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协议离婚的常见类型有哪些

首页>>法律知识

    协议离婚的常见类型有哪些?其实在协议离婚当中,并没有什么常见的类型,此时只要夫妻双方能够达成一致,那么就是可以离婚的。不过夫妻协议离婚的也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一)当事人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当具有合法夫妻身份。以协议离婚方式办理离婚的,仅限于依法办理了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当事人。不包括未婚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也不包括未办理结婚登记的“事实婚姻”中的男女双方。根据《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其间发生的有关身份关系的纠纷,以及涉及子女、财产问题的争议,可以诉请人民法院处理。2、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均应当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能独立自主地处理自己的婚姻问题。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即精神病患者、痴呆症患者,不适用协议离婚程序,只能适用诉讼程序处理离婚问题,以维护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协议离婚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双方自愿”是协议离婚的基本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应当有一致的离婚意愿。这一意愿必须是真实而非虚假的;必须是自主作出的而不是受对方或第三方欺诈、胁迫或因重大误解而形成的;必须是一致的而不是有分歧的。对于一方要求离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只能通过诉讼离婚解决争议。(三)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是协议离婚的必要条件。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能对离婚后的子女和财产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作出适当处理的话,则不能通过婚姻登记程序离婚,而只能通过诉讼程序离婚。1、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是指对双方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教育、探望等问题,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下作了合理的、妥当的安排。包括子女由哪一方直接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和教育费如何负担、如何给付等等。由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协议中还可以约定不直接抚育方对子女探望权利行使的内容,包括探望的方式、时间等。2、对财产问题有适当处理,主要包括:(1)在不侵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合理分割,对给予生活困难的另一方以经济帮助作妥善安排,并切实解决好双方离婚后的住房问题;(2)在不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前提下,对共同债务的清偿作出负责的处理。看完上文的介绍后,相信您此时已经清楚夫妻协议离婚的条件有哪些了吧。协议离婚建立在夫妻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之上。但此时并没有什么具体的类型可言,如果非要说的话,就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夫妻离婚,这就包括了出轨、没有感情、生活不协调等等。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如何写
      在协议离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对相关事项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而在对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上面,可能有的当事人会格外签订抚养协议,那么这个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怎么写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协议离婚孩子抚养协议立协议人:甲方:性别:男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工作单位:乙方:性别:......


·近亲结婚有什么危害,近亲结婚的危害有哪些?
      之所以很多国家会禁止近亲之间结婚,这主要是经过大量科学证明,近亲结婚不利于后代的繁衍。这也可以说是近亲结婚最大的危害了。那除此之外,近亲结婚还有会有怎样的危害呢?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近亲结婚有什么危害。一、近亲结婚有什么危害近亲结婚不仅使后代中隐性遗传病的发生率提高,而且使多基因遗传病及先天畸形发生率......


·重婚罪的举证责任谁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重婚犯罪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不向法院告诉的,法院是不能自行受理审判的。那么您知道重婚罪的举证责任应该由谁承担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重婚罪的举证责任谁承担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由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的,对于其反诉主张,被告人又具有自诉人的......


·孩子抚养费项目包括哪些
      一般是在父母离婚的时候,才会说到支付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而针对子女的抚养费,里面其实也是有一些具体的项目的。那么您知道孩子抚养费项目都包括了哪些吗?请跟随开始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孩子抚养费项目包括哪些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


·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规定,在夫妻起诉离婚的时候,法官必须要先进行调解,要是调解无效的,才能做出判决。法官在进行调解的时候,也有一定的程序。那么一般情况下,法院调解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法院调解离婚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


·哪些试用期的约定无效
      在工作中,我们要知道,有些试用期约定是无效的。而试用期约定一旦被认定为无效的话,那么可能就无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了。因此实践中了解清楚哪些试用期的约定无效,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哪些试用期的约定无效1......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
      当一个用人单位准备裁员时,一般都会优先裁那些在单位工作不久的员工,比如:还未签劳动合同的员工。那么,在实践中,如果员工还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未签合同被裁有补偿吗符合下列条件的,即便未......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发生,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仲裁前置。但是在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因为不知道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怎么进行的而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仲裁的具体过程吧。一、什么是劳......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怎么算法?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怎么算法?一、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续签的补偿与计算1、关于补偿金规定如下:如果在公司工作上达一定年限,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当事人如何主张赔偿,如果公司没有表示要降薪续签,而你自己选择不续签,那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如果......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8856597441

江苏 李乾溶律师
法学硕士 主办律师 
18602573957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相关内容
·南京市拘留所
    南京市拘留所简介、地址、电话:南京市拘留所地址在南京市浦口区石佛寺,是南京市公安机关、各级部门拘留行政违法人员的场所。☆南京市拘留所简介:位于浦口区的南京市拘留所是南京市...司法拘留人员、基层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人员的场所,被处于行政拘......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无锡律师说法:以他人名义贷款应该谁偿还?
      马某某马某父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并签订借款合同一份,约定由马某父向该行借款75000元,借款由马某某提走。此后,马某某以马某父的名义付利息,本金分文未付。这笔借款该由谁来还?一审.认为应由父亲马某父还,二审.最后判决由女儿马某某来还。一审.......


·山东省潍坊市及所有县市区看守所地址、电话、乘车路线、位置导航汇总
      潍坊市所有看守所地址、电话整理如下,方便律师会见和家属探视。1、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宝通街与和平南路路口向南100米路东见一小路东行100米路北/潍坊市看守所(公交站)山东省潍坊市看守所电话:0536-8911617/8902110山东省潍坊市......


·离婚协议能够反悔吗?
      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双方再次同意,可以办理复婚手续。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对于协议书中财产分割反悔,则可以再协议离婚后1年内向法院起诉,请求变......


·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一、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  (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  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  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


·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有什么处罚
      保护林木人人有责,但犯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的还是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滥伐林木是犯罪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那么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是如何处罚,我们将为您解答?一、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指使他人滥伐林木罪的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男朋友在国企上班,单位经常不按月发工资,这个月发下个月不发的
·我是卖早餐的因为油条铝超标,人背抓进来拘留所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我朋友倒卖增税发票700多万(倒卖),获利7万左右,法院一般会怎么判决
·本人在公司做工三合同期满正遇上公司裁员,公司不想补偿而提出再续牵一请问这样合法吗
·个人所得税,咨询者你好:以2800元为准
·你好,我*公司线上合作的藏品,交了3999元后,之前联系我的人全部都失联,
·离休干部去世一次性补助金算遗产吗?如配偶在,是否归其
·我是公司雇佣的司机,在江宁区把一个网约车给撞了,我的全责保险
·一方有外遇离婚是否应该多承担?
·我们都到了可以结婚的年龄,我想问一下这异地结婚证怎么办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