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农村转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

首页>>法律知识

    随着国民素质的提高,目前不少农民将户口转为城市户口,或为了儿女的发展,将儿女的户口转成了城镇户口。与此同时,家里长辈是农村的户口,因为某些原因死亡且拥有宅基地。于是,相应的问题就产生了,那就是,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下面我们就该问题给出解答。
农村宅基地的继承问题相关法律法规
按相关法律的规定,只有农村村民才有权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宅基地建房,并拥有该房屋的产权。但有两种情形例外,一是城市人口依法继承农房所有权,二是申请人原为农村村民,已合法取得农房所有权,此后农转非,原农房所有权不变。
城市户口的公民可以继承农村房屋。公民的房屋属于个人的合法财产,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是可以继承的。不论是农村村民,还是城市户口的公民,都可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受继承权,并且有权按照个人的意愿处置个人所有的房产。但是城市户口的公民在继承农村房屋时,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
根据前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农民无须交纳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是一种福利性质的,一般来讲不能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
对于所继承的房屋及宅基地使用权的继承问题,我国的司法实践中通常分情况处理: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继承人如果是城市居民,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情形处理。也就是说,按照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城市居民可以基于房屋所有权而继续使用宅基地,但是不得进行翻建、改建、扩建等。(宗文)目前对农村房屋继承没有出台具体规定,根据《土地管理法》、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若干规定(修正)》的相关规定,结合实践操作,在“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面积不得超过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前提下,本村村民与城市居民因继承取得农村房屋的结果是不一样的。本村村民因继承取得多处住宅的,原则上不作处理,村民可以出卖多余的住宅,也可以维持原状,但不得翻建。房屋损坏后多余的宅基地应当依法收回。城市居民继承后,因为不是本村村民,无法变更宅基地审批表,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两种情况,一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收回宅基地,此时继承人面临自行拆房的风险;另一种是经过乡人民政府批准,按照规定价格出售给符合申请建房用地条件的村民。
以上就是关于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的相关规定,我们知道,现在随着城市脚步的扩大化,不少的农村年轻人走出农村,但同时也面临着“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宅基地吗?”这个问题,从上面所述我们可以看到,法律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加持。对于,农村户口转城市户口这个问题,应该慎重考虑。另外,如果对上述内容还没理解清楚的,或者想咨询其他问题的,您可以咨询我们网站的在线律师以获得解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新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普洱市镇沅县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范围:恩乐镇,平均补偿标准:50090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振太乡、者东镇、勐大镇、古城乡、按板镇、和平乡、田坝乡、九甲镇,平均补偿标准:33741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


·蔬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
      蔬菜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而签订的条约。在生活中签订此条约也很常见,那么如何签订一个让双方满意,做到公平公正原则,达到互利目的的蔬菜土地承包合同呢?接下来,就由律师我们为您介绍土地承包合同范本书写的格式吧!土地承包合同一、合同双方发包方(甲......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商丘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商丘市产权交换式补偿:1、商丘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一、农村没有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可以持申请书、身份证、户口本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到国土资源所申请,由国土资源所派员实地勘测,四邻指界,完善各种资料后,报国土资源局进行登记发证。我国《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规定。......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最新住房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一、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年期......


·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当今社会,一些掌握公司秘密的人员,公司会签订竞业限制,防止其泄露公司的秘密,但是竞业限制协议并不是所有的时候都是有效的,在有些情况下它是无效的。我们将为您讲解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情况有哪些?以下是具体介绍一、竞业限制条款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实施后,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与离婚时房产归谁的问题成为整个中国社会关注的焦点,根据新的司法解释及以前的法律条文,本文针对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的相关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一、婚姻法中对婚后房产分割的规定......


·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驾驶汽车上坡时,如果坡度比较大或者上坡路程比较长,由于换挡不合适、油门没有及时跟上等原因,很容易溜车造成事故。而在诸如盘山公路等较为复杂的坡道上行驶时,两车交汇也极易造成碰擦。那么,坡道会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呢?造成事故的责任划分有无法律规......


·记名提单能够无单放货吗?
      对于记名提单无单放货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以案例的形式在2002年第5期《人民法院公报》和以判决书的形式在2002年第2卷《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指导与研究》上刊登的最高人民法院(1998)交提字第3号案件。本案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浙江 温作团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律师专业咨询网
    南京律师专业解答婚姻家庭、房产建筑、公司、专利商标、刑事辩护、劳动合同及交通事故领域的法律业务。担任公司及个人常年法律顾问,为当事人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法律咨询、诉讼与非诉案件代理服务。提供在线法律咨询服务和法律法规、法律知识查询。有法律难......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升级改造,南京市...直接管理
      2018年6月5日上午,南京市...举行市第三看守所揭牌仪式。为进一步优化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资源配置,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划归南京市...直接管辖,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由监管支队负责具体管理。划归市局直接管辖后,第三市看守所将参照市看守所......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擅自转让更名无效 北京合同纠纷律师
      装修期间所承包餐厅被刘某强行上锁,陈某将刘某诉至.,要求刘某继续履行双方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并延长承包期限。北京市二中院终审驳回陈某上诉,维持一审.作出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2011年7月,刘某与陈某签订《承包协议书》,约定......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
      最新医患纠纷处理流程是怎样的?一、医院方面接待医疗纠纷投诉的规定及处理程序1、当发生医疗纠纷时,科室必须保管好病案,不得丢失、涂改、外借。2、科主任对本科内出现的医疗纠纷负责,医疗纠纷出现后科主任首先负责接待投诉的病人或家属,了解投诉内容......


·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
      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诉讼离婚中,当事人除了比较关系案件最后的判决外,对案件的审理期限也是比较在意的。那么您知道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诉讼法定期限是多久法院审理......


·故意杀人罪的法律法规
      一、故意杀人罪的刑法条文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你好离婚了在结婚了需要离婚证吗?不带可以吗?
·是不是交了几社保?失业后就可以领几个月的失业金啊?
·早婚早育处罚后上户口怎么还要钱
·未离婚情况下男方把房子卖掉,该怎么做和诉讼离婚请求
·对方欠钱,三年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信用卡一万多,我给他拿一万多,他还是说后给我,我给说他信用卡后五月份还,我给他的是后我生日那天
·想离婚怎么走,如果请律师要多少钱
·8月8日在顺德陈村顺联广场男孩被车前后两次碾压
·您好,昨下午收到一封带有您签和盖章的律师函,接下来怎么处理?
·借钱的时候当事人叫被告自己转的账,事后没还,当事人报警说被告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