进行留置的,行纪人就不得留置委托物,但是,委托人需要提供其他物品作为担保。
三、委托合同中留置权的使用
留置权可适用于委托合同。《物权法》将留置权范围扩大了,物权法规定除非法律规定不得留置或约定不得留置,只要符合留置权条件,都可主张留置权。委托他人购物的,如果当事人不支付报酬,受托人就可以留置。按照委托合同,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一定的委托事务,委托人应补偿受托人因完成委托事务所支出的费用,并给付一定报酬。如果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后,委托人不履行其义务达一定期限,受托人可将其占有的委托人的物品或有价证券留置,从中求偿。
委托合同留置权的使用,在我国有一个变迁的过程,从最开始仅应用在债权之中,发展到如今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都可以适用,留置权担保的对象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合同债权,担保对象也得到了扩大,从而对债权人的权益有个更加深入的保护。以上便是我们对行纪合同和委托合同中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如何使用,这一问题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请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
      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少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不了解购销合同违约金到底有没有上限,因为现代人们法律知识的薄弱,双方当事人也因此产生许多不必要的纠纷,不仅牵扯大量的精力,还浪费了大量宝贵的时间,为了更好地让您了解并会运用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的知识,我们今天就为您讲解一下相关知识。一、购销合同违约金上限是多......


·酒店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
      酒店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怎么写?酒店农副产品购销合同范本甲方(购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酒店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乙方(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
      说到合同诈骗罪怎样量刑的问题,就不得不提相关法律中关于此罪的量刑标准规定了。但这个时候,除了要依据法律的规定外,还要充分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最终才能确定量刑。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个人合同诈骗,数额不满5000元的,单处罚金刑;5......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可依据什么得出结论?
      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可依据什么得出结论?许多人在签订保证合同的时候,都几乎对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这个问题产生了疑问。要解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保证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入手,同时,考虑要式合同的概念,可以得出结论,那么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保证合同是要式合同吗,可依据什么得出结论保证......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一、质押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质押合同是诺成合同。质押权以质押物的转移占有为生效要件。简单的说就是债权和物权成立的条件不同,但是合同一经诺成即告成立且生效,但是物权的生效需要质押物转移占有。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在合同的最后都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如果和公司或其他单位签订合同,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的效力是怎么样的?我们整理了相关方面的资料,一起来看看吧!希望以下资料对于需要了解这方面的人有一定帮助。一、加盖公章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机构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破产程序是怎样的?一、保险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公司依法破产的,破产财产优先支付其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1、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3、所欠税款;4、清偿......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
      农用土地使用证过户如何办理?一、农用土地使用证如何过户1、首先要确认是当地农村户口,还是已经迁出当地农村成了非农业户口。如果你是当地农村户口,那么只要你父母和你到当地公证机关通过“赠与”公证。2、然后凭赠与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有些农村还......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
      代位权诉讼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代位权是债权保全的一种,代位权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持债......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女律师
    南京离婚女律师为婚姻家庭纠纷排忧解难,致力于婚姻家庭案件研究和实践,保障当事人在婚姻、财产、子女抚养这三大方面的合法权益,解决您婚姻家庭的疑难问题。☆南京离婚女律师谈涉外婚姻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特别规定,我国《婚姻法》具有明确的规定......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票据纠纷案件,认定持票人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汇票不享有票据权利,判决票据权利归汇票遗失人享有。
      崇川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票据纠纷案件,认定持票人通过购买方式取得汇票不享有票据权利,判决票据权利归汇票遗失人享有。        某物资公司与某制造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产品购销合同,该材料公司于2011年9月以票面......


·周华律师谈美国磊若遭遇滑铁卢-云南省高院驳回原告起诉
      美国磊若软件公司在范围内的大规模诉讼,虽然获得了一部分法院的支持,但是也并非没有例外,云南省高院就强势驳回了磊若的诉讼请求,极大地振奋人心。郑州地区的磊若公司起诉案件,可以联系河南荟智源策律师事务所周华律师代理,给你专业的建议和服务......


·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可申请强制执行么?
      订立离婚协议是协议离婚的重要程序,但离婚协议并不被大众所熟知。因此有的人在签订了离婚协议后,觉得自己吃亏了,就不愿意履行。那要是离婚协议不履行的话该怎么办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协议不履行怎么办在我们现实的日常生活中,往往会有部分人觉......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过错等级标准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纺: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是怎样的一、民事诉讼代理人委托方式1、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关系到当事人对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以及诉讼结果的承担,为避免日后因委托范围和权限不清发生争议,影响判决......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培训机构欺骗消费者如何维权
·我租的房子,2010第一次合同,第二合同14年到19年2月底
·居间人必须经工商登记吗,居间人必须具备合法的法律资格
·请问快递没签字货物不给可以起诉快递公司么
·我是偃师市候氏镇扒头村三组人,1998年,大队因企业亏损,欠
·房律师您好,,想咨询一下您,我老公是村里书记,2012年村里
·离婚需要归还彩礼钱吗?
·拖欠工资去法院需要什么,老板是献县的
·导热油炉安装,如何签协议?具体内容如何确定?其他相关项目
·请求专业律师给予专业的建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