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撤销合同与解除合同的区别有哪些一、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
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失。与合同解除相比,两者存在如下区别:
1、从发生原因来看,合同撤销原因主要包括两类,即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实际上,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行为均应属于可撤销合同的范围。一般来说,可撤销原因是法律直接规定的。但合同解除的原因可以由法律规定,也可以由当事人约定或协商同意。合同撤销的原因在合同成立时即已存在;而合同解除的原因大都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
2、从适用范围上看,合同的解除主要适用于合同关系;而合同的撤销不仅可以适用于合同,对于有瑕疵的意思表示,不管其是否已成立为合同,均可予以撤销。
3、从合同关系的消灭来看,合同的撤销必须由撤销权人提出,由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而合同的解除则可以通过当事人协商或一方行使解除权而达到目的,不必经过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裁决。
4、从发生效力来看,合同的撤销要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若有合同解除虽原则上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但对于某些特殊合同,当事人若有特别约定,则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
二、合同解除和合同终止的区别
二者都是针对有效合同而言,是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状态。二者的区别在于:
(1)二者的逻辑关系为包含关系,合同的终止外延大,合同的解除外延小,属于终止的情形之一。
(2)合同的解除发生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尚未履行完毕之前;而合同的终止除解除之外还包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等多种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常听到当事人要求终止合同的说法,大多是特指“解除”合同的。
三、合同解除的事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上述内容提到,合同撤销的原因主要是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而合同解除一般是协商的结果,其实简单来说,合同解除与合同撤销的区别最主要的在于合同解除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或协商同意后进行的,而合同撤销一般是因为发生了矛盾等等。网站专业解答各种问题,如果你对此还不是很清楚可以来电咨询我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
买卖合同履行期限一、买卖合同履行期限定义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合同履行的期......
·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处理方式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违约金是以金钱为履行违约责任的方式,如果在合同中约了定具体金额的违约金,对于诉讼或是仲裁来说非常便利,因为只要合同真实、有效就无须另外举证。但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如何赔偿?要如何赔偿?在这里,我们将为您介绍相关知识。一、合同未约定......
·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一、电子合同有法律效力吗1、电子合同具有书面形式的法律效力随着电子合同的发展,不少国家已经意识到运用法律确定电子合同效力的必要性。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采用了《电子商业示范法》。该法指出:因为数码信息具有以后被引用的可能性,足以担当书面文件的任务,不能仅仅因为信息采用的方式是数码......
·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国家是如何规定的?一、技术贸易合同的性质交易标的性质不同物贸的标的是有形的物质商品,易计量、论质和定价;而技贸的标的是无形的知识,其计量、论质和定价的标准都是很复杂的。二、技术贸易合同采用的形式国际技术贸易合同是分属两国的当事双方就实现技术转让这一目的而缔结的规定双方权利义务......
·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签订合同时应注意哪些问题1、签订合同应注意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一定要准确,要用全称。当事人是个人的,应写明姓名全称、性别、住址、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及职业、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内容。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全称、注册地址、办公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详......
·
如何确定继子女继承权
我们知道非婚生子女和养子女对父母的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那么对于继子女来讲,其是否也享有一定的继承权呢?关于怎么确定继子女继承权的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继子女继承权的确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
·
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 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两方
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在打官司的过程中涉及到的费用主要是两方面的,即案件诉讼费与律师费。其中,案件诉讼费是必须要给的,而只有在聘请了律师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律师费。那么这个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呢?具体内容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打官司请律师谁给钱......
·
合同管理程序包含哪些内容
合同管理程序包含哪些内容一、合同管理的总体要求企业需要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一)建立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企业应当根据经济业务性质、组织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安排,建立合同分级管理制度。属于上级管理权限......
·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道路征地补偿法的补偿标准是什么?道路征地补偿法是国家针对一些因为国家工程项目的实施而被征用土地的个人或团体这些损失了一些合法权益的人的补偿。国家方面给出的道路征地补偿的标准还是很大方的,绝不吝啬于补偿这些损失了合法权益的人,我们为您整理了20......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
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
镇江市首家由镇江市总工会牵头,镇江市人社局、市.共同设立的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市人社劳动争议仲裁院挂牌成立。法律援助电话:0511-12348法律援助电话:0511-12348镇江市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职能为参与法律援助、劳动法律监督、......
·
2023年镇江律师收费标准?离婚、财产、刑事、劳动案件收费规定
镇江市律师收费标准按照江苏省司法厅的规定来执行,具体如下:计件收费标准一、代理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不涉及财产2500-10000二、代理刑事案件律师收费标准:(一)侦查阶段1000-8000(二)审查起诉阶段......
·
摩托车横穿马路被撞飞谁的责任?
摩托车横穿马路被撞飞谁的责任?现在很多驾驶摩托车的人为了节省时间或者走近道,就横穿马路。这是很危险的行为,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摩托车横穿马路被撞飞谁的责任?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摩托车横......
·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
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民事责任竞合是指一个民事行为同时符合两种或以上的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但仅承担一个责任的情形。实践中主要有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不当得利之债责任和无因管理之债责任之间的竞合。以下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民事责任竞合是什么。一、民事责......
·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现在有些公司因为经营不善,导致资金流断裂,面临破产风险。这个时候,在各方的相互努力下,可以对这样的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可能很多人会问,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资料,下面就来具体和您探讨一下。一、破产重整......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养老和医疗保险要交多少才能在退休后享受
·
你好,我想问一下,那个手机分期逾期了,我跟他们说我下个月15
·
交通肇事者
·
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申请书范文怎样写
·
我想告南航,您好,您好,我想告南航,我在乘坐南航飞机时,托
·
我想请律师起草一份离婚协议书,请问怎么收费
·
车辆没有过户,我该怎么办
·
我在看守期间家里打钱。看守所打到别人头上去了。但是我有发票。
·
在武汉办一个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需要多少钱啊?
·
我那边的老板老是拿合同压我怎么san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留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