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我国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我国
专利
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专利
法》第一章第二条:对“发明创造”作出了如下定义: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型、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我国
专利
法规定,可以取得
专利
权的发明有两类,一类是产品发明,一类是方法发明。实用新型
专利
只适用于产品,不适用于工艺方法。二、职务发明创造分为两类:1.
执行
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包括三种情况:(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在第(3)种情况中,只有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才构成职务发明创造:第一,该发明创造必须是发明人或设计人从原单位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第二,该发明创造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联系。2.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一般认为,如果在发明创造过程中,全部或者大部分利用了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料以及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这种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起着必不可少的决定性作用,就可以认定为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如果仅仅是少量利用了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且这种物质条件的利用,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无关紧要,则不能因此认定是职务发明创造。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
合同
,对申请
专利
的权利和
专利
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专利
法中所提出的发明创造的概念,是针对公民需要根据自己的发明和设计情况申请
专利
的具体认定情况,相关情况是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的,特别是对于
专利
的具体处理也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避免出现
专利
权认定错误的情况。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相关内容
·
网络版权保护 原则是什么
网络版权保护原则是什么现在网络可以说是影响着每一个人,所以现在很多人喜欢在网上发表文章以及视频,虽然网络发展很快,但是我国相关立法发展却很慢,那么什么是网络版权保护,原则又是什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网络版权保护网络版权也算是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
·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进行商标转让的,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应的转让合同,然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应的转让手续,此时涉及的时间可能是6-10个月。至于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也应该事先了解清楚商标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做到心中有数,自己的利益才不会受到损害。一、商标转让合同......
·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
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侵权的诉讼期限是多久一、专利权的法定期限是好久专利权只有在法定期限内才是有效的,如逾此期限,发明创造的专利性就绝对消灭,该发明创造也由此时起进入公有领域,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财产。专利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
·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
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一、什么是国家专利申请代理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
·
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
关于做工伤鉴定的时间,社会上一直争议不断,有人认为越早做越好,害怕错过期限,有人则认为越晚越好,因此这样可以申请一笔数额不小的误工费。做早了,钱就少,晚点做容易错过鉴定最佳时机,那么到底做工伤鉴定啥时间做最好呢?接下来请听我们为你分析一下这个问题。一、做工伤鉴......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一、拍卖出让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出让人发布拍卖公告,由竞买人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公开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拍卖出让方式引进了竞争机制,排除了人为干扰,政府也可获得最高收益,较大......
·
工伤赔付计算标准
劳动者在企业工作过程中,企业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这也是国家强制要求的。在劳动者因工受伤时,保险公司会根据一定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赔付。劳动者所受到的损伤程度不同,可以得到的赔偿也会有所不同,下面由我们为您介绍工伤赔付计算标准。一、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
·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自诉案件程序包括哪些?包括:提起自诉,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在法定的起诉时效期限内,可以用书面或口头的方式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自诉一般用书面的形式,即应当制作并向法院呈递刑事自诉状。但是,自诉人书写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
·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一、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本质区别是什么?1、融资主体不同。传统的公司融资是以项目发起人作为融资的主体,银行或其他资金提供者是否向该公司贷款或投入资金,一方面取决于该公司是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取决于公司的总体信用状......
·
医疗事故赔偿款怎么确定呢
车被追尾后,责任先由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然后根据责任书进行赔偿。如果事故认定追尾车辆全责的话,可以凭认定书和车损维修费用单据发票以及以及拿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找对方保险公司理赔,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汽车发生追尾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适用于哪些情形?
说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该如何执行的问题,其实我们可以从执行机关是谁入手分析。针对不同的刑事处罚,我国法律规定了不一样的执行机关。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分析一下这方面的内容。一、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
·
房屋的面积分为了很多种,什么产权面积、公摊面积等等,其中还有
房屋的面积分为了很多种,什么产权面积、公摊面积等等,其中还有一种是建筑面积,一般房产证上面记载的面积就是这里的建筑面积了。那通常这个房屋建筑包括的范围有哪些呢?而公用面积又是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房屋建筑包括的范围有哪些不......
·
宁海县看守所_宁海县看守所地址和电话,宁海桃源看守所拘留会见取保候审
浙江省宁海县看守所位于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堤树村,路线导航:......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
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一、小孩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如果是10周岁以下的小孩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所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周岁以上的小孩,他订立的合同是可撤消的合同,如果家长追认是有效的。但纯获利益的合同不在此限。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
·
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担保贷款分别指什么?
随着我国信贷政策的放宽,很多公司、企事业单位或者是个人在遇到资金运作困难的时候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周转,由于现在贷款的手续也相对简化,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便利。但有些时候,提到贷款的时候,还是会和担保相联系,那么,阶段性担保和自然人......
·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
没钱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多少钱?没有钱也是必须要进行赔偿,按劳动者工资与年限来进行计算。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要注意不能超过一年时效期,时效......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我是合肥人,在上海打工。因没有居住证。怎样才能在上海打官史
·
离婚诉讼无财产纠纷
·
求帮助,99年以前房屋过户需本人到场吗我父的弃权声明书上只有一个人名章也没有手印
·
怎么认定医疗事故
·
我3年前租的门面,装修时把原来的2个旧的不锈钢卷帘门卖掉了
·
装修工程完成了赖帐
·
04年你们肇东市有个人在大庆广厦小区盖楼。欠我工资1万多我有
·
我在一个工厂打工是一个肢体残疾三级残疾证想问一下有补贴吗有多少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