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首页
>>
法律知识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哪些?
关于夫妻一方的债务法律规定有:共同债务的清偿;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的认定这五个方面的规定。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即结婚之前一方或双方对外所欠的债务。
离婚
时一般仍视为个人债务,由个人负责偿还。
二、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
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2、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离婚
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11月3日)
3、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离婚
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4、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第十七条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5、共同债务的认定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通常情况下如果借款作为家庭日常生活的开销,那么基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的债务,但是如果债务为一方私下的借款,或者借款用于赌博、请客吃饭、买奢侈品、毒品犯罪等等用途,是属于一方的债务,并且另一方不承担任何法律风险。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相关内容
·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
债权债务清理报告范本应注意写什么随着企业的发展,生产经营方面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在企业和供应商之间、企业和客户之间有着大量的业务往来,也形成了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企业的债权债务问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企业通过对债权债务清理,有利于公司的运营管理,减少资金风险。下面我们就关于......
·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
发现离婚恶意举债怎么办?离婚时发现另一方恶意举债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
·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
如果欠钱不还没有欠条怎么办?按实际情况,即使没有打欠条,但是有证据证明的确存在借款事实,让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采纳相关的证据的,就可以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另外,如果债务人在判决生效后仍不偿还债务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
·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
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随着网络的普及,人们可以通过网络办理各种各样的业务,甚至可以通过网络渠道进行贷款。网贷行业的出现使贷款更加便利,它也受到了许多年轻人的欢迎。但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有些人在网贷到期后拒不还款,那网贷借了不还会怎么样?我们今天就和您聊一聊这个话题。网贷借了不还会......
·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在我国有着广泛的适用空间,那么可以......
·
入室抢劫案的司法程序及量刑标准
入室抢劫是抢劫罪中情节比较严重的一个,入室抢劫案的司法程序属于刑事司法程序,过程比较复杂,具体步骤是怎样的,又是如何量刑的,下面我们为您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一、关于入户抢劫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规定,“......
·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
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的三大改动土地一直与农民们的生计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现如今土地资源的开发与利用也变得越来越重要,但在土地开发利用的时候,出现了许多问题,在农村这些问题越发明显,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在2017年国家出台了土地使用地最新政策,下面就由我们来为您介绍一......
·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办营业执照:一个人可以、两个、三
办理有限责任公司办营业执照:一个人可以、两个、三个、四个、无数个都是可以的;但是一个人的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全国范围内只能办理一个。办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首先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个以上50个以下)。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
·
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收受贿赂的现象在各级官员之间层出不穷,随着国家执法力度的加强,部分人员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能够迷途知返,主动上交自己收受贿赂的财物。那么,收受贿赂的钱上交还会判刑吗?今天我们就该问题为您做一说明。一、个人受贿立案标准1.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
·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需要公证吗?
一、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需要公证吗?家庭财产房产分配协议书在签署之后并不强制要求公证。家庭财产分割协议书格式:1、首部。(1)标题。应写明“财产分割合同(协议)”或“分单”、“分产契约”。(2)当事人身分的基本情况。2、正文。(1)分产的原因。(2)具......
·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
婚姻法对买房离婚财产分割是如何规定的?一、新婚姻法离婚房产如何分割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首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
书写离婚协议书应该要注意的事项
一、应详细、准确填写夫妻双方的有关身份资料。 应填写的身份资料包括:姓名、曾用名、出生年月、民族、户籍住址、常住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由此可确定离婚双方在法律角度上的身份特征,确保协议订立当事人的唯一性。 二、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原因应作出简要表述......
·
南京离婚财产分割
南京离婚律师解答南京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如何分配财产、离婚......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2年
13147094815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6583301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江苏
徐志勇律师
主办律师 双学士 执业22年
18168563608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男方起诉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中有关离婚后房屋分配的规定根据《婚姻法》,男方提出离婚财产分配时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1、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
·
国际货运代理中的转委托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400条的规定,“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www.njLawyer.cn。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www.njLawyer.cn。在......
·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宁海县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人们的任何生产和生活活动都离不开土地。自有人类社会以来,围绕土地的所有、使用和处置等问题,所设置的各种制度与制度运行,构成了土地制度的核心内容,它深刻影响着社会的安定与繁荣。国的土地管理制度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步完善的......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微信双人夺宝跟一元购有关系吗?算是违法的
·
婚外生子怎么上户口,能委托律师帮上吗?如何收费
·
要求取的孩子抚养权
·
我4个月前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我4个月前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
·
那应该谁继承着遗嘱呢?,有一对夫妻婚后共同买了四间房子
·
前夫需要他爸妈和女儿的身份证说是厂里可以少扣税,有这回事吗
·
律师,我们在四川南江做的工地,到现在快两年了,有协议,
·
本人被车倒车撞了对方全责,问一下误工费怎么算?我是自己干的开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侵权违法举报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