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首页>>法律知识

    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申请减资:
  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二、申请材料
  1、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减资申请报告(详述要求减资的理由、减资的金额);
  2、董事长(或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无经济纠纷,也未进入司法程序的承诺函3、县(市)区外经贸局或主管部门的转报文4、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一致通过的决议(正本);
  5、合同、章程修正案;
  6、经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债权人名单;
  7、批准证书(原件)验资报告、营业执照(复印件);
  8、通知债权人证明;
  9、在省级以上报纸上登载公司减资公告的有关证明;
  10、公司就其有关债权债务处理情况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11、海关出具的因减资后原投资总额内进口的免税设备补税后的证明
  12、审批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注:第8项及以后文件待第一次刊登公告之日起45天后办理正式减资审批手续时提供。
  三、办理程序
  1、申请:到我局对外办事大厅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由投资服务窗口受理。
  (1)申请事项清楚,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在申请人当场更正后出具《受理通知书》;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出具《补正内容通知书》(情况较复杂的,在2天内出具《补正内容告知书》);
  (4)申请事项依法不需申请行政许可的,或者不属于我局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与决定:由投资服务处审查初步同意后,公司应在省级报纸上刊登减资公告三次;三个月后公司应将报纸公告及复印件交到窗口,由投资服务处审批决定。
  4、领件:申请事项办结后到发件窗口领件。
  四、办理期限:20个工作日。
  五、责任窗口:投资服务窗口。
  六、审批收费:根据省物价委(1992)价费字401号文,批准证书收费10元。
  七、审批依据:对外经贸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外经贸法发第366号《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程序》的通知。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减资】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上述内容就是我们总结得出的外资企业减资流程,综上可知,企业在办理减资前,需要确认是否符合减资条件,确认后再开始准备申请材料进入办理程序,办理过程中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花费一定的时间。外资减资的流程同样是需要先进行申请后才能进程能够受理的。这就是我们为您进行的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
      国有企业改制方案有哪些?国有企业改制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行的一种改革,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府施政要求,那么国有企业改制方案要如何制定,又有哪些程序呢?在这里,我们将从实务的角度通过研究分析并结合先行者的经验对国有企业改制方案作简要介绍。一、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
      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在企业发展过程中,资金就是企业的生命,企业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进行融资。融资涉及一国的金融安全,因而世界各国都对其进行监管。那么,我国对企业融资的法律监管有哪些呢?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企业融资?企业......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
      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是怎样的?公司情况说明是一种常用的文书之一,一般说明的内容主要是根据对方的要求来写,因此公司情况说明的内容和格式都略有区别,办理的公司事务以及对方的要求如实填写,然后在加盖公司的公章即可,写的时候可以参考公司情况说明格式范文根据自己正在办理的公司事务,稍作修改......


·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流程
      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有什么流程一、企业增资需要什么资料1、营业执照正本2、税务登记证正本3、织机构代码证正本4、开户许可证原件5、银行抬头章6、公章一套(公章、财务章、法人章)7、投资人身份证原件8、原公司验资报告(一份复印件)9、原公司章程(一份复印件)10、原公司股......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
      随着我们的生活压力在不断的增加,买房已经成为了很多人避不开的问题,房价经济年的上涨让很多人的经济压力进一步增大,这就意味着很多人必然会通过贷款来解决买房的经济压力,贷款的年限会有所不同,那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买房可以贷款30年吗?按照我国的买......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 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
      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发生债权转让纠纷,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去法院起诉,那么选择到法院解决问题,首先要确定该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该法院才会选择是否应该处理。所以,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债权转让后管辖权问题分析1、......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
      我们知道,醉驾是一种违法行为,当事人会受到刑事处罚。但实践中有些醉驾当事人是在事后被发抓获的,在被抓获时醉驾当事人可能离醉驾已经过一段时间那么,那么,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相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醉驾没有抓现行是否会被处罚?“......


·虚假诉讼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1、虚假诉讼罪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1)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
      现代社会,各大工程正在建设,许多承包工程的人都在积极的完成工程。在现实生活中,您都知道,承包工程的需要双方当事人签订一个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那么,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建设工程承包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这个问题以及与其相关的......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
      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我国《公司法》于进行了相关条例的修整,形成了新公司法,其中主要修改了三个方面。那么,关于新公司法注册资本限额的最低标准是什么?具体修改了哪些内容?我们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希望对您有帮助:明细来看,本次公司法修改主要涉及三个......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属于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委托作品,是指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一般来说,双......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
      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婚姻法》中规定,家暴行为属于法定的过错行为,要是因此导致夫妻离婚的话,那么会对财产的分割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受害的一方还可以要求对方做出离婚损害赔偿。那具体来说,家暴离婚时财产怎样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家暴离婚时财产......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相关内容
·盐城市看守所
    盐城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区东郊、亭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
      亲友被刑事拘留后应对的16法则一、刑事拘留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
      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起诉时效是多久?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


·一般办理入职后几天上班?
      一般办理入职后几天上班?我们都知道,员工入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才能建立劳动关系,只有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但是员工入职不是马上就能签劳动合同的,还有一定的试用期,那么员工办理......


·十种车辆保险
      一、交强险  保险责任: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  赔偿项目:交通师傅中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赔偿额度:责任限额12万。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临时促销员在法定节假日上班有没有加班费?
·我小孩先天性食道闭锁医院没有查出来医院有责任吗
·我侄子被同学打伤 对方负什么责
·你好,我想问下西安的牌照在新区违章的在西安能处理
·长途客车晚上大冷天将乘客放在半路上
·如果我在一审赢了三分之一,不服又上诉,二审又判决我赢了三分之一那么上诉费该怎样反
·工资被扣,我是6月11号去公司的
·您好,事情是这样的。我女儿和男孩谈*时间。我们帮男孩家里装修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