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

首页>>法律知识

    故意伤害中有可能导致受害人死亡,而在故意杀人中常见的也是导致被害人死亡,因此很多人就分不清楚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的区别,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帮助你进行了解。
一、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主要在以下两种情形下不易区分:
1、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
2、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
区别两者的关键是查明行为人犯罪故意的具体内容:如果行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无论是否造成死亡结果,均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只具有非法的损害他人健康的故意,则无论是否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都只能认定为故意伤害。
此外,应注意以下三种特殊情况的处理:
⑴对于突然实施犯罪,行为人故意的内容不确定或者顾他人死伤的,一般可按其实际造成的结果定罪。造成伤害结果的,定故意伤害罪;造成死亡果的,定故意杀人罪;
⑵因打架斗殴致人死亡的,除了明显具有杀人故意的按故意杀人罪论处外,一般可按故意伤害致死定罪;
⑶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之间的界限确实无法分清的案件,一般可本着疑罪从宽的原则处理。
二、故意伤害罪会判死刑吗
根据《刑法》第234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废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要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慎重适用死刑的政策。对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论罪应当判处死刑的,要坚决依法判处死刑。要依法严格控制死刑的适用,统一死刑案件的裁判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拟判处死刑的具体案件定罪或者量刑的证据必须确实、充分,得出唯一结论。对于罪行极其严重,但只要是依法可不立即执行的,就不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因此,故意伤害罪有可能会判死刑。
在通过上文的对比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有什么不同了吧。其实他们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上,前者仅仅存在伤害他人人身的故意,而后者则存在置对方于死的心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还没有文章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
      书面赠与合同的效力有哪些?一、书面赠与合同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由于赠与合同为单务合同,仅赠与人一方负担合同义务。因此赠与合同的效力主要是指赠与合同对赠与人的效力。赠与人的义务主要有如下几项:1、移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


·《医疗过失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失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医疗过失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合同股权质押合同质权人(甲方):出质人(乙方):鉴于乙方依法拥有在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权,为保证还款,乙方拟将上述股权质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质押。因此,双方兹达成如下股权质押协议:第一条有关各方......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近年来,网络诽谤罪也不断兴起。网络的扩散传播快以及方便等特点吸引了很多人。很多人在网络上进行言论传播时,由于其言论缺乏真实性,给当事人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严重影响了其生活。网络诽谤罪与传统意义上一般上的诽谤罪是有区别的......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51782449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662891662
⊙相关内容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夫妻间的法定扶养义务在离婚案件中的处理
      我国《婚姻法》中规定的扶养,是一种基于亲属身份..的扶养..,属于法定扶养。这与合约的协议扶养以及遗嘱扶养具有决然的区别。协议扶养与遗嘱扶养统称为“基于法律行为的扶养”,不属于婚姻家庭法中规定的扶养,我国将协议扶养和遗嘱扶养规定在《继承法》中,......


·股东起诉解散公司,山东威海律师姜华丽据理力争赢取公司诉讼主动权
          【案情简介】2002年7月8日,张某与肖某分别出资108万元和72万元人民币(各占股份60%和40%股份)在威海高区工商局登记成立威海某建筑装饰材料公司(以下简称“某建材公司”)。2003年5月18日,某建材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张某与肖某分......


·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
      对于未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的,当然这时是通过给付抚养费的方式进行的。那您知道这个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吗?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抚养费的给付标准是什么由于社会分工不同,当事人的工作情况也不同......


·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分配的法律依据
      现如今社会,随着价值观的变化,出轨离婚的人群也越来越多,给家庭严重的伤害,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的分配是解决好离婚的关键。男人出轨意味着男方有错,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也有利于女方分割财产。具体的内容和我们一起去看看吧。一、男人出轨迹后离婚财产......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十年期公司债券的实质,存在的风险有哪些?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跟原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不过是2020年1月份离职的现在还
·你好我在手机上贷款逾期 会被起诉san
·我家孩子有癫痫病大发作己有十五年了经常吃药,现关押在湘潭市看守所
·陶建忠,你好杨少平手机号多少。能给我吗。谢谢
·结群把人打成甲一级伤,是被打的人先挑衅
·子女可以购买大人的公房吗
·别人欠我钱已经两多了,打了欠条现在找不到人,联系不上他我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怎么还没有到
·如果我奶奶生病住院 去世 医药费 丧葬费 需要我出吗?
·我网恋了,怎么办他对我很好,我很喜欢他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