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首页
>>
法律知识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一、合同违约金的标准是怎样的
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的,在违约后生效的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也就是当事人事先约定的,在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合同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一般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
合同法
》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在适用违约金责任时,应当注意以下规范:
1、违约金的适用应当以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为前提;
2、合同约定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处理规范。
二、合同违约金过高怎么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这就要求应先确定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以实际损失为基础,根据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的过错、预期利益等多项因素予以综合考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逾期付款损失可以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为基础,参照逾期罚息利率标准计算。
支付违约金是承担
违约责任
的一种行为,但是违约金的数额并不是当事人可以任意定下的,应该按照一定的标准来确定。否则,如果违约金明显过高,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或者是仲裁机构申请调整。关于“合同违约金的标准”的内容,我们就介绍到此,要是你还有不清楚的,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枣庄律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
请点此举报
。
·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赠予他人东西,需要订立一个赠予合同,签合同是有一定的程序的,签订赠与合同的程序其实和签订一般合同的程序并无差异,只是合同的内容不一样而已。那么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是什么?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1、合同......
·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
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在法制观念日渐深入人心的今天,人们常常通过签订合同来达成协议。自然也就会有需要更改合同的情况出现,今天我们将带领您了解一下“变更合同主体申请第三方协议”怎么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一、什么是合同变更合同的变更,是对原订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
·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为了尽快的构建产品销售渠道,打开地区市场,形成销售规模,许多生产企业都会选择产品销售代理的方式,通过给予代理商一定的销售权限和相应的经济激励,来促进产品销量的持续快速提升,那么,产品代理合同模板是怎样的呢?产品代理合同模板甲方(被代理人) 法定住址:......
·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
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当事人对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的放弃的情况1、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权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有权撤销合同,但是当事人的这种撤销权并非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也就是说,撤销权人必须在规定的......
·
多因一果造成的工伤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中对“工作原因”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对“工作原因”的认定难以把握。一般认为工作原因包含两个要件:一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二是劳动者受伤与履行工作职责存在因果联系。前者是形式要件,后者是实质要件。而在工作中受伤情况下工作原......
·
国家赔偿法的范围包括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当国家机关以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行职权时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我们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后果的,我们是可以依法向所在地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国家赔偿,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那么,我们知道国家赔偿的特征之一是一种有限赔偿,所以对于我们来说,了解我们国家赔......
·
股票发行及上市法律意见书(3)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律师事务所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票发行、上市的法律意见书致: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或发行人)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签订的《股票发行、上市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协议》,本所接受委托担任股份公司本次......
·
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它的危害是什么?
市场经济下,很多企业为了减少支出,实行同工不同酬的制度,这种行为严重的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那么如果企业同工不同酬,你知道该如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企业同工不同酬怎么办,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一、同工不同酬怎么办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
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强奸行为多数都被认定构成强奸犯罪,这个过程中需要了解清楚强奸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然后与实际的行为最出对比,若完全符合的话,那么就能判定构成强奸罪了。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内容。1、行为对象:“妇女”一般认为是已满14周岁的少女与成年妇女,被害妇女的社......
·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
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有哪些一、居间主体资格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在居间合同中,居间主体资格是有效的则居间合同有效,若是不满足主体资格,则居间合同可能导致无效。居间合同中,只要合同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者强制性规定,合同是当事人自由意志的表达,就是有......
·
商标具有哪些特征
(1)商标是具有显著性的标志,既区别于具有叙述性、公知公用性质的标志,又区别于他人商品或服务的标志,从而便于消费者识别。(2)商标具有独占性。使用商标的目的是为了区别与他人的商品来源或服务项目,便于消费者识别。所以,注册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具有专用权、独占权......
·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相关内容
·
泗阳县看守所
泗阳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解放中路。律师......
·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如何导航?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位于南京市建邺区下圩村19号,联系电话:025-84......
·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怎么计算加班工资单位要是安排员工进行加班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其相应的加班工资。但是这个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么呢?具体的计算方法又是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加班工资的标准是什......
·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
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及监管原则是什么?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开放和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如雨后春笋般涌出,而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发行债券,进行扩股融资。我们都知道公司的经营以及债券的发行需要遵纪守法,那么公司债券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原则是什么?下面就随......
·
婚外情在法律上的后遗症
婚外情产生后在法律上伴随的主要病症:1、夫妻共同财产可能流向婚外第三人,因建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应就夫妻婚前个人财产、婚内共同财产依法做相关约定,以便出现不利情况时合法保障自己的权益;2、家庭暴力的产生,一旦出现婚外情,有可能......
⊙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
事发地:
*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
借钱不还,目前拉黑,联系不上,上诉
·
人在上班路上出车祸,现在人已瘫了。请问如果要回老家买
·
关于打架伤人案件,一个男人因为我把人打了·结果这个男人跑了·现在伤者通过警察要求
·
公公三个儿子,我是大儿媳妇外地的,我让公公帮点忙很难,儿子一叫立马都去,我老公啥
·
加油站转让包括宅基地是否合法,(土地是集体的,)要求买卖合同
·
我如何才能得到公平的处理
·
人身损害赔偿,现年73岁的老人被宠物狗咬成撕裂伤住院一个月康复就营养费和保护费是
·
试用期间的工伤谁负责任,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的关照!我单位有一员工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
首页
找律师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