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医疗司法鉴定时间有多久?

首页>>法律知识

    医疗司法鉴定可以帮助确定案件的证据,有助于审判案件。其实,医疗司法鉴定是有一定的时间的要求的,要符合相关的规定。那么,您知道医疗司法鉴定时间是多久吗?法律上对于伤害鉴定和普通鉴定的规定又有什么区别吗?
一、医疗司法鉴定时间
1、如果涉及伤害鉴定,同上需要等到伤愈后才能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鉴定开始后,很短的时间内就能拿到鉴定结果,比如三五天。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鉴定委托,应当即时作出受理的决定;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通过信函提出鉴定委托的,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委托人;对疑难、复杂或者特殊鉴定事项的委托,可以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受理的时间。
第二十六条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协议书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事项的鉴定。
2、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的技术问题或者检验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间可以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个工作日。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完成鉴定的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二、什么是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原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在经鉴定机构作出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按照一般侵权逻辑,人民法院依职权或医疗纠纷中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并经人民法院批准,委托具有法定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医疗纠纷中涉及的医方诊疗行为是否具有过错、损害结果与医方过错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自2010年《侵权责任法》施行以后,医疗纠纷被作为特定的侵权纠纷进行处理,诉讼中不再区分医疗事故程序和侵权程序。因此,医疗纠纷诉讼中的司法鉴定只有医疗纠纷鉴定了。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
综上所述,关于医疗司法鉴定时间,首先需要进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伤害鉴定。根据伤的位置和程度不同,这个时间大约需要三到六个月。而且,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医疗司法鉴定时间。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包括哪些内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该包括哪些内容内容要合法,格式要规范,语言要准确、严谨、条理清楚。鉴定书除应载明裁定的时间、地点、鉴定组成员外,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简要的治疗经过、陈述的主要意......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
      医疗损害赔偿条例目前,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医疗损害赔偿条例,关于因医疗事故引起的赔偿问题,是规定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当中的。除此之外,该条例中,还有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行政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一起了解一下具体内容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江西医疗纠纷赔偿标准一、医疗纠纷医疗纠纷是指发生在医疗卫生、预防保健、医学美容等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企事业法人或机构中,一方(或多方)当事人认为另一方(或多方)当事人在提供医疗服务或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时存在过失,造成实际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但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对所争议事实认识不同、......


·漏诊的医疗过错度是多少
      漏诊的医疗过错度是多少?一、医疗过错参与度概念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
      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在当今社会,医疗产品责任纠纷发生的越来越频繁。医疗产品责任不同与医疗损害责任,它是由于医疗产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引发纠纷,生产者需要承担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接下来的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医疗损害产品责任纠纷的特点与生产者应诉策略,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医疗损......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
      假冒他人名义签署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怎么办(一)冒充他人签合同的行为应该分两种情形来处理1、冒用他人的名字签合同的,如果该第三人事前对行为人有授权或事后追认这份合同,合同有效。第三人对此毫不知情或者拒绝追认,由冒用人自行承担责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来担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


·民事案件间接证据运用
      民事案件间接证据运用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法院会根据提供的证据处理案件,并且根据证据来做出裁判,那么证据也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那么在其中什么是间接证据呢?间接证据是如何运用的呢?我们给您带来的就是民事案件间接证据运用的方式方法。一、什么叫做间......


·故意杀人要判几年?怎么量刑的?
      故意杀人是您比较常见也比较关注的重大犯罪,同时也是国家严厉打击的社会危险性较大的犯罪。那么和古代的“杀人偿命”“一命换一命”的观念相比,当今的打击犯罪方式的观念已经改变,杀人也不一定会判死刑。那么,如果不判死刑,故意杀人要判几年?一、故意杀......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泰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泰州市看守所直属于泰州市...管理,位于泰州市红旗农场旁(公安警校),原姜堰市看守所已经合并到泰州看守所,俗称泰州市...看守所、泰州红旗农场看守所,包括泰州市姜堰区、海陵区、高港区、医药高新区的犯罪嫌疑人都是拘留在泰州市看守所。去泰......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网上转错账9万元为何历经一年难以追回?    深圳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出纳员通过中国兴业网上银行转账时错将卡号码打错,将近9万元打进甘肃天水市区一个邮政储蓄银行个人户头当中,公司在发现失误后即通过兴业银行查询得知该卡号所有......


·扬州市房产专业律师处理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纠纷
      扬州市房产纠纷律师专注于房产买卖、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厂房租赁纠纷等。提供房产法律咨询,专业代理房产诉讼仲裁、二手房纠纷、商品房房屋买卖纠纷、离婚继承房产纠纷、房屋产权纠纷等。专业领域:1、房地产开发及融资、建筑工程纠纷;2、一二手房买......


·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
      很多时候,离婚并非是双方都自愿都同意的,而这个时候,单方想要结婚婚姻关系,就需要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起诉离婚也是目前市面上最为常见的离婚方式之一。那么三次起诉离婚需要分居证据吗?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三次起......


·保险条款约定不明的处理
      合同法是以意思自治、平等协商为基本原则的,但为了促进交易活动的标准化、便捷化,减少缔约时间,我国法律允许格式条款的存在。所谓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所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保险条款即属典型的格式条款。  由......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
      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如何解除取保候审?对于保释,我国一般称之为取保候审。这是一种有期限限制的刑事强制措施,法律规定保释的期限最多为12个月。那要是保释期满后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保释期满该怎么办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买卖异地债务纠纷 两年了
·我长期遭到家暴和生命的威胁
·求助!我在2017年924日在网上借一个人一万四千二百元,
·欠钱法院已判决,想上诉要多少钱
·交通事故没有逃逸,打电话给120了
·本人在京沪高速914公里,950米有非紧急情况在应急车道行驶!有怎样的处罚和扣分
·法律漏洞!无社保的56岁马女士上班途中乘公交车受伤住院,公交公司拒赔误工费!法律
·我是河东区冠云东里,曹齐涉黑案已经判刑了,可是他欠我们的钱啥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因为家里有事不想给老板干了但是老板百般刁难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