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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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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发明
专利
权的保护期限为多久申请
专利
意味着发明创造的保护期限是有限的。根据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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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定,发明创造包括三类,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其中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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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
专利
权和外观设计
专利
权的期限为10年。这表明,一旦发明创造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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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最多只能获得20年的法律保护。超过这一期限,你的发明和技术创新将被置于公众领域,无偿贡献给社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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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意味着你的发明创造将被公之于众,任何人都可以轻易获得你的技术。虽然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这种保护是被法律条文所严格限制的。在我国这样一个地域广大的国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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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在全国范围内的保护必然存在着很大障碍。例如,如果你是黑龙江的一家企业,获得了某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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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而云南某企业侵犯了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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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那么通过法律来补偿经济损失的成本将会很大,企业往往得不偿失。发明创造被公布后,会有很多人在你的技术基础之上,再发展成新的发明创造。尽管对于整个社会来讲,这标志着社会生产力的进步,但对于单个企业而言,损失是难免的。因为你的发明创造虽仍然受到法律保护,但是同更新的技术相比已经处于劣势,你的经济利益将难以保证。文章开头处的案例就是如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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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需要一定的费用,而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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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后也要缴纳年费。虽然这些费用并不算高,但对于锱铢必较的中小企业来说,也不是可以随便乱花的。特别是那些没有市场价值的发明创造,耗费这些时间、精力和费用来获得所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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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更没有什么意义。二、发明
专利
权保护时间如何计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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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具有时间性,这是作为
知识产权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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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同有形财产的所有权相区别的特征之一。对有形财产的所有权来讲,如果财产本身不消灭,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所有权是始终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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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则不是这样,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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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届满或提前终止,尽管发明创造的技术本身还存在,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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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却不存在了。也就是说,对该项技术的独占使用权不存在了,该发明创造成了社会财富,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法律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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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限的规定,既要考虑充分适当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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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的利益,规定的保护期限不能太短,否则不利于调动发明创造的积极性;同时又要考虑国家和社会公众的利益,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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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保护周期不能过长,否则不利于先进技术的推广和应用。我国1984年制定的
专利
法,将发明
专利
权的期限规定为15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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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期限规定为5年,并可以申请续展3年。1992年第一次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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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时,将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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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期限延长为20年,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
权的期限延长为15年,这与TRIPS协议的规定是一致的,与世界各国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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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限的法律规定相比也是较长的,充分体现了我国对
知识产权
保护的重视。当然,对
专利
权人来讲,在法定的
专利
保护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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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可以根据本专业技术发展的周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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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的实施情况,通过不缴纳年费或者声明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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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办法,自行决定其实际受保护期的长短。2、依照本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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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计算,即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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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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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实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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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之日起计算。这里所指的申请日,不包括优先权日。这里规定的,只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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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期限起算日期,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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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的生效,依照本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应为自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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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部门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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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并予以公告之日起生效。与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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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样,实用新型
专利
和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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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一定的保护期限。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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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中的要求,我国对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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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保护期限是最长的,即20年。如果是另外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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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话,那么最长的保护期限则为10年。当然这还需要建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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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人在保护期限内持续不断的按照要求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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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费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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