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律师网
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费

首页>>法律知识

    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费 一、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费
征地补偿安置费是指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时,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被征地单位的补偿各项费用。是指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总和。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在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土地补偿费是因国家征用土地对土地所有者在土地上的投入和收益造成损失的补偿。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安置补助费是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后,为了解决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并取得生活来源的农业人口因失去土地造成生活困难所给予的补助费用。青苗补偿费是指征用土地时,对被征用土地上生长的农作物,如水稻、小麦、玉米、土豆、蔬菜等造成损失所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是对被征用土地上的各种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如房屋、水井、道路、管线、水渠等的拆迁和恢复费以及被征用土地上林木的补偿或者砍伐费等。其他补偿费是指除土地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外的其他补偿费用,即因征用土地给被征用土地单位和农民造成的其他方面损失而支付的费用,如水利设施恢复费、误工费、搬迁费、基础设施恢复费等。
二、征地补偿安置费计算方法
国家建设依法征用集体土地时付给被征地者补偿所丧失的土地权利的费用。其计算方法是: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
2、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
3、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4、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
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00元;不足10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3000-5000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以上标准,确定自己的标准。但不得超出以上标准限额。
什么是征地补偿安置费呢?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安置费就是征地方根据所征土地的评估价值,给予被征地方一定补偿的费用。而征地补偿安置费的计算方法我们在上面也给您列举出来了,您可以大概了解一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山西省实施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规定,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城郊  补偿标准:水田/水浇......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
      什么是耕地占补平衡一、耕地占补平衡的概念  耕地占补平衡是指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耕地占补平衡是占用耕地单位和个人的法定义务。二、为什么要调......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16〕47号......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土地共有二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店镇:西荒村、韩家店村、民主村、南营子村。  补偿标准:区片价:58000元/亩;建设用地:58000元/亩;未利用地:464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韩家店镇:上王村、下王村、西瓦村、南瓦村、东瓦村。  补偿标准:......


·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的内容是什么
      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的内容是什么征地补偿是国家在征收土地用于经济建设时,对原土地使用权人进行一定数额的补偿的行为,征地补偿是国家对居民关心关怀的充分体现。息邢高速公路已于招标完成,对于该土地上原有居民的补偿,息邢高速正阳征地补偿会议也做出了商讨。下面,让我们来看看会议做出了什么决定。一、征地补偿......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不明确,比如,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


·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
      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出现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权人肯定会起诉侵权行为,而且要求支付一定的赔偿。在实际中,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是非常大的,很多侵权行为都赔偿不了。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商标侵权赔偿不起怎么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商标侵......


·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很多交通肇事罪的发生,都是因为驾驶者在行使过程中违反了相关的道路交通法规而造成的,此时的后果比较严重,因此需要对驾驶者进行处罚。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广东省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具体是如何规定的吧。1、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成都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相关内容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
    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提供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索赔、交通案件诉讼代理、交通事故法律法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肇事刑事辩护、交通事故理赔标准、交通事故理赔流程等保险理赔法律服务。南京交通事故理赔律师为伤者提供......


·南京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办理取保候审申请、强奸抢劫、诈骗、盗窃、职务侵占、持械暴力犯罪、毒品、死刑、贪污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律师谈什么是取保候审......


·德州刑事辩护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成功案例
      2018年初嫌疑人家属经一位同行朋友介绍,给我打电话咨询涉嫌能过网络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家属咨询如果能尽快了申请取保候审,在电话我对其作了简明厄要的解答。最重要的一点是律师在不了解案情的情况下无法做出是否条例取保候审条件,......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范围
      江阴市人民法院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一法庭管辖无锡市(不含宜兴市、无锡市滨湖区、无锡市新吴区),太仓市、张家港市、常熟市,常州市(不含武进区),镇江市(不含句容市)的环境资源案件;江阴市人民法院:·电话:0510-12368·电话:0510-12368......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情况,负主要责任的一方肯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作了明确的规定,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


·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有什么内容
      对于聚众斗殴构成刑事犯罪,即聚众斗殴罪的,此时往往只会对其中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量刑处罚。而实践中,对聚众斗殴罪的判断也是比较重要的内容,不过需要先了解聚众斗殴罪的犯罪构成内容,下面我们问解答。1、犯罪主体要件聚众斗殴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
      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的内容有哪些红酒购销合同范本甲方(供货方)乙方(购货方)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1、甲方所供红酒产品,必......


有法律问题?在此提问:
*事发地:
*手机号:
最新法律咨询
·被人上门暴打,至严重受伤,因为邻居水路问
·我是再婚的,跟现任老公生育第二胎,有准生证,请问是否一定要女方结扎小孩才能入户我
·房产如何分配,房产分配;父故
·胡律师你好,我想请你帮我到你们舒城看守所看望一下我儿子,
·我被一个人帮我办信用卡骗了两万多,和三部手机,去年1
·请问房屋征收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村里征地建房子,以租代征合法吗????
·我想离婚,我们过不下去了
·男方智力低,女方不愿意跟他过了。
·我做一个小工程7月末签的合同,工期是8天,已完工,合同签订在通知甲方验收之日起一

收藏-转发-分享给朋友
律师文集
长三角律师网www.csj64.com