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代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多少钱

首页>>法律知识

    对于普通人来讲,可能对法律并不是很了解,因此在需要写法律文书的时候,就会选择委托律师来代写。但是委托律师肯定也是要支付一定的费用,那么代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多少钱呢?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代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多少钱如果没有特殊要求,应该是从数百到数千元不等吧。一般的200--300左右。律师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与律师沟通案情后协商确定的。不同地区、同一地区不同律师、不同案情、案件的不同标的、当事人的不同要求,都影响律师费的数额。就代书而言,要看代书所涉及的标的大小,涉及到的约定是普通的约定,还是特殊情况要设计处理,都会影响代书的报价。如有实际需要,请直接联系有意聘请的律师具体沟通。二、签了离婚协议书还能反悔吗?签了离婚协议书还能反悔吗?离婚协议书是对夫妻双方关于解除婚姻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形成的协议,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应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义务。但是,有除外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如果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书是否可以反悔,也应该具体分情况看。如果是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之前,可以反悔;如果是离婚协议书生效后,一般应严格遵照协议履行,但离婚后一年内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必须是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总之,离婚协议书在离婚登记后生效,可以反悔需要同时具备几个条件,即离婚后一年内、针对财产分割问题以及属于欺诈胁迫等情形,并不是任何情况都可以反悔。《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委托律师代写离婚协议书的好处就是可以确保写出来的离婚协议书没有违反法律的内容,那么在当事人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备案后,就可以生效。关于代写一份离婚协议书多少钱的问题,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
      对于夫妻之间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一旦生效具有了法律效力之后,那么当事人就应该严格按照协议书中约定好的内容来履行自己的义务。那要是出现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的情况此时应该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书怎么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


·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
      在女方怀孕期间,出于对女方的保护,此时法律中明确规定原则上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当然这主要是不允许起诉离婚。那要是在女方怀孕期间,当事人选择协议离婚的话。那么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一、怀孕期间协议离婚是否有效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可以离婚的,如果怀孕期间签订而女方不同意......


·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离婚吗,关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
      当夫妻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是可以进行协议离婚或者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说到离婚很多人会想到对于婚姻期间财产的分割如何进行,以及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那么离婚财产分割不同意能离婚吗,关于财产分割有哪些法律规定?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一、离婚认定标准法律规定离婚的法定事由仅是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因此不以财......


·谁才是提起抚养费纠纷案的原告
      1、追索抚养费案件,子女是当然的原告。《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的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


·过错方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实践中,要是夫妻因为一方有过错而离婚的话,那么过错方是需要向无过错方进行赔偿的。那么您知道过错方离婚赔偿的条件是什么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过错方离婚赔偿是什么(一)、离婚过错方赔偿首先需要满足提起赔偿的行为,如,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工商办案程序规定的内容有哪些?一、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
      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书面合同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合同的形式之一,更是人们使用的最多的形式之一。订立书面合同其实也就是白纸黑字的将双方协商好的内容固定下来,那么订立书面合同一定要盖章吗?可能很多人对此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为你解答。一......


·揭阳社会抚养费标准
      ?孩子不仅是父母的希望更是一个好国家的未来,所以对子女如何出、抚养费抚养费应当由谁来出、社会抚养费应当交多少我国法律都有做出相当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夫妻双方离婚,一方有孩子的抚养权另一方则是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主要是根据当地的收入情......


·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怎么写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协议的书面形式,《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那么离婚协议无子女的协议书的范本如下。一、离婚协议无子女的离婚协议怎么写离......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相关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
    南京专业离婚律师办理离婚案件,为当事人解决因离婚引起的财产分割、房产纠纷及子女抚养等婚姻问题。南京专业离婚律师专注解决离婚、子女抚养、离婚财产争议,并提供心理咨询,咨询离婚律师,从感情出现问题就启动律师保护程序。业务范围有离婚咨询......


·银行承兑汇票遗失的救济
      2012年3月的一天,一个当事人急匆匆地冲进我办公室。经接待得知她是某单位的会计,在外出办事的路上,随身携带的包丢失了,关键包中有三张承兑汇票,涉及金额巨大。得知情况后,我告知其抓紧时间进行公示催告,..时间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此后的一周......


·“拼车”收费遇尴尬:合理不合法
      为节约养车成本,一种邀集多人同乘一辆私家车上下班的“拼车”现象,在我市悄然兴起。记者调查发现,“拼客”们在“独乐乐不如众乐乐”时,也得到了实惠:想坐私家车的人满足了愿望,有车一族顺便“捎个脚儿”,还赚了油钱。  然而,这种自发的“拼车”互利......


·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
      在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时,应该首先明确法院判决离婚的条件以及相关的离婚判决程序、法院判决离婚程序(可以在上查询详细信息),很多人有疑问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还需要办理吗?那就请您仔细阅读下面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一、法院判决离婚后离婚证是否......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医疗过错期限是如何规定的?医疗过错期限1、申请鉴定的时间限制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1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


·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说到债权转股权,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但是不是很了解吧。那么,您知道债权转股权是什么意思吗?债权转股权的方法的注意事项也是有不少的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供您参考。一、债权转股权......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我的车是先出的事故后买的保险,修理费1万,但是保险公司未能理赔会犯罪吗san
·财产纠纷,我是养老女婿,我是养老女婿,现在她那里搞房产拆迁我分到
·公司不给发工资拖欠一个多月
·宝宝5个月,如果离婚抚养权会属于女方吗
·买了一个二手商铺,给了100万让他去还贷款,他挪用了,现在既
·退股时以转让形式所得资金用不用缴税?
·前夫故意拖欠抚养费和离婚协议补偿金怎么办
·前对象,在交往期间自动给买了一个戒子,手链,然后在这期间我也
·请问我这种情况可否落户西安?
·欠工资不给,都拖2年了,今天明天就是不给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