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和离婚诉讼程序是怎样的 一、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
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
二、离婚诉讼的程序
1、搜集证据
离婚主要就三个问题展开: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子女抚养问题。所以要搜集这三方面的证据材料,调查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争取孩子抚养权的需要证明自己有能力抚养孩子的证据
2、立案
立案要准备以下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两份(一份给被告,一份法院留存);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法院需要看一下原件留存复印件,有的地方法院会保留原件,比如石家庄市的郊县赞皇、栾城等);起诉书(建议律师代写)
3、举证期限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程序的举证期限是30天,30天后开庭
4、开庭
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①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②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③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5、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如果当事人在判决后15日之内未上诉那么判决生效,一审结束。一审判决不予离婚的案件原告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这相当于给了双方一个冷静期。
综上所述,我们已经了解了离婚诉讼费收费办法。希望您仔细阅读修订后的收费方法。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负担诉讼费用。如果有相关的问题,详情请咨询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
      国家对于婚姻法也是在不断的完善过程中,因为夫妻双方涉及的事情实在是很多,所以国家有专门针对婚姻中财产的规定,那么婚姻法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规定内容是什么呢,我们马上为您介绍一下。《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


·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
      不同的夫妻,在离婚方面的情况都是不同的。而如果是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话,那么就要先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法院。而实践中,不同情况的离婚案件,管辖法院不同。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各类离婚案件管辖如何确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对被......


·离婚前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
      两个人的感情如果出现问题或者因为工作问题不得不分居两地,相隔两地的人可能会因为沟通不便而产生一系列的误会。如果在分居期间一方的财产被转移该怎么办呢?下面将教您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一、离婚前如何避免分居财产转移首先应该证明夫妻已分居,可以通过到律师事务所签订分居协议。想证明夫妻分居的事实很难,最简便的......


·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
      生活中,经常曝出夫妻中的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外遇的新闻,甚至还有原配与小三因此大打出手的情况。那么在这个时候,发现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吗?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有外遇可以离婚吗?夫妻离婚的原因有很多种,可能是生活习惯不同,可能是没有共同语言,也可能是移情别恋有了外遇。但是不管离婚的......


·军人离婚法律规定
      军人离婚的特别规定主要有两个,一是婚姻法第33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另一个是总政治部颁发的《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适用婚姻法第33条时,军人应注意正确行使离婚否决权。一是完整准确地理解军人的离婚否决权。非军......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
      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出行车辆增加,交通事故频发。在我们遇到交通事故的时候,公安机关往往查明交通事故的原因,做出一些科学的鉴定,将会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该怎么办?下面跟随的我们一起......


·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继承问题
      国家政策规定,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不能归为个人财产领域,但是个人对宅基地有使用权,可以在宅基地上修建个人的住宅。且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可以继承,那么浦东农村宅基地继承份额以及相关的继承问题该怎么解决呢?一、农村房产继承过户手续1.到被继承人户......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
      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暴如何离婚有的人在无法忍受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会选择离婚,但是离婚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此时该怎么办呢?相信不少家暴受害者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下面我们就来告诉你家暴想离婚怎么办。一、家暴想离婚怎么办家庭暴......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除有哪些情况?我国的合同法中详细说明了关于违约责任这一制度,并且这一制度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核心所在。违约责任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双方履行合同的重要举措。但是也包括了法律允许的特殊情况下,合同当事人虽然违反合同的约定,但是却不......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昆山市看守所
    江苏省昆山市看守所位于昆山市周市镇。来访导航路线是:在339省道和东城大道交叉口太仓方向,在苏州昆山市坐公交11路到东方路,再沿着新浦路,转弯过宋家港路,到桥那边转金清路,一直往东到底即到。★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欢迎来电......


·成都交通事故纠纷律师--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
      交通事故中的老人的子女如何得到赔偿被扶养人的年龄,男性在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周岁以下,女性在十八周岁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的,赔偿权利人应提供无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证明,同时应提供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其无......


·张家口律师简析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
      挪用公款是否构成犯罪挪用公款罪规定在《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分为三种情形:一、 进行非法活动的;二、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三、 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有哪些内容找专长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在建筑工程施工的各种管理中,其中,建筑工程施工进度管理是尤其重要的,做好施工进度管理能......


·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
      对于故意伤害犯罪来讲,也是会存在未遂、既遂状态的。在不同的状态下,对行为人的处罚是不同的。因此就有必要对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作出认定。那到底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标准是什么符合犯罪主......


·申请商标要多少钱?
      申请商标要多少钱?很多时候,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为了申请一项成果的独家使用权,需要对其进行申请专利,申请商标。普通商标只有经过注册登记,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商标,受到有关法律的保护。那么无论是个人还是企业,申请商标都是需要收费的,并不是免费的。......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员工在一个单位工作十六年,公司一直到十六年的最后一年才绘给员工买保险,现在员工要
·还没有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告已经在判决书规定日期内把钱打到法院,为何法院还要求我申
·退伙协议,合伙方耍赖,合伙方耍赖,无奈退伙,欠条的费用该我承担
·1977年的工伤可按那年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赔偿
·环境影响评价法有没有司法解释?
·我在2014年借了高林1万元,利息每月为500元,2015年
·团伙故意伤害砍掉别人一只耳朵会判多久
·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公司说我全年的业绩差要劝退我我的赔偿怎么算
·刑事诉讼,我村放烟花引起火灾把我厂和家属孩子都烧死了
·号被封了多次打电话给客服客服也只是敷衍我们司叫我们开无犯罪证开完了又变个别的方法敷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