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贷款反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什么是贷款反担保,贷款反担保方式有哪些? 一、什么是贷款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二、贷款反担保的具体方式
1、企业保证反担保
企业保证反担保是指借款人的相关联企业即保证人和担保中心约定,当借款企业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承担连带责任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作为保证人的相关联企业应经审核并具有较好的债务清偿能力。
2、存单质押反担保
存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存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存单质押应在存单所在银行办理核押手续
3、存货、仓单质押反担保
存货质押及仓单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存货或仓单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4、股权质押反担保
股权质押反担保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企业的股权依法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5、专利权质押反担保
专利权质押是指借款或第三人将其合法所有的专利权质押给担保中心以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专利权质押应依法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
6、车辆质押反担保
由于有关部门暂不能办理车辆抵押登记手续,车辆只能质押给担保中心作为贷款的反担保。
7、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监管反担保
股票质押及证券帐户反担保是指是指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以其合法所有的股票依法作质押反担保或其与担保中心、证券公司就股票证券帐户签定监管协议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该类反担保要求证券帐户所有人与担保中心、证券公司对证券帐户实行封闭式监管。
8、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
出口退税款帐户监管及质押反担保是指出口企业即借款人与担保中心、银行就出口退税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退税账户中的出口退税款质押给担保中心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9、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
应收帐款帐户监管及其质押反担保是借款人与担保中心、银行就应收款帐户签定监管协议并且将应收款账户中的款项质押给担保中心从而取得贷款的一种反担保方式。
上述内容是由我们整理得出的贷款反担保方式,我们在上文为您介绍了有九种反担保的方式,其中在每种反担保方式中,在对象选择上又各自有具体的规则,反担保是债权债务关系中常见的一种法律行为,在实践中是非常复杂的,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向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
      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以物抵债协议条款有哪些?生活中有这样一句话,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就是说欠债一般是还的是钱的,但是债务也是可以用物来抵的,很多债务还不上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用房子等固定资产来抵债,那么以物抵债协议怎么写呢?下面,我们下文做了整理,供您了解。一、范文以物抵债协议____________(债......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
      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一、怎么对民间借贷利息进行约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本条同时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
      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在合伙企业中,无论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其实合伙人都是允许退伙的。但退伙必须要符合法律中规定的情形或约定的情形才可以。而就合伙企业的债务来看,当事人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退伙之后是否承担合伙债务(一)我国《合伙企业法》第54条明确规定:“退......


·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
      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一、书写借条时有哪些事项要注意在书写借条或者欠条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借条内容要尽量完善。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


·上海公积金贷款利息是怎样的
      上海公积金贷款利息是怎样的公积金贷款是一种只对办理了住房公积金的用户开放的一种贷款,而且它只能被用于住房相关的用途。在获得贷款后,贷款人每月都需要还一部分的本金和利息,那公积金贷款的利息是多少?我们将为您提供上海公积金贷款利息供您参考。一、上海公积金贷款利息2015年央行对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下调,公积金贷......


·夫妻一方怎样起诉离婚
      协议离婚的条件包括: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以及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这三者有一点不能满足,例如夫妻一方属于精神病人,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就不能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办理......


·洛阳农村拆迁补偿标准?
      洛阳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征地拆迁现在是屡见不鲜,这也是社会发展的必要经历过程,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都存在。但是在不同的地区,征地拆迁的政策会根据地方情况不同而制定补偿政策,所以是有一定的差异的。我们接下来就为您介绍洛阳农村拆迁补偿标准,供您参......


·调解协议书效力是怎样的
      调解协议书效力是怎样的?一、调解协议书效力是怎样的法院调解协议的效力,是指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达成的调解协议,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认可后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同时,也涉及到调解协议发生效力的时间。二、生效的时间调解协议生效的时......


·股权如何转让及其相关问题
      股权如何转让及其相关问题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婚姻律师为南京离婚人士提供专业的婚姻纠纷解决方案,包括: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家庭暴力、婚姻继承、离婚律师费标准、涉外离婚等。南京离婚律师咨询解答婚姻家庭法律疑问,熟知南京市各级法院的离婚诉讼程序,善于处理离婚房产分割......


·苏州律师提醒:讨债公司必须合法运营!
    苏州律师提醒,目前市面上的一些所谓“职业讨债人”、“苏州讨债公司”均是违法存在的,合法讨债应该求助于专业讨债律师。市民如果发生类似经济纠纷,一定要走法律途径,绝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寻求“黑社会”的帮助而采取不正当手段讨要债务,否则很容易让不......


·无锡市看守所在哪里?地址位置?电话号码
      无锡市看守所在江苏省无锡市钱胡路567号(钱桥殡仪馆往西3公里处)邮编:214151,在无锡市区西面,惠山的山背后。无锡市..看守所、第二看守所、第三看守所,还有无锡市戒毒所都在钱胡路上。无锡市..看守所地址:无锡市惠山区钱胡路567号—1,联系电话:822......


·台州律师翁利亚成功办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案
      原告:谢某、黄某等委托代理人:翁利亚,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齐某、郑某、中国人保、天安财保原告述称:2012年11月28日,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驾驶人齐某沿104国道由南往北方向行驶,途径某村牌前路段时,碰撞上在行走的行人(受害人),造成......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
      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怎么办可能很多债权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借钱给他人,但是到了还债日期却被告知债务人没有能力还债。在这样的情况下,债权人不可能说就不追讨借款了,那么此时该处理来解决这个问题,才能维护债权人的权利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
      在实践中,有很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建立了劳动关系,但并未订立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的具体事项,包括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仅仅作了口头约定,或者约定的不明确。那么,作为劳动者,在工资约定不清时应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不论结婚经过多少年,一方婚前财产仍归一方所有。那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范围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婚前财产的范围......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老板诱导青少年犯罪问老板有罪吗
·你好律师: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母亲事已高,我父亲去世两半了,留有555㎡房产的一
·我是孩子妈妈,我是通过法院协议离婚的,净身出户,有孩子探视权
·律师,请问下,我和男方已经离婚了,我们有两个小孩,法院已把闺
·半前因为离婚案请了一个律师,一起去开过一次庭,后来法院没有判离婚,现
·在杭州滨江区有一家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他们在网上推出了一个“
·关于一次性给付赡养费的协议问题。
·终审判决后可以申请吗先于执行
·公证书怎么写,父亲有一住房价值二十四万因母亲前年去世弟弟一直闹着要分开后来父亲说
·求各位帮忙分析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赔偿是否赔偿??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