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
首页
>>
法律知识
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们都知道双方签订合同就是为了双方关系受法律的保护,可总有写人想铤而走险,非法解除双方合同,那么当我们遇到对方非法解除合同时,我们可以怎么做?是否可以得到赔偿?当然作为被解除合同者肯定可以得到补偿的。至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赔偿,我国法律有这明确的规定。首先,一位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你妈妈满二年不满二年半的工龄支付其2.5个月经济补偿金的两倍即5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是满二年半不满三年就是6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一、《劳动合同法》对于非法解除合同补偿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非法解除合同怎样去补偿:
(一)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发放限制:
下限: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上限: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最多不超过十二年。
(三)计算单位:
月工资,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2条、第11条,《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4条、第7条。
(四)惩罚性赔偿: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按上述标准双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当对方非法解除合同时,我们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来看自己可以得到那些补偿,同时如果有需要,还可以继续要求单位履行合同,而且对于工龄较长的员工来说可以得到的补偿更多。对于非法解除合同怎样补偿细节颇多,当我们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一定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要求公司如何赔偿,赔偿的多少;所以当您遇到类似情况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咨询一下相关律师,当然您也可网上咨询网站的专业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
诺成合同与要物合同的的区分意义是什么?一、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二、要物合同要物合同又称实践合同,是指......
·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在合同的条款中,当事人双方会对违约责任进行约定,一般情况下,违约责任可以以违约金、强制履行等方式进行,如果违约责任是以支付违约金的方式来进行,应在合同中注明违约金的金额。那合同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我们将为您回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违约金约定不明怎么办违约金约定不......
·
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这些纠纷
转让商铺在生活中是常见的事,主要有转让该商铺的使用权和转让该商铺的所有权两种形式。这两种转让形式都需要双方签订合法的商铺转让合同,在生活中,当我们遇到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请您阅读下文了解!商铺租赁转让合同纠纷有哪些?如何处理(一)商铺转让合同纠纷商铺的转让合同,常见的事项除了主体之外......
·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
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的介绍一、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类型我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2)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3)因欺诈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4)因胁迫而订立的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5)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
·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是怎样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国际贸易三方合同样本国际贸易三方合同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乙方:(工厂)地址:法定代表人:电话:丙方:(外商)地址:授权代表:电话:鉴于:1、乙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由乙方向丙方购买本协议及本协议所涉及合同项下的货物;2、乙方委托甲......
·
未成年犯罪家长判刑么
或许是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所起到的作用,我国大多数家庭都自有一个孩子,这位社会较少了很大的负担。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家长的宠溺心理,或者是由于没有时间管教孩子,因而也造成了少部分孩子在心理上有缺陷。我们所看到的的一些校园暴力现象就是未成年......
·
自愿加班可以要加班费不
加班费劳动者加班时应该获得的劳动报酬,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就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但是如果劳动者是自愿加班可以要加班费不?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自愿加班可以要加班费不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
·
房产纠纷起诉状的重要事项有哪些?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房产纠纷也不断增多。那么当你与他人产生房产纠纷或争议,并需要使用房产纠纷起诉状时,你应该明确了解房产纠纷的概念及房产纠纷起诉状在书写中需要注意写明的相关事项有哪些。下面由我们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此类问题。1、当......
·
在发生诸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事故而致人死亡时,一般会产生死亡
在发生诸如交通事故之类的意外事故而致人死亡时,一般会产生死亡赔偿金之类的赔偿。很多死者家属会认为死亡赔偿金是遗产,不过,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现在,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遗产吗遗产是被继承......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相关内容
·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
南京交通事故索赔律师专业代理交通事故纠纷、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索赔。南京专业交通事故索赔律师,在交通事故赔偿领域有独到的经验,尤其是交通保险理赔,提供交通事故诉讼,交通事故损害索赔,可成功后收取律师费......
·
被告恶意挂失银行承兑汇票 吴丁亚律师成功帮助持票人追回损失100万元
原平市华永商贸有限公司最后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付款,票号:4020005221710559,票面金额:壹佰万元,出票日期:2012年7月16日,到期日2013年1月16日,付款行:乌鲁木齐市农村信用合作联营营业部,出票人:新疆东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款人:风......
·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范围
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洪泽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管辖淮安市(不含淮阴区、涟水县),泗洪县、泗阳县的环境资源案件;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电话:0517-12368·电话:0517-12368在洪泽区法院设立集中管辖洪泽湖流域环资案件的法庭,将进一步消除......
·
改嫁还能作为遗产继承人吗?
遗产继承一般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故事中陈家二老没有留下遗嘱,所以应采用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
·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
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医疗纠纷护士赔偿多少1、医疗费(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
·
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
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居间合同注意什么事项1、委托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所委托居间从事的活动内容,包括种类、范围和要达到的要求,给付酬金的数额、方式和时间。2、居间人应当如实向委托人说明自己能够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条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你好!请问起诉离婚怎么起诉
·
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
·
未领结婚证但是名誉上已经是夫妻且未生育,需要做生育检
·
本人犯错在先,被派出所人员带到所里,工作人员在所里还要恐吓,
·
夜袭民宅,晚上12点组织人员20余人
·
村里把我家的地批了地基要是我家也想让批地基是否有优先权
·
怎么写信给在贵所改造中的朋友?
·
父亲有精神疾病,常年对母亲进行家暴,怎么办?
·
俩人,争了两句嘴,在没有预防的情况下,踹了两脚,病情非常严重
·
如何尽快要回我的生育保险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